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承包合同模板彙編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必備】承包合同模板彙編9篇

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對於酒店承包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發包的酒店符合國家對酒店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2、酒店面積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

3、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選擇):

A、分二次付款,簽訂本合同時繳納承包金_____元;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末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爲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爲、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爲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 %;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衆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工程技術資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乾,元/m2,建築面積爲:m2(不包含車庫面積),

3、承包範圍:土建、水電暖安裝的工程技術資料填寫、收集、整理、組卷,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紙張、由已方提供,竣工裝訂由甲方負責。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土建工程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6、結算

7、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

合同雙方:

______鎮_____村(鄉)_____大隊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魚塘的面積,地點,金額。

甲方將_____畝魚塘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 ,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池塘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承包價格爲伍佰一年。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20___年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2.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魚塘內的排灌、國家或集體設施,另外在一年承包期滿後,願將灣後面的河流的大閘口免費修繕。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避免集體利益受到損害。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10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魚塘,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魚塘。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魚塘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

甲方:______鎮______村(鄉)______大隊(村)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 項目

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鐵釘,鐵線,電纜,電鋸電片及機械所有的電纜電線工具,包圖紙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給乙方施工,爲安全保質保量金,工程結束後給予返還。

一,承包單價;

乙方所承包的木工工程,其單價按建築面積的( )元/O(包括基礎地下室設施及屋頂斜屋面n型線條主體),按此單價爲最終結算價,甲方不另追加乙方任何費用,面積計算以圖紙爲準。

二,承包範圍;

乙方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完成該工程所有的木工工程,(含附屬零星工程木工及基礎設施的制安,負責工程完工後,所有的模板,方條,頂木,步步緊,方條等的清理及按甲方要求制定的地方分類堆放好)。

三,乙方負責:

1.乙方應付責組織本工程所需要的熟練工人,機械工具輔助材料,熟悉施工圖紙規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範及安全生產條列,進度計劃國家品質標準施工。

2.服從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員統一指揮,調配和檢查,遵守項目人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隨意浪費甲方原材料,如發現乙方隨意浪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加倍賠償。

3.乙方不得在工地上無理取鬧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統一指揮調度及阻止別的施工班組施工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累次不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創業承包合同,乙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並自動退場。

4.主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有爆木。漏漿現象,發現有出以每處50—200元罰款,並即時處理,因木工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倍賠償一切浪費的原材料及需別的施工班組配合返工所需人工工資,工程所有爆木,漏漿處,乙方應及時處理掉。尾期工程中需要制安的應隨叫隨到,不到的話,甲方有權請他人做,其工資按市場價格雙倍從乙方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按創業承包合同規定處罰,乙方應無異議。

四,甲方負責;

1.負責對乙方的圖紙技術交底及安全三級教育,指導,檢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質量。

2.按創業承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3.無償提供乙方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不含電磁爐用電)

五,工期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各項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具體進度計劃按項目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

2.乙方不能按甲方進度計劃完成工期內的工程量時,甲方有權高價在外面請人幫忙完成,乙方無權阻擾,其工資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取,工期拖延一天處以500—5000元的工期處罰金,按工期計劃乙方提前完成應給與獎勵。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創業承包合同另找施工隊,結算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結算時間按工程主體全部封頂後結算,餘下的部分作爲重組新班組和甲方的損失費用。

六;質量標準;

規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及現行的國家有關強制性規範規定施工,並達到國家工程品質驗收合格標準,如有返工給甲方造成材料浪費或延誤工期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並罰款,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回。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膠鞋上班。

2.上班時間不許喝酒,打鬧,嚴格安全生產條例方針,及項目部組織所要求的安全知識講座內容交底,進行施工。

3.如乙方在施工過程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及事後處理,與甲方無關。

4.不帶安全帽,穿拖鞋,喝酒上班的發現一次每人每次30元罰款,此款從工資中扣除,並通報批評,現場嚴禁帶小孩或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工地,住宿,逗留。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第一次按工程總量的三樓付款80%,然後按月進度工程量的80%付款。餘款在完成承包內工作後兩個月內結清。

九,本創業承包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創業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創業承包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本創業承包合同法律效力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oxx年 月 日 二o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更好地對生產車間開料組管理,提高生產效率,提高板材利用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將開料組由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將權屬於甲方的生產車間開料組承包給乙方爲甲方代加工。承包期內,甲方提供場地,設備及生產線;一切開支包括原材料、設備、耗材、輔材、水費、電費、設備維修費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只承擔人工工資。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爲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產品價格

每月裁板_____,保底______元,超出平方數,按每平方____元支付。

四、甲方權限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衛生、安全等。禁止在車間內吸菸,避免火災的發生,如因此造成事故,由乙方包賠一切損失。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環境、勞動保護進行監督,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爲,有權終止合同或給予經濟制裁。

3、甲方每天給乙方下達生產任務,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因延誤交貨進行經濟處罰,影響生產進度的每延誤一次扣乙方_____元,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在生產經營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時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進行生產。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進行定期保養、維護,對設備出現異常應儘早彙報,由於乙方操作失誤造成設備損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將每天的生產報表數據提供給甲方,由甲方覈算部根據乙方的產量進行覈算加工費。乙方不得私自承接外單位的貨源,一經發現,每次扣罰_____元。

4、乙方開料組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如發生意外,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將車間轉包他人。

