土地長期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長期租賃合同書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爲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爲甲方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長期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秉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則,甲方使用乙方土地用於新村娛樂健身廣場修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長期使用乙方土地 畝,按每畝 元(大寫: )的補償標準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大寫: )。

二、甲方使用乙方土地只能用於新村建設的娛樂健身廣場修建,不得另做他用。

三、甲方一次性付清使用補償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修建娛樂健身廣場。

四、甲方不得轉變使用土地性質和用途,一旦甲方不再使用乙方土地或娛樂健身廣場不再使用,土地退回乙方。

五、此協議一式四份,鄉政府、建鄉村委、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一次支付乙方補償費用後此協議立即生效。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如有違約雙倍賠償對方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

2017年 月 日

土地長期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大科辦事處大新居委會紅旗組

乙方:周述清、周育華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地點:甲方位於婁底市城區潭邵高速連接線旁邊的魚子丘、高丘所轄面積壹畝陸分捌釐土地,長期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乙方付給甲方租金柒萬玖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租賃期間:從2017年12月10日起長期租用歸乙方所有,乙方自主經營,自贏自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

四、如國家或政府徵用該地塊,徵用所得款項及其它項目工程歸乙方所有。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