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集合15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集合15篇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爲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爲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爲 ,數量 公斤,時間爲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2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轉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面積共 畝流轉(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流轉土地用途:種植業。

第四條: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五年後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支付方式及時間:每年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條: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依法自願流轉本戶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轉合同約定取得流轉土地的收益;

(3)監督乙方依照本流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制止乙方損害流轉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5)在流轉之前的國家相關惠農政策仍然歸甲方所有,流轉期內乙方所爭取的惠農政策歸乙方所有。

(6)在流轉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報村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備案;

(7)在流轉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土地佔用費和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8)流轉期滿,有權收回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流轉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流轉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不得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

(4)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者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的土地糾紛和其他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由此而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及相關設施,其佔地不視爲非農建設佔地,其存續期與本合同的土地經營權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內,對土地經營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賃、參股或合夥權;

(4)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向國家及相關單位部門提出補償要求;國家及有關單位部門因徵用、佔用流轉土地,對乙方在流轉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及農作物等所給予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滿,如甲方願意繼續流轉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租賃權,續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轉土地租金;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和污染環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勞動力,但甲方勞動力必須達到乙方要求的勞動技術水平,並按乙方要求進行操作;

(5)乙方進行土地開發時,若變更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應事先與甲方商議並徵得同意,按有關政策法規完善手續後,方可進行;

(6)合同期內,乙方如將土地轉給第三方經營,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滿,如甲方不願繼續流轉,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使用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在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流轉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築物、生產設施和改土調形改變土地現狀的,合同期滿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須由乙方負責復耕交歸甲方。若乙方不復耕,交付復耕費500元/畝給甲方復耕。

第七條:在流轉期間,乙方因承包土地產生的一切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土地流轉期滿,如甲方不願意繼續出租或乙方不願續租,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在確保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也可以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第九條:流轉期滿後,乙方將土地使用權交歸甲方,須支付土地界址調整工作經費50元/畝給關河鄉政府,由鄉政府組織村、社幹部調整土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預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轉(租)金,即視爲自動放棄流轉土地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經營權,有權處分乙方投資在流轉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生產設施等,且對乙方不予補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按合同剩餘年限租金總額向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3)對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對乙方予以處罰。

(二)甲方違約責任

(1)在土地流轉期內,擅自終止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在流轉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須按合同剩餘年限的乙方正常經營利潤總額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

(2)在土地流轉期內,甲方的人、畜、禽踐踏乙方所經營的土地及農作物,損壞乙方財產物資及設施;甲方與其他農戶之間或甲方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因土地糾紛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調解解決。

甲乙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縣級以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地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當事人均不算違約。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就本合同終止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鄉鎮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鑑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3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坐落 ,面積 (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

第二條:土地流轉年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損害。

第四條:乙方交納甲方的土地租賃費以原糧(稻穀)爲依據折價計算,每畝每年租賃費折原糧 斤 ,價格以當年國家公佈的中秈稻最低保護收購價爲標準計算。乙方在承包期內應於每年收割後一次性支付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最遲不超過11月底,該款項以轉賬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土地流轉最後一年,乙方應於10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土地租賃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的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經營,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乙方依法享有各級政府農業產業化扶持政策,其他有關惠農補貼屬於農戶所有。

2、租賃期內,上述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青苗賠償、土地附作物賠償。其他土地賠償、安置補償等歸甲方所有。

3、土地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4、乙方不得私自將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換等方式進行流轉,如要流轉必須甲方同意纔可實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擅自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如因甲方人爲因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給予乙方響應的賠償。甲方如擅自終止合同須交納乙方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納租賃費,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2收取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且甲方可終止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鑑證機關(公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4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村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爲: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雙方協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轉價款:

(一)現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轉價款爲人民幣______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二)實物(稻穀)折現形式支付:

1.協議流轉價款爲每年每畝 斤稻穀,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爲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每年結算支付兩次,分別以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穀市場價爲準折以現金兌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爲兌付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爲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爲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以下第___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補充欄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5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於哪?永紅路北側、谷家墳,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號爲: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該地塊坐落:永紅路北側、谷家墳,東至崔會民,南至永紅路,西至陳數全,北至道路。

地塊面積:長米,寬米,總計面積平方米,約畝。

二、轉包期限

1、轉包經營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2、本土地在乙方經營年限內甲方不再享有該轉包土地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在乙方經營年限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需重籤、續簽或改簽一切與本轉讓地塊相關的文書均由乙方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相關收益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4、轉包期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5、承包期滿後,依法按國家政策執行,如繼續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權利,合同另議。對方增加的條款,請考慮此條款。

6、綠化帶如和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衝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轉包費用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用爲每畝5000元。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開立收據給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

