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運輸合同合集十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運輸合同合集十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爲短期價格。從————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卸載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卸載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卸載場地人員協調卸載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卸載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稅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稅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條款,爲明確設備運輸租賃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根據工程的需要,乙方出租給甲方施工機械混凝土攪拌車臺,經甲乙雙方有好協商,就運輸租賃機械設備的事宜簽訂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用設備類型租金

二、使用地點:

三、運輸租賃期限:從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因天氣變化,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四、設備的運輸租賃形式及租金結算方式

1、乙方以包月形式將設備租給甲方,運輸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日租金=月租金/日曆臺日數。

2、設備在運輸租賃期間正常產生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車輛的機油及其他油料費。

3、租金的結算方式:月初由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15-20日將上月租賃費全額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逾期15天甲方仍不能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停運。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配備的司機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持有效B2以上駕駛證件及道路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並做到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自覺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統一指揮和調度,以保證甲方施工需要。

2、設備在運輸租賃期間,乙方司機要服從甲方的安排,因乙方司機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利要求跟換司機;司機在作業期間對機械和自身安全負責,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乙方負責設備的修理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設備維修和日常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完好率每月不低於90%,每車少一天可按30天平均數在月租中扣除,確保甲方施工正常進行;甲方提供設備租賃期間的燃油供應,設備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動用機械或離開施工場所,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停放場地並在指定地點停放。

3、乙方爲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證件齊全有效,(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年檢等),技術性能好,運轉正常,外觀整潔,以滿足施工需要。在設備出現故障且乙方不能保證在規定時間內修好,應提前採取措施,保證甲方的施工方的需求。

4、乙方應加強油料管理,車輛出站臺,因管理不善,造成油料泄露、丟失、減少等情況,發現一次將從乙方租賃費中扣除2萬元。

5、司機工資及各種保險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住宿及在本單位食堂的伙食。

6、乙方在給甲方施工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

全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的車輛管理人員和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8、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或停運,乙方由於操作不當,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應由乙方承擔。

9、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方的混凝土質量要求,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混凝土數量或質量差異,責任由乙方承擔。

10、甲方無權將乙方的設備轉租、拍賣、抵押。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一方違約,按月租金20%賠償。

七、其他

1、有關合同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有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市仲裁機構解決。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設備退場結算後合同自行

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經辦人:(蓋章)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共同協商一致,於20xx年3月27日達成本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油品,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貨物起始點爲******,到貨地點爲******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計劃,將在24小時內將油品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驗收。

2.乙方要對承運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保質保量運輸。

3.收貨方式爲標牌裝油,升數交貨。

三.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油庫提供的噸位計算,***至****的工地****運價爲60元/噸. 超出此範圍的運價按0.8元/噸公里。

2.乙方在將油品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每月25日爲結算日,由乙方按油庫出庫的噸位開具運輸發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有效期限爲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承運方):

乙方(託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爲往返運輸,運價爲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爲單程運輸,運價爲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爲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衝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並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後,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

的車輛,並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後,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並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並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爲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爲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爲止。

六、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袋裝水泥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運輸事項

1.1工程名稱:

1.2運輸品種:袋裝水泥。

1.3運輸數量:以甲乙雙方的實際運輸結算量爲準。

1.4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1.5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二條運輸價格

2.1運輸單價:

袋裝水泥運輸單價爲0.75元噸/公里;

以上運輸單價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運輸費、裝車費、稅費、保險費等在內的綜合運輸單價。

2.2運輸距離:

2.2.1從至格拉基水電站施工區域綜合運點.

運輸距離爲KM;

第三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1向乙方介紹工程基本情況,講明工程對袋裝運輸的要求,工程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並保障工地範圍內的道路通暢,允許整車通行。

3.1.2負責對乙方運抵的袋裝水泥進行收貨、過磅計量、簽收。

3.1.3按合同規定,在與乙方完成結算手續並收齊乙方各種

3.1.4合同履行期間,嚴禁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水泥。如有上述行爲發生,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第7.2.2條款規定的方式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或者影響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乙方在裝卸袋裝水泥時應服從裝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2.2由乙方負責在水泥廠的水泥倉庫裝貨,並將甲方訂購合格的袋裝水泥及質量檢驗報告及出庫票據同期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2.3配合甲方對水泥廠出庫袋裝水泥的數量進行過磅計量,並將甲乙雙方確認的驗收票據返回給水泥廠家。

第四條檢驗、驗收

4.1乙方根據甲方袋裝水泥需用計劃將水泥運抵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4.2乙方在合同約定地點裝貨時應對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進行覈對,若發現不一致時不得發運。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收貨,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3水泥運抵合同指定供貨地點後,甲乙雙方在現場過磅或檢包驗收,如發現水泥品種、規格及數量與供貨計劃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絕收貨外,還將根據相關合同條款向乙方提出索賠。

第五條價款支付

5.1付款方式:採用銀行轉帳。

5.2結算方式及運費支付:每月25日爲當月的運輸結算截止日。甲、乙雙方在完成相關對帳及票據傳遞手續,乙方按照當月實際驗收運輸數量出具的全國統一運輸發票經甲方審查覈實後,完成當月合同雙方的結算手續,並於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5.3發票出具:乙方根據實際現場驗收數量出具運輸發票。

第六條保險

運輸包乾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應辦理及應承擔的各種保險費,若發生有關保險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由於乙方的運輸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遺失),乙方應按照合同第7.2.2條款規定的袋裝水泥單價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1.1甲方違約拒絕收貨(非乙方原因造成),應承擔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2.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運輸計劃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車輛運輸,導致甲方現場缺貨停工,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7.2.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袋裝水泥。乙方應負責賠償袋裝水泥價款(不含運費),賠償金額按照下列單價的3倍計算,並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而未支付的運輸款中扣除,如運輸款不足以賠償,應另行補足:

