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14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14篇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確保工程質量圓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製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均爲全框架;

2、建築面積:按投影面積爲準,樓面用商品混凝土(貢送)。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按建築面積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幣360元(大寫:弎佰陸拾元整),每一層按房屋投影面積算,地下室及正負0.00以下基礎按45000(大寫:肆萬伍千元整)元總價計算(包括:土方、開挖、回填);

3、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建築施工設計圖紙完成全部施工,室內外裝修、下水管道,基礎及地下室的土方、開挖、回填,以及施工場地清理四周散水波、化糞池、等;

4、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增減工價,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在使用材料時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須堅持節省,不浪費的原則,不能隨意帶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則按雙倍價奉還。

第三條: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施工時間爲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7月30日,乙方不得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爲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施工費。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寬按設計圖紙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符合國家施工規範。

2、房屋結構按照設計圖紙佈局,尺寸可根據現場科學,合理放線,具體尺寸變更和鋼筋更改由甲方決定並通知乙方處理,甲方請設計人員何鑫參與監督施工質量。

3、鋼筋工程:要求採用電渣壓力焊(柱子鋼筋)。

4、抹灰,刮白和瓷磚工程:各層室內,樓梯地面貼地板磚地角線,衛生間,廚房瓷磚貼到頂,飯廳瓷磚,大門通道,樓梯通道,貼1.5m,走道圍欄貼1.2m,餘室內爲仿瓷塗料。

5、地面工程:院子的圍牆,門面前5米打成水泥地板(工程款另付)。

6、外觀工程:整幢樓,臨街面及院內爲瓷磚到頂,不在臨街面的爲水泥抹牆到頂。

7、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購買材料,乙方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 元;

第一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一層樓頂結束)後方付乙方 元;

第二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二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第三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三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第四層主體工程完工(第四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一至二層內牆樓刷漆粉結束付 元;

三至四層內牆刷漆粉結束付 元;

一至二層地板貼結束 元;

三至四層地板磚貼結束 元;

其餘工資包括付屬工資交工結算一次付清。

工程裝飾完工並交付甲方使用後,雙方結算,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質量保證金 元除外)。

乙方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爲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有房屋漏水,沙灰牆體裂縫,瓷磚脫落等施工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質量問題,乙方應迅速及時地進行處理,直到甲方滿意,否則甲方請人處理,工時及材料從保證金中扣除。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時間,乙方不得違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第六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病、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2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願承包建築施工,現就有關具體事項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提供原材料到場30米以內,投意外保500元。

二、乙方施工範圍,從包打地基綿牆到頂,前向瓷磚貼面三層樓面現交模具架材由乙方負責提供。

三、質量要求: 房間方正,牆面粉刷平整,牆內外通筋。

四、安全施工: 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原則,嚴禁違章操作,進入施工現場要穿防滑鞋帶安全帽,嚴禁飲酒上跳,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五、收方標準: 按建築面積三層收方臺階、滴水收前不收後、,收左不收右。

六、計價方式: 按實際面積按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計算。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80%。

八、施工時間從開工起六個月完工。

九、上述多條經雙方一致通過,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到場人:

年 月 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根據本工程修繕和裝修的項目,雙方約定具體質量保修範圍及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助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修繕及裝修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結構修繕工程爲: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繕工程爲: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爲: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修繕工程爲:________年;

5、供熱及供冷爲:________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爲:________年;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但不負責原房屋建築的保修責任。

2、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檢修。

4、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參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爲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雙方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xx]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_________

3.3 適用的標準、規範: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築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範:

(1)國家標準、規範:_________

(2)行業標準、規範:_________

(3)地方性標準、規範:_________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部分有:_________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採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並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託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託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築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築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傢俱、陳設等採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要求及時間: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_________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准手續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_________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係,並負責支付相應費用:_________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的要求:_________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_________報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3)在騰空後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築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_________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防火牆、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要求:_________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_________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爲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定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製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_________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_________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圖紙及作法說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範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範圍:_________。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_________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爲: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採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髮生後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_________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24.2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覈實計量已完工程量,並在覈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 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定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爲本合同附件。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條 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_________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採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2 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後共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_________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_________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測試條件的可委託_________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並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採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採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範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 竣工驗收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

3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 其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5.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37.1 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爲:_________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_________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爲:_________

37.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8.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39.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單位爲:_________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爲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築物、構築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被修增或裝修建築物、構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2.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4 承包人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_________

