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蘭陵縣車輞鎮房沙溝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

爲發展農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資源,促進環境改善,促進經濟發展,經村、支兩委會議研究決定,在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集體土地1.3畝發包給乙方從事經營管理、收益。 二、四至爲:東至房士峯磚廠,西至農戶家院,北至坑窪,南至村文化廣場。

二、承包期限:12年,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28 年3月30日止。

三、承包費每年每畝500元,共計650元,

承包期限內全額共計7800元,(人民幣大寫:柒仟捌佰圓整),一次交清全部承包款,乙方應該按時足額交給甲方承包費,不得拖欠。

四、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的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該土地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土地承包經營取得的收益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不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乙方必須與甲方協商解決。

六、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見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印章):蘭陵縣車輞鎮房沙溝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乙方(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鎮經管站(印章):

見證機關(印章): 2017年3月30日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篇2]

隨着時代的變化和形勢的發展,現經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研究決定和收買人、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自願,現將大門山西邊老牛房及牛房所佔地出賣給乙方老牛房現前後、左右(牛房此大約三分地左右等巧生五年期一到全部歸承包者)全部承包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老牛房合計11間全部出賣合計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元)。

二、現有牛房所佔地和牛房現在的前後左右大約壹畝貳分左右,全部承包給乙方同意建圍牆,承包款合計人民幣 。

三、承包期爲 年,2012年4月 日至202 年4月 日止。如甲方違反此合同應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四、承包者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政府部門政策性徵地和用地承包者必須服從,政策性清場費、賠償費歸承包者所有,土地賠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者在承包期內如遇任何事情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老牛房出賣款2000元,承包款爲 ,合計人民幣 ,此款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在到期後的三十天內將所有房屋設施拆走,逾期不拆,無償歸甲方所有。如需繼續租用土地,須重新商談訂立新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土地轉包協議:

一、甲方 將自己承包的土地位於精河縣托裏鄉一牧場的耕地七百二十五畝轉包給乙方 種植經營。四面界限:東至精河縣八家戶農場,南至李志虎承包地界,西至蔣現明承包地界,北至三合公司地界。其種植經營權及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井、水泵、變壓器、滴灌設施和房屋(含725畝土地、75、40、63地上管)。

二、轉包期限爲5年。自2011年11月19日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三、 承包費及付款方式:每畝每年土地350元(叄佰伍拾元整),繳費時間爲每年10月20日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如逾期繳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四、轉包協議簽訂之日,有甲方驗收所有甲方提供的井、水泵、變壓器、滴灌設施和房屋(含725畝土地、75、40、63地上管)。帶協議履行期滿,有甲方於2017年10月30日對井、水泵、變壓器、滴灌設施和房屋(含725畝土地、75、40、63地上管)驗收。承包期內若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上述財產任何一樣損壞。乙方必須積極修復,如不能修復的照價

賠償。

五、協議履行期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遵紀守法,合法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給他人,不得漏種、撂荒。如遇土地發生糾紛,甲方出面協商,保證乙方正常發行協議權利和義務。

六、協議簽訂前,該宗土地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債權倆務均出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每年承包費350元(叄佰伍拾元整),其他費用與乙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及履行期內,甲、乙以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全面履行義務。若一方違約則出違約方賠償對方叄拾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異議,雙方再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