六、結算及發放方式

1、結算方式:當月乙方將生產報表交給甲方覈算部,由甲方覈算部覈算好交給甲方財務。

2、發放時間:當月加工費在第三個月的10號發放到乙方卡上,若遇到週末,延期到上班時間發放。

3、合作保證金:加工費發放時,扣除當月加工費的10%作爲合作保證金,合作保證金每半年發一次。

七、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簽字後,此合同不受市場行情等任何因素影響,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場等),則按違約處理。

2、承包期滿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

3、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須在甲方工廠所在地即____________提出訴訟。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並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單位:

身份證:電話:

乙方負責人:身份證:電話:

承包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與共同遵守,經協商簽定本協議,商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自願承包,獨立承擔生產,保質、保量、安全生產等管理事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生產企業承包合同範本。一切規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實行,(另乙方工人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

①、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

②、材料、水、電、辦公用品、宿舍、飯堂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如乙方損壞以上項目,將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有權押乙方30天的工資作爲生產違規獎罰金,但年底必須全部結清工資給乙方。

四、員工必須遵守廠規,遵守法律,做到愛廠如家,節約水電,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的良好風尚,精通工藝、工序,做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爲廠爲社會貢獻力量。

五、如有乙方員工有違法廠規、法律的,甲方可立即開除出廠,違反法律送政法部門處理。

六、生產成品件、按乙方所要完成的工序計價,每臺箱體元定價計算,每月月底結算工資。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由甲方統一每月25日發放。

七、在生產過程中,甲、乙雙方有不一致的觀點或考慮不周的,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不健全的地方可參觀有效的勞動合同法參考解決。

八、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撤場或要求提前結清加工費及工人工資,如乙方違反以上要求,必須付給甲方萬元作爲違約的賠償,合同範本《生產企業承包合同範本》。

九、在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生產週期,按時交貨,絕不擅自挑單,但甲方必須保證材料供應齊全,如有誤期不交貨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如因材料、設備等造成的誤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8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湖南賽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所在地 。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XXXX汽車維修店,所在地 。

爲了更好地維護甲方與所擔保客戶的共同利益,同時實現甲、乙雙方的共利共贏,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範圍

甲方將本公司名下客戶擔保借款所購車輛的車損維修服務承包給乙方。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爲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車損事故告知與協助

當甲方客戶發生車損事故並有車輛維修服務需要的,甲方須將車損事故地點和客戶聯繫方式及時通知(通知方式最好確定)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起分鐘內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前往到達事故地點並協助甲方客戶將需維修的車輛運送至乙方指定維修地點進行維修。若因乙方原因遲延到達而造成甲方或客戶損失

的,甲方有權保留追償的權利,特殊原因經甲方認可的除外。

2、車輛維修服務

乙方根據車損情況對車輛進行查看、定損、維修的整個過程,有乙方與客戶及時溝通了解確認進行。甲方有權隨時對維修全過程的具體細節和進度進行諮詢瞭解,乙方須對此積極配合。

3、車輛的放行與提車

乙方將車輛維修完畢後,需將車輛維修的有關單據資料移交甲方,由甲方對其結合客戶的徵信、還貸情況進行審覈,審覈通過的,由甲方開具《車輛放行單》(暫定此名)給客戶,客戶憑此單前往乙方處提車,乙方憑此單方能放行維修車輛。乙方不得對未持有此單或持續集單據的客戶放行車輛,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此次車輛維修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照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車輛維修費用給乙方。甲方遲延履行支付義務的,按照應付款的 %/天計算遲延履行金給乙方。

2、乙方須盡職盡責並保證車輛維修合格,保證車輛維修後達到國家、地方有關規定或行業規定的正常使用程度和安全程度。對客戶的車輛維修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並及時解決。

若因乙方維修不到位等原因而給甲方或客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此外,乙方還須支付當月車輛維修費用的20%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五條 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那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章時生效;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9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稅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於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託其開戶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錶或電錶,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並於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爲,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的發票臺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稅發[20xx]40號和 國稅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稅前扣除、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申請退稅。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發票臺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爲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並與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稅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爲甲方)基於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築勞務的一種建築工程現象。由於“甲供材”分爲建築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築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築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築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稅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併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由於“甲供材”中的建築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築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後把購買的建築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於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稅。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鑑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築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爲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築勞務款爲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築業的營業稅,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稅的稅收風險,爲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於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築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併入施工方的計稅營業額徵收營業稅,否則存在漏報建築業營業稅的稅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稅風險.比如,一份建築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爲30萬元,建築勞務款爲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築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爲計稅依據的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由於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稅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由於“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於營業稅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築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爲40萬元,建築勞務款爲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纔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稅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於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儘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複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稅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複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稅。基於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稅風險較大。

2、建築施工合同“甲供材”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稅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爲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然後只對建築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爲, 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稅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纔不會存在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如果甲方不願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

其次,建築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採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採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採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後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採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託甲方把材料採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託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後,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後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於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裏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於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爲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築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稅法履行營業稅納稅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稅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後,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稅,並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築業發票給甲方,並繳納營業稅。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稅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稅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爲才構成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並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說甲方沒有建築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築材料的經營範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稅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爲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稅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築業營業稅?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爲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稅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爲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築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築業”營業稅並開具建築業發票。在建築業徵管中,由於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築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築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稅。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稅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稅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爲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築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爲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1、稅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後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爲。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稅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稅,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稅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稅,存在重複納稅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於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戶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稅,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併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問題,必須採取以下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一)違約金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爲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於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築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稅,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築業”的營業稅發票,否則是漏稅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稅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稅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基於此規定,那麼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併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稅率計徵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築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於《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