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承包協議書範本

甲方(發包方):

村委會承包協議書範本

乙方(承包方):

爲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合理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辦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旱地 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地塊四至爲: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二、土地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計算辦法:每畝每年 元, 畝每年共計人民幣 (大寫)(: )。

四、付款與租金調整方式:承包金一年一付,每年的 月 日前乙方必須全額付清當年的土地承包金給甲方,以現金方式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租金每三年進行一次調整,調整幅度依據市場價格確定,最高幅度不應超過原承包金的 %。

五、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八、乙方不得私自轉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所承包甲方的土地,如要轉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轉,須經甲方同意並報鎮政府批准。

九、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乙方對承包地造成永久損害的,應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十、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十一、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十二、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應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而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四、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承包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五、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鎮政府申請司法調解,如調解不成,按司法程序處理。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流轉合同到期後,若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村委會承包協議書範本 [篇2]

甲方:xx村村委會

乙方:餐廳承包人

xx餐廳是村集體爲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爲方便村民和造福村民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場所,爲便於餐廳能夠平穩、有序、健康的長期經營下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南莊村住宅小區內,面積共計1000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2012年9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三條 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年向甲方交納承包費x萬元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煤氣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3、乙方必須誠信經營,遵守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保質、保量、確保食物的安全,確保經營環境的衛生,確保工作人員持有上崗證、健康證等相關證件,保證不發生食物中毒等事故,如有發生,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煤氣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對村集體投資餐廳所有設備、設施要嚴格管理、倍加愛護,且乙方不得將集體投資餐廳的設施、設備隨意外借、租賃。對於人爲損壞或易損的餐具,經村委會每年派人摸底鑑定後,由乙方補齊。

6、按照行業規定,乙方應搞好餐廳的衛生清潔工作,餐廳的餐具、桌布、桌椅等設施要做到及時清洗更換,廚房、衛生間不得有異味,保持餐廳周邊環境清潔。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8、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