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櫃檯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櫃檯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櫃檯租賃合同

關於櫃檯租賃合同1

出租櫃檯方(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櫃檯方(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櫃檯租賃合同2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檯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檯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檯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爲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檯:

1.擅自將承租櫃檯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檯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僞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檯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爲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檯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檯標誌

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檯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

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櫃檯租賃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 的 櫃檯 出租給乙方進行 的經營;經有好共同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爲: 元/年,租金每年繳納一次,乙方應於租期內下一年度開始的前一個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逾期超過 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押金及保證金

乙方一次性繳納押金及保證金 元整,需在繳納第一年租金時可以並繳納。押金及保證金用於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的合法規範經營和相關設施正常使用;租約期滿後,沒有合同糾紛,甲方將在租約期滿後 天內將押金及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櫃檯及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櫃檯、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櫃檯、場地及其附屬物用於經營中藥材(並僅限於經營中藥材),不得轉租他人(他單位),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並解除合同。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經營。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5、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正常水、電、暖氣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遵守甲方的日常管理制度,並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櫃檯及附屬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藥監、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不得對櫃檯及附屬設施等進行改造。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或者被主管部門查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第九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爲保證店面良好工作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衛生,不得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同意的宣傳標語

2、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3、消防安全: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對於甲方配置的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及設備設施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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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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