(1)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第43條 擔保

43.1 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爲:_________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爲:_________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

43.2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發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 文物古建築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並徵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准後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5.2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並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發生的各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覆,視爲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5.4 施工中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但施工中未能採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4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條 合同終止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棟三層樓房,面積約爲平方米,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石頭、鋼材、管道等建築材料。還要負責路通、水通、電通,水電費由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2—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施工及質量要求

1、本工程爲磚混框架結構,按甲方施工圖爲標準,屋體爲三層,第一層高4—4.1米,第二、三層高爲3.3米上檐,天面前頭縮朵蓋瓦,後爲平頂,前頭縮朵前後左右牆增高爲1米,按半層計標面積。

2、本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勞動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圖從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體工程,不包括水電、木模、裝修。

4、乙方在施工時,要求牆體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項

1、乙方在施工期間,除開始和結尾外,生活費由乙方負責,每層倒混凝土期間生活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滿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經檢驗後才能使用(架樹、架板等),如果違反操作規程,誰違反、誰負責。

3、施工前,甲方保證三通,即通水通電,道路場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米陸拾捌(68.00)元的單價發包給乙方,包括鋼筋工在內。

5、收方結標:_________________第一層的總長度加上前後桃子長度,雨棚一半,乘以屋的總寬度,樓梯棚罩按一層計標。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層砌好磚後,經檢驗,付每層的50%,到好樓面後付每層的40%,房屋蓋好瓦後,結清餘款。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農村居住住房,爲明確乙方在承攬甲方房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實際,爲了加強房屋建築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確保乙方在房屋建設過程中安全施工,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爲甲方私人房屋建築施工。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前甲方須對乙方代表書面說明施工現場安全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爲該工程安全責任人,負責該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並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建房注意事項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建築場地。

(3)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班。

(4)乙方負責此項房屋建築施工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確保房屋建設全過程施工安全。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施工現場安全事項說明

甲方(按手印):__________乙方(按手印):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爲了確保甲方房屋施工順利進行,爲明確雙方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本着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該工程位於

磚混一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及室內裝修。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萬元(人民幣)。

四、工程承包範圍

按甲方提供施工圖,乙方負責所有施工機械(木模,釘子,鐵絲,腳平架等),從基礎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鋼筋工等所有施工內容。主要分土建部分和室內裝修部分如下:

圍牆、大門(大門:防盜門寬1。5米、門頂用三角破面琉璃瓦),由甲乙雙方協商後,決定甲方增加一萬元工程投資,承包給乙方。 土建部分:基礎爲50公分漿砌石基礎;寬40公分地圈樑(配筋爲:16型螺紋鋼8根、闊筋爲:8號,間距20公分);高80公分漿砌石;正負零圈樑(配筋爲:16型鋼筋6根、闊筋爲:8號,間距20公分);基礎主柱子配筋爲:分別16型螺紋鋼8根、闊筋爲:8號,間距20公分;構造柱配筋爲:分別16型螺紋鋼6根、闊筋爲:8號,間距20公分;屋面爲現澆板(配筋爲:10號鋼筋、8鋼筋,間距爲15公分)。坡屋面

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由乙方負責安裝。嚴格按照施工圖要求施工。

裝修部分:裝修標準爲中等裝修,包工包料。主要由:外牆四面貼外牆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外門爲防盜門、室內門爲實木門;窗戶材料爲羅普斯金鋁合金;室內電線全部用銅芯線;燈具用吊燈;

漢式客廳屋頂爲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藏式客廳爲藏式屋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小孩臥室兩間,屋頂爲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廚房屋頂爲旺鵬膠旺鵬、地板用防滑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四周牆面用白色內牆磚;

衛生間(浴室)屋頂爲旺鵬膠旺鵬,安裝浴霸、座便器,地磚用防滑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牆面用白色內牆磚;

經堂屋頂爲吊頂、地板用強化木地板;

走廊地板用瓷磚(顏色由甲方自選決定);

樓梯用防滑瓷磚;扶手用不鏽鋼。

五: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14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方式計算,增減工程量按照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解決。

2:付款方式爲分三期付款。第一期爲基礎、備料完後付總工程量的40%;第二期爲主體框架完後付總工程量的`30%;工程竣工後付總工程量的15%;剩下15%爲保脩金,保修期爲兩年。保修期結束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餘額付清。(保修期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達標,達標後另外賠材料)。

