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三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合同三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爲處理與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爲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並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爲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託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範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併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應於事前或事後徵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徵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爲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爲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後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爲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繫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爲維護甲方利益,在徵得甲方同意以後,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託爲他人辦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託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爲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託爲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託,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後繼續轉委託。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託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於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託費用的30%,也不得高於乙方最後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繫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僞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僞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後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採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採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爲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爲拒絕採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於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後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於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後實現,包括但是不限於: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餘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註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爲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XX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後,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叄仟元整,作爲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乾。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爲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爲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爲律師費以後,將剩餘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複印費、材料打印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爲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再將剩餘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爲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爲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爲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爲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並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爲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爲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爲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範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爲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同意以後,爲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並簽署的,爲爲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爲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爲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XX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軟件”,代理期:________年, 代理地區: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軟件, 乙方負責當地的銷售,安裝,培訓,售後服務工作。甲方承諾提供的軟件系統穩定,軟件升級,數據準確,系統可以正常運行;屬於軟件本身問題,甲方有免費修改的義務。

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軟件,按以下作爲全國統一報價:_____________軟件(網絡,單機聯體)價格:________元(不含稅)。

四、乙方首期必須購買_____套____________軟件,才能獲得代理資格。代理價:按甲方全國統一報價的______%計算,______%歸甲方所有,其它歸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註冊號前一天付清全部款項。

六、雙方的權利和責任:雙方的其它經營活動與對方無關.乙方在銷售甲方的軟件時不能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如造成甲方聲譽嚴重受到傷害,甲方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累計完成_____________個客戶,雙方可以補籤合同:乙方可以有更優惠的代理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結合現在的市場需求的特殊情況,成功地開發了既科學,又適應市場的_________產品。現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地區的專業的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產品代理機構,甲方爲授權方,乙方爲獨立的經營機構和代理機構。

二、本合同從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區域內開展工作,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爲。

三、本合同在簽定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不論出現任何情況,此費用甲方均不退還乙方。同時爲了保證乙方的行爲不損害甲方的利益和企業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雙方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四、在本合同簽定之後,甲方須對乙方進行運營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訓,乙方應認真學習,以便儘快在乙方代理地區開展工作。甲方對乙方的第一次系統完善的培訓,甲方不收培訓費。如以後乙方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的提升培訓,甲方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收費。

五、乙方應根據具體工作的需要,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繫,特別是對信息的處理,不得有嚴重滯後的情況出現,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譽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負責對乙方造成損失,乙方也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資料爲甲方的知識產權,甲方是爲了幫助乙方經營而借與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複製、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經營資料。不管合同期限內或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有此行爲產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識產權對乙方進行處理。

七、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八、乙方認爲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乙方的運營,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將乙方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甲方有優先接受的權利。

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名義責任。

十、甲方因乙方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甲方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損失的負擔。

十二、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乙方賠償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代理費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十四、乙方違反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乙方亦須向甲方賠償損失。

十五、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十六、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乙方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十八、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責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於違約行爲。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爲甲方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