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買賣合同彙總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買賣合同彙總6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餘 %作爲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爲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爲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爲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安徽省驛達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龍門寺服務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締約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有效期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爲準。

(二)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

(一)除屬於國家定價的商品外,乙方對所供貨商品自行定價,乙方報給甲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乙方應以書面送達方式向甲方報價。

(二)經甲方書面確認之乙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爲本協議之附件。雙方約定:報價單中商品的價格作爲商品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的實際成交價格,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變更商品單價時,必須提前三天將該類商品的新報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變價。

(四)甲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雙方成交價格應以本條第(二)項所述之報價單爲準。

四、商品質量

(一)乙方供應的商品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產品產地、生產廠名及廠址。

C、有產品說明書(包含對規格、等級、所含成份的'名稱及數量的說明)。

D、有使用期限說明書(包含: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說明)。

對於上述資料,如果商品包裝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貼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誌)上已具備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應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同時自付費用承擔提供商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餘保質期時間必須在原有保質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六)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乙方確認後,甲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爲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進行4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驗費則由乙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五、交貨及驗收

(一)交貨實行送貨制,即:乙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以開出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貨時,貨到現場時商品從卸貨到進入甲方倉庫中所發生的搬運工作一律由乙方負責,貨到現場時甲方收貨人員僅點收箱數量或件數,以後甲方開箱時如發現商品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按訂單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貨。遇到特殊情況,可同甲方相關人員協商。

(四)乙方交貨時,應提供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乙方根據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開具送貨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甲方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驗收,點收完畢後,雙方交接人員簽字。

六、退、換貨

(一)乙方貨品進入甲方超市,如出現質量上問題或滯銷,乙方應對供應的貨品實行二包:包退、包換。但在退換滯銷貨品時該貨品的剩餘保質期時間應不少於原有保質期1/3,單件外觀無破損且未使用。

(二)對出現滯銷或問題商品,乙方應儘快安排退換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換貨類別,如五天內乙方仍未安排貨品的退換,所涉及到需退換貨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按退貨通知確定數量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減。

(三)甲方收貨後在實際銷售時開箱發現商品有殘損或短缺,乙方應組織退換或補貨。

(四)甲方收貨後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隱蔽瑕疵或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組織退換。

七、質量保證金

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場地銷售前應向甲方繳納 爲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或驗收交接日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返還質量保證金。

八、對帳

(一)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一次,對帳日期爲每月3日至10日,對帳期限爲8天。

(二)甲方更改訂單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乙方在收到該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乙方同意按該更改訂單交易,且交易單價不變。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甲方的更改無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條件地更改訂單的,則乙方應同甲方相關人員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乙方應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附送貨單結算聯。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乙方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帳期30天

十、合同的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遲履行、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後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終止合同。

(四)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義務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終止。

(五)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關允許一方終止合同的情況時,也可以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違反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里扣除損失的10倍作爲違約金並終止合同。

(二)乙方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如高於乙方供給其它同類客戶的價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該訂單商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交貨義務且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交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爲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爲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繳納 作爲新品促銷服務費。

(八)年終返利

年配送額0—50(含)萬元返 %;

年配送額50—100(含)萬元返 %,以此類推。

結算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年終返利轉賬至甲方,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條例法規、法律法規及規定。爲保障本公司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公司管理的穩定和發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管理部門對殯改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統一規劃,選擇購買了甲方_________號的墓穴,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幣別: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費(類別: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計:_________元整。

上述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

第五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核發的《墓地使用證》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六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由甲方負責綠化、清潔、保安等管理工作,並負責對乙方購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護、保管。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七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墓園內的設施(包括墓園、小件及墓穴綠化),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九條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務,客戶如需要須另行繳交服務費。

第十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送達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繫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附件