六: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20xx年4月15日到20xx年7月20日全部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工程的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特別是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以上合同內容望雙方遵守各自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須建一幢四層半的私人住宅樓,現將其主體建設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安全生產法》,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建房的安全和質量、進度,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雙方須共同遵守。一、二、三、四、五、六、工程名稱: 主體建設施工 工程地點: 車站對面 建築面積: 900平方米(以實際層層平面丈量爲準)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材料由甲方提供)承包範圍: 主體建設工程爲四層半(正一、二、三、四、五層建設)規格與質量:

1、正一層高爲米,二、三、四層樓層高爲米,框架結構,樓梯間牆體用39cm×19cm×19cm的水泥磚,其他牆體用39cm×19cm×15cm的水泥磚,按甲方提供的外觀簡要圖紙進行施工。

2、第一層建一個3方左右的化糞池,澆製好蓋板及第一層地板,並負責預留好進出(上下)水管接口。(甲方以1000元另做計算)

3、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設計的`質量要求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否則所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返工和返工的一切建築材料。

4、柱、樑、天面板以及牆體的澆築要擡好水平、拉好線,要用振動板、震動棒夯實,保證柱、樑、天面、牆體美觀大方,整體水平、垂直成一條水平面,凹凸不超過釐米,杜絕鋼筋裸露在外,呈蜂窩狀,確保主體建設質量。

5、驗收時頂層吊線到樓腳,樓三方(前、後、側方)外牆整體呈一條水平線,誤差不能大於3公分。

七、建設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爲6個月,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適當順延。

八、建築施工工價款: 主體施工價爲: 玖拾伍元(¥: 100元)每平方米(按每層天面丈量計算)。

九、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模板、頂木、小五金和建築施工所需材料使之具備可施工條件,

(2)甲方提供工程的水、電的費用。建房材料: 鋼筋,水泥、沙石、磚、小五金等建築材料。

(3)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以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4)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按合同付給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負責所有一切建房的施工以及攪拌機和吊磚機(包括澆築天面時所需的臨時工),施工中房租以及一切伙食自理。(每層的水泥磚均由乙方負責搬運)

(2)在澆築每層天面時,所需臨時工由乙方自請(甲方可配合幫請,請工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只負責每層澆築天面板時的伙食。

(3)各層搬運磚、沙石等施工材料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按照建築質量要求施工,在小於或等於建築正常的誤差範圍內進行施工。

(5)按照甲方提供的簡易圖紙和修改方案進行施工,甲方認爲需要修改的地方按甲方要求

做。

(6)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工人員、行人和施工設備的安全,因乙方責任引起的一切工傷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7)按照相關規定及建築相關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以保證施工進度和質量。

(8)建築施工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保證施工現場人走場清,每天收工時,收撿好施工材料和

工具,不能隨意浪費和丟棄甲方的一切建築材料和施工工具,否則損失按成本價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工程款支付辦法: 主體工程完成澆築完天面,在每層倒完蓋板、脫模後,甲方付給乙方該層主體價的60%,餘下工程款在主體全部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20天內付清,如付款後甲方發現該房有質量問題,乙方要無條件解決。

十二、其他

1、建房施工上的所有的工作都由乙方負責完成。

2、如工程出現質量問題,造成返工的,乙方必須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損失的材料費。如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此合同並拒付任何工程款項。

3、工程結束後,乙方必須清理好工作環境中的所有垃圾,整理和堆放好模板、頂木、橫木等材料並搬至第一層放好。

4、在施工中,甲、乙雙方不得無故中途終止合同,否則一次性支付對方人民幣伍仟元(¥: 5000元)的違約金。

5、澆築柱和澆築天面板一定用振動棒和振動板加固。

6、各層拆下的頂木、模板搬運、拔釘子等工作均屬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合同內容執行完畢,工程款及各種費用結清後合同自行失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手模) 年 月 日

乙方: (手模) 年 月 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勞務作業發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

勞務作業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分包合同內容:_____________

2.1本合同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

4、合同價款總額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

5、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總日曆天數爲:_____________天

6、勞務作業人數:_____________人。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如有);

(3)投標書及其附件(如有);

(4)專用條款;

(5)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合同專用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合同專用章)

地址: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9、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9.1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作業完成後,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約定提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完成審覈並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不答覆的,視爲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

9.2上款所述結算程序完成後,發包人應當自結算完成之日起28日內支付全部結算價款。合同價款的支付應當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

