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彙編8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彙編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工資福利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元/月執行。

(二)甲方每月應向乙方發放價值200元上網卡,或等值上網工作卡。

(三)甲方根據網吧的經營狀況和乙方表現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五)國家法定節假日,乙方工資三倍領取,並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用品(或者可以協商進行等價值的物質補償,須徵求乙方意見同意方可)。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日三餐並提供住宿。

四、勞動保護和安全協議

(一)甲方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三)乙方爲保護網吧及顧客財產人身安全因工負傷,甲方應負擔全部醫療費用。

(四)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所發生的任何意外人身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網吧管理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六、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3、甲方以其它不正當的理由拖延時間或者阻撓不予同意解除

合同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的崗位和發展機會。

(四)乙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不得領取當月工資。

(五)正常解除合同情況下,甲方須按照本合同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等費用,不得拖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在大多數勞動者看來,當自己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雙方的法律關係就解除了,相應的,也不存在相應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勞動者看來,勞動合同的無論解除或終止,意味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親密關係”的結束,雙方合同內容不必再履行。然而,但這並不意味着,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前雙方不再履行任何手續,也不意味着雙方沒有任何義務。雙方都因該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相應義務。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濟南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七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不得低於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要認真填寫用人單位的全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分公司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有固定期限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不得超過2年)年,自20xx年3或4月開始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甲方聯繫人: 單位辦公電話(固話):

移動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所在地:

3、乙方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任選一種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填寫工作崗位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以下三項任選一項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其中,乙方工資爲按實際情況填寫元/月。

2.甲方每月按實際情況填寫日支付乙方按實際情況填寫(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按實際情況填寫。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

勞動合同 篇5

訂立合同

雙方:

招聘方:____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

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爲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爲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爲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爲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爲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_________。(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爲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爲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三)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覈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爲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簡明情況

乙方(勞動者)簡明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等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爲 。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爲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爲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祕密。對泄露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勞動定額。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行業的特殊工種崗位的相關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爲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現崗位的工資定爲: 元月。

(二)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遺屬津貼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實施細則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爲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九、約定事項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後,要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十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xx年 月 日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元,每月工資 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單位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的法律概念

根據解除權行使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分爲單方預告解除和單方即時解除。單方即時解除是指在通知對方當事人的當時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方式。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簽訂之後就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法律的拘束力,並在當事人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給勞動者提供約定的勞動條件,在勞動者提供了勞動之後,須按約定支付勞動者報酬;而勞動者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爲用人單位按質按量提供勞動。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內容和勞動期限都應得到雙方當事人的遵守。因此,成立並生效的勞動合同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作爲勞動關係的協調之法,其作用在於平衡勞動和用人單位的利益,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促進勞動生產力的發展,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關係的變化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義特別重大,關係到勞動者的就業權和生存權,關係到用人單位的事業的發展,因此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特別關注,用了大量的篇幅來對勞動合同進行規範。爲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勞動法要求勞動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在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拘束力,若違反須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在勞動合同的簽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經濟勢力、信息等方面都處於事實上的不平等,特別在現實的勞動力資源供大於求的情況下,勞動者在勞動簽約過程中更處於不利的地位。法律賦予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嚴重違約的情況可以單方行使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權,以彌補自身條件的不足,增強就業能力,防止用人單位對其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的侵犯。爲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勞動者欺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用人單位利益以及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勞動法同樣賦予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權。立法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不外乎兩個:維護勞動就業自由和懲罰勞動違約行爲。

由此可見,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勞動合同當事人存在嚴重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行使即時解除權的結果。在按照法定的方式進行通知後,一方即可解除同另一方的勞動關係。

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爲,除了具有法律行爲的特徵之外,它還有其自身的一些法律特徵:

(1)它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爲。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一種,它與合同的協商解除具有明顯的區別。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或者約定解除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體現,並表現於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間等方面所達成的共識,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或者在合同成立後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達成一致,它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爲。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則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爲,該法律行爲無需對方同意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在勞動合同的單方即時解除中,只要法律規定的條件出現,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進行了通知就可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效果。

(2)它是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爲。附條件的法律行爲的效力的開始或者終止取決於將來不確定事實的發生或者不發生。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法律規定的。在勞動合同簽訂的當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無法預料條件的發生。法律爲了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性和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在立法中嚴格規定了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在勞動合同的履行中,只要法律規定的條件出現,並經過勞動者或用人單位的單方通知,就可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效果。可見,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是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爲。

(3)它是一種處分行爲。這裏的處分行爲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按照其自由意思,對自己權利和義務進行處理的行爲,而非指物權法上與負擔行爲相對應的處分行爲。勞動合同在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約束力。勞動法中規定了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當法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並不表示勞動合同就會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還需要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解除行爲,即通知行爲。在此,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通知或不通知,是解除勞動合同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法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法律將其交付給勞動合同的當事人,讓其根據自身的條件和情況來進行處分。這充分體現了私法自治和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則。

(4)它是一種具溯及力的法律行爲。由於勞動合同的特殊屬性和勞動力的特性,勞動力一經付出就不能返還。依合同法原理,合同解除,當事人雙方有恢復原狀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特殊義務,在合同解除之後以恢復給付之原狀爲目的。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法律溯及力則指勞動合同解除之後,由於勞動力支出的不能返還,在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可見,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不同於民事合同的解除,也有別於勞動合同的預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