_________爲協議附件,效力同於本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房產一事達成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和布克賽爾鎮巴音布拉格北路 平方米左右,附帶倉房面積 平方米左右,交易價格爲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上述房產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的轉讓而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乙方:,男,漢族,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男,漢族,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售方(甲方):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座落於的房產,用途,出售給乙方。建築面積平方米(附屬用房平方米),購房合同號。該房產【已】【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產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以套計價,成交總價爲人民幣(大寫)元整。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應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並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1、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直接支付給甲方;

2、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購房定金先交由丙方保存,待甲乙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或到房管局交易送件當日,再由丙方將該定金轉交給甲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政策,並按規定繳納辦理上述房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所有交易相關稅費由承擔。

第四條辦理甲方名下產權{一手出去}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將上述購房款分次支付給甲方,已支付的購房定金可衝抵首期購房款。具體付款日期及金額如下:

1、乙方於元整(含定金);

2、乙方於元整;

3、乙方於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

4、乙方於戶到乙方名下期間,乙方必須每月足額按時支付甲方銀行餘款;

5、補充

第六條甲方應於將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交付房產時應保證室內整潔,無結構性損壞,門窗及配套水、電、煤氣、管道等應當完好。交付前,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負責激清,房產交付後該房產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該房產的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物業管理費等,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購買甲方上述房產即實際面積大於甲方合同購買面積,乙方補差額款(按甲方購買價)交於開發商,實際面積小於購買面積時,則所退差額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上述房產轉讓時,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維修基金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則共有人均已同意出售;如爲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的,則同住成年人已同意出售。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權屬或債權債務糾紛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甲方在轉讓上述房產時,若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甲方保證已將該房產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應向丙方支付中介費人民幣(大寫)元整,其中甲方支付(大寫)元,乙方支付(大寫)元;同時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代辦過戶手續費,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若延遲向丙方支付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中介費總額的0.05%支付違約金,並支付丙方因此事所產生的全部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調查取證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除須本人親自辦理的手續外,其他一切手續均由丙方代辦。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不得中途悔約。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退還乙方定金並支付同等定金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中途悔約,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後,雙方除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外,否則不得中途悔約。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退還乙方所支付購房款,同時向乙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的百分之作爲違約金;若乙方已在該房裝修,甲方要全額支付乙方在該房裝修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若乙方中途悔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的百分之作爲違約金。在此條件下,向丙方支付的全部中介費均由違約一方承擔,並且違約方應承擔該協議所產生的訴訟費和律師費及相關調查取證費。

第十四條若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沒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爲違約金。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保證於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所產生的公證費用由方承擔,並約定於簽訂房管局提供的《廈門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前往房管局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否則視爲一方違約,沒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爲違約金。任何一方違約逾期日以上仍未覆約的,視爲悔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應在簽訂《廈門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日內備齊銀行按揭所需的資信證明材料並經銀行確認,在乙方取得產權證時立即辦理抵押手續,於日內辦妥銀行按揭借款手續。

第十七條針對上述所有條款,甲方已徵得產權人及所有產權共有人的同意,否則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叄方簽名蓋章後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覆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該協議中的定金支付或未支付,本協議均成立與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在三方簽字、丙方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委託人:委託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充分協商,就山荒地經營使用權轉讓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處,東西長16米,南北寬11.5米,總面積184平方米。四至分:東至 界,西至 ,南至地,北至 。經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該山荒地轉讓給乙方作墓地使用,並協商轉讓費用爲貳萬貳仟元(¥22000.00),乙方同意接受並使用,從協議簽定之日起,該山荒地乙方有權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準干涉。乙方埋葬墳墓時,如甲方樹木或農作物有妨礙,甲方應無代價的提供一切方便,該墓地如國家建設佔地,甲方無權過問並不承擔一切補償費。附着物及遷墳補償歸乙方所有。

(2)該山荒地種植作物權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種,甲方可與乙方協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隨時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經營使用權。

(3)乙方所取的該山荒地如發生邊界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義務。

口說無憑,立此協議爲證。

整平、施工費 元。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介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