7.2.3乙方運抵格拉基水電站工程現場的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的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入庫,乙方須無條件的更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裝水泥,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2.4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裝水泥質量不合格、數量損失、無法卸車入庫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2.5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約合同期限應予延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2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體滑坡等造成的橋樑道路中斷,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地採取應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條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的。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運輸期限已滿並結清全部運輸價款後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本合同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爲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1.3合同雙方,不論哪一方向對方提出函電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合同雙方地址派員遞送或郵寄、傳真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並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相應的回覆後,即被認爲已經被對方正式接受,成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本合同共份,甲方執份;乙方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爲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

2、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託運明細》,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

3、甲方須保證藥品包裝完整,符合運輸包裝規定,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戶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爲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爲限,具體計算以甲方含稅開票價格爲準。

4、乙方應提供加蓋公司原印章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提貨人身份證的複印件以及加蓋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權委託書、駕駛員的駕駛證、行駛證等,供甲方備案。

5、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日內,按《託運明細》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爲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6、乙方應使用封閉式運輸工具運輸藥品。

7、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常溫或陰涼保存的藥品,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應分別保持30℃或20℃以下,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 8、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間準時、安全地將藥品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戶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30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

10、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颱風;走si藥品等非法藥品。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參照本合同第11條標準結算。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鄂爾多斯市順興億達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內蒙古滿世煤炭集團四道柳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二、貨物名稱:煤炭

三、貨物數量:

四、起止地點:

五、運輸價格:56元/噸,以後隨行就市

六、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卸貨方實收計量爲準(按礦發數量的千分之三爲途中損耗數量,超過的按150元/噸扣減運費),甲方憑收貨方過磅單結算,隨到隨結,不得拖延,運輸發票甲方根據運輸量給乙方提供,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對承運的煤炭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2、運輸途中發生的任何意外與乙方沒有關係,由此造成損失的協商解決,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場人員指揮,不得私自插隊、無理取鬧等。

4、乙方因資金緊張等造成運費結算不及時,造成甲方無法組織車輛及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在運行當中發生的具體事宜,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8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爲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爲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日至二oo六年二月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往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註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台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瀋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雲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XX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當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爲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複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繫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繫。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爲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爲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爲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爲限。逾期運到是因爲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於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爲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爲按以下方式處理:對於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採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甲方)

託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承運人(乙方)

承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運輸合同 篇9

託運方:

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機械設備運輸事項達成合同條款如下:責任和義務:

託運方負責裝卸,承運方予以協助。貨物上車就位後,承運方負責覈實貨物數量及重量。承運方按時安全將貨物送至託運方指定地點。運送時間由託運方提前一天通知承運方到現場裝貨,當天裝貨須當天發車直接開往目的地。承運方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行車執照原件,由託運方確認後,複印存檔。違約責任:

承運方應在託運方約定的時間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時內將上述貨物安全無誤地運至目的地,如未按時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每延期一天,乙方賠償甲方元。運輸途中如有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承運方負責全額賠償。在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承運方負責。

運輸地點和價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貨物運抵目的地後,由收貨人按發貨清單驗收合格(數量及質量)後付款。法律責任:

承運方必須遵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本合同,如運輸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一切責任由承運方負責。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哈爾濱市法院管轄。

本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複印件有效。

甲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駕駛證號:車牌號: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車運輸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燃煤汽車運輸任務的部分運量委託乙方負責完成。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將部分燃煤汽車運輸業務委託給乙方。具體數量以甲方計劃量爲準。燃煤運至甲方指定的煤場或卸煤溝。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20_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第三條 計量

1、 燃煤運量以到廠方計量爲準。、

2、 運輸距離以甲方測定爲準。

第四條 費用與支付

1、 根據雙方計算,確定運輸單價爲14元/噸(含1元/噸的管理費,不含其他費用)。

2、 價格調整原則:根據市場油價變化,雙方另行協商運輸單價。

3、 結算量=過磅淨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4、 乙方根據審覈合格後的運輸費用結算表提供運輸專用發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結算依據後10日內支付運費。如遇甲方資金困難,雙方協商解決。

5、 在國家對運輸行業治理超載期間,甲方對電煤運輸費用進行調整,如有變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

1.1按時下達運輸計劃給乙方。

1.2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1.3有權對運輸車輛進行巡視、監控。

2、乙方:

2.1乙方服從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負責人配合完成燃煤運輸調度工作。

2.3負責自礦點裝車後至甲方指定卸車點期間的一切事項(如環保、交通、沿途地方關係協調、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2.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結算運費、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運費,乙方有權要求由燃煤採購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結算給乙方運費。

2.5乙方應加強運輸管理,杜絕中途倒煤、換煤現象。

2.6因特殊情況改變運距,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並於次日向甲方提供運距改變申請,經甲方簽字後生效,否則費用由乙方負責。

2.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運輸路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行爲而乙方未及時上報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如發現一次倒煤、換煤現象,甲方不予結算違規車輛的運輸費用,按照當年車次的採購煤價_數採購單價_進行考覈,該車輛予以除名並報司法機關處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任務(不可抗力除外),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委託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擔其運輸任務,不可抗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爲準。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出現爭議後,雙方協商解決,在未解決之前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的標準服務。協商不成時,提請許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

2、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結清費用後失效。

3、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