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承包合同範文五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熱門】承包合同範文五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堖。四至爲:面積: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計 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租賃款人民幣 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 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爲每年5月1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 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徵用後,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 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英堖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 承包期後五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後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 乙方在以後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 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後,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章):

承包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安裝施工。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第二條: 工程價款

雙方以共同協商的各種材料價格定價,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條:付款方式爲準。

第三條:產品規格及單價

第四條:工程施工

1. 乙方應儘量提供給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輔料,如故意拖延耽誤施工時間,一方責任自負。

2. 乙方應儘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 甲方施工過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誤工費及材料款。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爲準。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誠意金,材料款按每個月底工程量的 60 %,工地完工後付材料款 35 %,剩餘5%待驗收完成後一月內付清。

第六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

第七條:工程驗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驗收,對不合格處提出整改意見。

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公司地址:

委託人: 委託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委託方(甲):雲南華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列》,經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師宗百貨公司改造項目的施工現場圍牆砌築工程交由乙方施工,雙方協議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工程範圍:砌築範圍、位置由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指定。

二、質量及砌築形態要求

採用24牆砌築,牆高2.2米,每6米一個承接墩,墩高2.4米,墩頂端要求形式按後附圖。

質量要求:

1、圍牆必須垂直、牢固,結構合理,形態美觀,砌築砂漿須飽滿,嚴格按建築磚砌牆的質量標準執行。

2、外牆以砂漿抹平,必須平整且砂漿厚度要達到1㎝以上。

三、計量及計價標準

1、2.2米高24牆每米含材料費、人工費、工時費,綜合單價100元/㎡。

2、增加牆墩按360mm厚,高度2.4米計,每米綜合單價440元/m;

3、墩部的不規則形態按用磚數折算爲24牆(2.2米高)的延平米計價。

四、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1萬元施工準備費,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

格並辦理結算後除質保金外一次付清,質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進場施工起,每100米用時不超過3天。超時每天罰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自行負責,乙方施工期間須對行人安全負責。

七、遇有人阻撓砌築時應停止施工,不與之爭執,報甲方工作人員處理。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乙方需開具工程發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 方:雲xx發有限公司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承包合同 篇4

第一章

第一條 爲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內部協作經濟關係,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爲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籤訂,以保證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爲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範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註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籤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定覈准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乾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後,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鑑證,並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鑑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爲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鑑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爲、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託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託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鑑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鑑證費,並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諮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於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於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後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複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覈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於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鑑定後,屬於工模具製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並有權要求製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製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並承付50%由於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於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於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於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於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並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於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後。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含工業衛生、廠區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廠屬集體企業、工業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條例執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爲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起草,經廠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行。

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外牆塗料施工的勞務人工費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外牆膩子、塗料滾塗全部施工

(四)結算方式:以實際塗刷面積計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並滿足工程部、現場監理人員對質量的要求。

第三條 合同預算工程量及合同預算金額:

本合同預算工程量及合同預算金額按發包方提供的圖紙及相關資料計算,工程面積按實際塗刷面積的工程量計算:

工程單價_____元/m2合同預算總工程量______m2 合同預算金額____元

第四條 施工條件

發包方有義務無償提供給承包方施工現場,通水通電,並提供

施工人員的住宿和一些施工設備,如發包方未能及時提供以上施工條件,造成承包方損失及工期延期,由發包方負責,塗裝施工前由承包方對前一道工序進行交底檢查驗收,對不合格的工序承包方可拒絕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條 施工人員:

承包方組織專業的塗裝施工隊伍,人員數量應能滿足工程進度的要求,保證工程質量,服從業主單位,監理單位及甲方的管理,接受對其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

第六條 工程驗收:

工程結束後由甲方向工程部申請報驗,由工程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七條 工程變更

若工程變更,均需發包方下達書面工程變更通知,由此引起的工程變更,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發包方必須在工程變更通知單下達後三日內爲每一項工程變更籤定工程變更結算單,作爲結算依據,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 工程結算

工程量按實際施工的工程量計算,並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半年內累計結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履行完成自動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