9.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9.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6隨時對承包人實施的勞務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時籤認勞務作業變更洽商及確認承包人停工、窩工損失。

9.8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護措施,提供安全防護設備,確保施工安全。

9.9檢查承包人工人持證情況,禁止未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進入施工現場。

9.10在發現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爲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承包人並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爲放棄此項權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對承包人行使扣款權利時,應當採用書面方式並獲得承包人有相應委託權限的人員的書面認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要求爲本項目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9.13承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發包人應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確保承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發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0、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0.1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持證上崗率100%)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0.2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10.3按發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

10.4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確保工期;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備勞動保護用品,確保施工安全。

10.5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管理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扣款。

10.6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發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10.7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0.10承包人保證與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每月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署情況、出勤情況及工資覈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除此書面記錄的用工行爲外,承包人在本項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爲。

10.11配合發包人按工程發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配合發包人對隱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10.12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由承包人配合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10.14勞務作業全部內容經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按照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不得以雙方存在爭議爲理由拒絕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

10.15在發現發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爲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發包人並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爲放棄此項權利。

10.16其它承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12、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發生窩工的,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爲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其承認此事實:

(1)第十一條(3)、(4)、(5)項;

(2)發包人同意的其他情況。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發包人認爲承包人應當暫停工作的,承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13.2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3.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3.4承包人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自身財產損失。

14、送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書面文件的送達方式爲:一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將本方的明確要求送達至對方本合同協議書中註明的地址,對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或無人接收、拒收的,視爲同意對方要求。一方本合同協議書中註明的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7日內書面告知對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義務的,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

15、事故處理:

15.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5.2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及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避免過激行爲的發生。

16、施工變更:

16.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發包人和工程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並經監理籤認的變更可作爲勞務價款結算的依據),發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6.1.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6.1.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16.1.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16.1.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損失補償總額不能超出分包合同價款的5%),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手續: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發票,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收款人爲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指定專人負責與發包人辦理付款手續。發包人將合同價款支付給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並索要收款憑證。

18、由於發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由於承包人不能落實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9、爭議: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②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③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務分包合同。

20.2發包人與建設單位的施工總承包合同解除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發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業人員或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其違約行爲足以影響本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竣工工期時,發包人可以書面告知承包人並限期要求其完全、恰當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約定履行義務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發包人應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並辦理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完畢後,承包人應及時撤離現場。承包人未及時退場,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

20.7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20.8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1、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22、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勞動力管理員:

22.1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爲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工程建造師(項目經理)證書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委託權限:_____________。發包人也可委託有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爲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崗位證書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委託權限:_____________,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

22.3發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爲_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職責爲:_____________;承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爲_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職責爲:_____________。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爲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在京住址: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23、圖紙:

發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__________天前,向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圖紙_____________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發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發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給承包人;需要承包人運輸、卸車的,承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發包人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要求,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應在驗收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發包人負責在三日內更換或調整。

24.2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機具及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承包人應進行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但賠付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質量標準:

本工程應當達到質量評定等級。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處罰。

26、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處罰。

27、送達:

本合同14條約定的送達方式適用於以下情況:

(1)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進行結算或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承包人表示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提供施工必須的工程材料、圖紙;

(4)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停止違約支付分包合同價款行爲的;

(5)承包人要求發包人確認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籤認零工、停工、窩工的;

(6)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勞務工程不符合約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人員、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資料等履約行爲;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項;

(9)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28、本合同價款覈算規則及構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價款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固定合同價款;

(2)工種工日單價;

(3)綜合工日單價;

(4)建築面積綜合單價。

28.2分包合同價款包含以下內容:

28.3分包合同價格風險幅度範圍爲,超過風險幅度範圍的,應當及時調整。調整標準爲,調整依據爲,調整程序爲_____________。

2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價款,除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的工程變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條約定的價格調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調整。

28.5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合同價款中包含_____________,其中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

28.6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工日單價爲:

_____________,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_____________,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_____元。

28.7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綜合工日單價爲_____元/工日,共工_____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_____元。

28.8採用第(4)種方式計價的,建築面積_____m2,分包合同價款單價爲_____元/m2,其中:地上結構_____元/m2,地下結構_____元/m2,初裝修_____元/m2,精裝修_____元/m2,機電設備安裝_____元/m2,其它_____元/ m2;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_____元。

28.9施工中發生的零工單價爲_____元/工日,停工、窩工單價_____元/日。

28.10採取建築面積綜合單價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終止、中止、解除時,雙方約定:未形成建築平米的勞務作業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爲,計算規則爲,單價爲_____。