五、違約責任該條款已將違約責任去掉,現無違約責任約定建議採用原來的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後,雙方共同到發包方處備案後生效。無此條款不能對抗第三人,風險較大。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甲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重發手續,乙方配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公證單位(簽章):

公證日期:年月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爲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流轉方式爲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爲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爲每畝每年 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企業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企業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_____

爲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爲,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土地及用途

(一)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承包證書登記面積爲準,共計_________畝。

(二)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三)甲方現通過□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入股□作爲出資、合作條件□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土地上原有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土地的交付

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經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交接單》。

第四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單位:元人民幣):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爲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於______年__月___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爲___期,每期___年,每期土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_______元,以後每____年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證金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之後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作爲合同保證金,保證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___日內,甲方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後,將剩餘保證金一次無息返還乙方。(憑原始收據)。

第六條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開發和保護土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應屬於甲方並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其他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土地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礙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七條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辦理土地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不得閒置拋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土地內進行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土地造成損害的行爲,在流轉土地內發生破壞土地行爲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壞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七)對所流轉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轉協議的水系、道路、建築設施等農村集體資產應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如需使用或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及發包方同意。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應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應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應在合同期滿後___日內將原流轉的'土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土地妥善處理。未收穫農作物的處理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特殊情況下的利益分配及資源處置

流轉期間土地被徵收、徵用時利益分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證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作爲滯納金。逾期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土地手續不合法,或土地經營權屬不清,產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防礙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____‰作爲滯納金。逾期___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給流轉土地造成損害,或者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破壞,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出讓方、受讓方、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業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8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爲××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流轉方式爲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爲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爲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XX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爲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爲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爲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爲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爲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畝×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爲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覈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爲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爲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林業局、XX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9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餘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爲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爲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爲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定單位(蓋章):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合 同 編 號 (編號以縣爲單位以民政部門統編的地方編號爲臺頭,鄉、村、組以下由各縣自編)____________

鑑 證 編 號 (鑑證號以縣爲單位自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和方式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 )級 畝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監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及經營土地,阻止乙方改變土地用途;

3.該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土地的補償;

4.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流轉期滿要及時向甲方交還該土地或者協商續簽合同。

三、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價格爲每年每畝 公斤稻穀(以實物或按當時市場價折成現金兌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徵收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乙方違背合同規定,兌付流轉價款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 %的滯納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直接損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及未經允許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付土地流轉費的。

違約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數額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裁定。

六、爭議的解決

(一)流轉合同簽訂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村組織進行調解。

(三)無法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四)當事人對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採取轉讓的方式流轉,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變更原承包關係。土地採取入股的方式流轉,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並審查乙方資信經營能力,如乙方經營破產,甲方土地不能作爲清償資產。土地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爲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爲: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 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爲,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鑑證人: (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補充說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2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

2.委託流轉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的承包經營權以 (轉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委託流轉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按每畝每年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全年合計 。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其他委託事項

甲方對委託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協議到期後,土地受讓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復耕等事項的處理約定: 。

二、委託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行使相關權利:

1.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爲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2.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由甲方直接與土地受讓方簽訂轉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賠償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轉收益,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流轉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超越權限流轉土地對甲方或土地受讓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並支付賠償金。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3

甲方(承包轉出方): 住址

乙方(受讓轉入方): 住址

丙方(發包方):

爲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保障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還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和農戶承包經營權穩定(採取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需重新確立承包關係)不變;

2、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流轉;

3、堅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

4、確保流轉期限不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5、受讓方必須具有較好的資信和具備農業經營能力;

6、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受讓權;

7、承包轉出方應主動將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二、流轉土地狀況及用途序號座落地名等級面積(畝)用途12合計

三、流轉方式及期限甲方採取方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有權獲得其轉讓前對提高土地生產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應補償;

3、協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有權獲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3、按時交納流轉費用;

4、保護耕地,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隨意棄耕拋荒。

六、履約時間、方式流轉費用(或農產品)共計_____元(或公斤),在當年(或以後年度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或公斤)。

七、違約責任如果甲方或者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當年流轉費用(或農產品)的_____%支付,自違約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付清。

八、其他事項

1、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丙方有權提出對乙方的資格要求,並對乙方的情況進行考察,不符合轉讓條件的,可不同意轉讓;

2、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執行期間,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作補充,補充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如與現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規定爲準;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蓋章):

丙方負責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4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轉包形式將坐落,面積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時間爲每 年 月 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護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20xx年國家小麥保護價1.12元,以後每四年按小麥的保護價上調率調整承包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簽字)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乙方):(簽字)代表人:(簽字)

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1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爲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爲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