28.10.2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麪積的計算規則爲_____。

28.10.3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麪積的變更規則爲_____。

29、施工過程中分包合同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完成勞務作業量及應支付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予以書面確認,書面確認時限自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書面資料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日。書面確認後,雙方約定採取以下方式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9.1.1發包人在書面確認後5日內全額支付已確認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

29.1.2發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價款。

29.2由於發包人將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給分包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以外的人員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支付行爲的,造成的後果由發包人負責。

30、違約責任:

30.1發包人違約責任:

30.1.1不按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價款的,除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2不按約定覈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3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面,造成窩工的,除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1.4不能按時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造成窩工的,除應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1.5發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分包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時,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2承包人違約責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30.2.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完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勞務企業完成,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0.2.3承包人未達到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30.2.4承包人以非正當方式(包括10人以上圍堵、佔據施工現場、發包人辦公場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現場正常施工、發包人正常辦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築物、廣告牌等;以及《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31號令〕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爲)向發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繼續予以賠償。由此造成工期延誤、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文明安全施工未達到約定標準的,發包人索賠違約金不受本合同約定的上限的約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況、工資覈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的,每發生一次,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延誤的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0.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0.4發包人先有30.1.1、30.1.2行爲的,承包人的30.2.4行爲不構成違約。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爲的,發包人自行爲發生之日起日內不履行分包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手續的行爲不構成違約。行爲存在連續狀態的,自連續狀態終止之日起計算時限。

30.6發包人30.1.1、30.1.2行爲、承包人的30.2.4行爲的違約責任由本合同雙方、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應當簽訂保證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發包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

31、特別約定:__________

31.1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如存在違約行爲,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的,除按照本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責任外,還應對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承擔連帶責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爲的,雙方約定自行爲發生之日起日內,雙方簽訂的關於本合同分包價款的協議爲無效協議。

31.3發包人30.1.1、30.1.2的違約行爲、承包人30.2.4的違約行爲賠償義務不因雙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分包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並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前籤認的協議而免除。

以上違約責任的免責條件爲:在雙方簽訂了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了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了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並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發包人之後日內簽訂特別協議。

32、爭議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3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份,發包人執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份,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份。

34、補充條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證書

附件二:

附件三:

保證書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是項目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並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爲發包人的授權委託人,在職責範圍內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爲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爲,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證書

施工隊長

本人是項目承包人施工隊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並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爲承包人的授權委託人,在職責範圍內禁止本合同30.2.4行爲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爲,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隊長: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爲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

1、乙方爲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範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範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工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於質量的約定: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爲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五、關於工期的約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氣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於價款和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每平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

a、開工後1日內,甲方付款10000元作爲乙方的前期進場費。

b、施工每100米後,甲方結款一次

e、餘款5%元待壹年後結清。

七、關於材料的約定:

1、甲方負責聯繫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並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後,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範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

3、所有進場甲方的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於安全生產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爲。

九、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與驗收

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手續以簽單爲準。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乙方可以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的窩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價款及結算合同一經簽訂,甲方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預算價款作爲依據,按以下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進場前_____日內,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計(大寫)_______元整;

2、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第二次付總工程款的_____%,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3、剩餘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交送甲方,甲方結清尾款。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條款、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及作法說明、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維修約定

1、本工程交工後,乙方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爲______個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有償維修。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項目時,乙方實行有償服務。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發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委 託 方):

乙方(鑑定機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鑑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鑑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鑑定原因:

二、房屋鑑定工程範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鑑定委託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託管協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7)提供相鄰房屋的相關材料。

2、乙方因檢測鑑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3、應於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鑑定。

4、提供鑑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鑑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現場檢測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檢測鑑定報告應包括相應的檢測數據);

6、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一式五份)備案;

7、對鑑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提供技術諮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場,現場查勘時間順延;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於 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鑑定;

(2)乙方在開始現場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3)房屋結構複雜、鑑定難度較大,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鑑定的,應當向甲方說明情況,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鑑定文件。

四、質量標準

房屋安全鑑定主要依據國家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鑑定標準》以及相關的國家、地方專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以及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乙方應根據具體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檢測依據及標準。

五、收費標準、鑑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鑑定費用:可按每平方米鑑定建築面積 元計收。

(二)鑑定總面積: 平方米。

如果實際鑑定建築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鑑定建築面積爲準,並調整鑑定費用。

(三)鑑定費用總金額¥: 元(不含檢測、勘察費用)

(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 。屬財政出資的,甲方可先行墊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財政支付的相關手續,並結算合同價款。

(三)甲方自行出資的.其他方式: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應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鑑定報告的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鑑定報告的時間。(不能提供主要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通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鑑定的,可約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報告時,每延誤一天,罰款300元。

2、負責鑑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鑑定報告的鑑定結論與建築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鑑定費用,免收受損失部分的檢測鑑定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鑑字蓋章即時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縣建設局(房管局)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爲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年月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參照該項目主體工程條款,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範圍: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日曆 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除外。

四、質量標準:達到本工程招標文件及主體工程相關條款約定的技術規範。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價格形式發包。合同價格爲施工圖紙所涵蓋內容共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款的結算及支付:

本協議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採用無預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協議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後,向發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驗收計量報告及工程款支付資料,經發包人、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和簽字認可,並通過相關程序審批後,由發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結算及決算審計工作後,再支付工程款30%,餘下10%工程款作爲質量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即無息付清。

七、各方權利和義務:

(一) 發包人

1、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現場的水準點及完整的施工圖三套。

2、開工前組織承包人、設計單位、工程質量監督等人員參加圖紙會審,並由設計人員交待技術參數及標準。

3、對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或出現質量和安全隱患時,有權下達停工通知,並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況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爲止。

(二) 承包人

1、按招投標文件和主體工程合同條款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含招投標)屬於承包人辦理的各項手續,並承擔其稅費。

2、負責施工用水、用電、續接和臨時設施的準備工作及其費用。

3、嚴格按施工圖及說明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後清運建築垃圾及多餘土方,做到工完場清和場地平整。

4、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包括承擔安全部門或機構作出的處罰),發包人概不負責。

5、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及時整理工程結算資料,通過有資質中介機構進行決算,向發包人申請進行竣工結算、決算審計和撥付工程價款。

6、承包人應按技術規範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機構和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併爲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7、在簽訂本協議時,承包人以現金的.方式交納履約保證金 萬元(¥:萬元)到發包人帳戶。依據本次的招標文件規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情況,發包人將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的約定不返還履約保證金。

8、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履行完全部條款,待整個工程驗收合格並通過竣工決算完畢後無息退還餘下履約保證金。

八、質量要求: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九、違約責任: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十、本協議如與主體工程合同有相牴觸的,以主體工程合同爲準。

十一、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書面給予承包方的工作聯繫函屬本協議的補充文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二份,公證人面軍執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和公證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條款後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經合同方共同協商解決。

發包人簽章:(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爲:(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曆天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損耗率表);

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七、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

八、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 後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2023房屋建築施工合同 篇14

業 主 方: (簡稱甲方),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 包 方: (簡稱乙方),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位於 省 市 區 鎮 村 社擬建房

屋一幢,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負責承攬施工。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確保建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甲方提供建築材料,乙方組織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工用具、腳手架、架板、模板、臨時水電管線、安全防護用品等除建築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物資進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進行承包。

二、 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曆)天。

三、 承包範圍: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承包範圍包括:基礎土方開挖及回填、基礎工程、主體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內室外抹灰及面磚粘貼,-外散水工程、給排水及強弱電安裝工程等,既:除室內乳膠漆、門窗安裝、樓梯扶手安裝以外的全部施工內容均由乙方負責。

四、 承包單價:

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大寫 元整)進行造價計算,該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費、工用具使用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措施費、勞動保護費、保險費等除甲方材料費以外的全部施工費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一樓主體完成後支付 元,全部主體完工屋面斷水後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竣工的建築面積進行總價計算,本次支付至總價款的95%,留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工程質量保修期爲一年,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脩金不計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組織工人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設備、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2、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3、乙方應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具有從事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

2、甲方負責提供紅磚、水泥、砂石、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3 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飯、住宿、抽菸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認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人員的督查。

2、乙方施工時要按照施工圖及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作業,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如果乙方因爲自身水平原因達不到工程合格條件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使用條件的,乙方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房屋建成後,因爲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擔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所需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九、 工期延誤:

工期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建設,工期爲 (日曆)天。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延誤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因停電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須由甲方簽字同意的情況說明)。

十、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進行返修;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爲難甲方,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爲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錢,在工程相應進度完成五天後,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5 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驗收合格,質量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若有變更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手印): 乙方簽字(按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