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房屋贈與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屋贈與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房屋贈與合同

房屋贈與合同1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父子關係,甲方願將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的房屋產權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地址爲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因經濟原因,購買此房產的首付款和稅費均爲乙方支付,且之後每月貸款也均由乙方單獨承擔,故現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行爲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在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辦理房屋贈與,首先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簽訂_______份房屋贈與合同,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經過公證的房屋贈與合同,證據效力更強一點。

然後持着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房產證和雙方身份證直接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贈與涉及的稅費主要有:

1、契稅:評估額的______%;

2、交易費:______元/平米;

3、登記費:______元;

4、評估費:評估額的______%;

5、公證費:評估額的______%。

房屋贈與合同2

贈與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

①甲、乙雙方爲母女關係,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並擁有所有權人權益的房屋贈與乙方個人;且甲方確認:本合同項下之房產無其他權利共有人;

②本贈與發生時,乙方雖處於已婚狀態,但本合同項下之房產僅贈與乙方個人,該贈與行、合同只對乙方個人生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出資購買並所有的房產贈與乙方個人,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贈與並負責贍養甲方。贈與行爲發生後,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成爲乙方個人財產。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①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用途爲__________;產權性質:_______________;

②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本贈與合同簽訂之前,本合同項下之房產由甲方自行購買,購買此房產的全部購房款、稅費等均由甲方支付。贈與行爲前無欠繳稅金等費用。

第三條本贈與合同簽訂後,本合同項下之房產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等手續的,契稅、稅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經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該贈與行爲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在乙方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等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變更等手續。具體的變更時間、程序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叄份。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指印時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3

甲方(贈與人):_____xx(寫明姓名、住址)xx住所:_____xx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xx(寫明姓名、住址)xx住所:_____xx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xx座落於_____xx,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xx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xx;

(三)xx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xx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xx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xx。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xx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xx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xx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xx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xx簽約日期:_____

房屋贈與合同4

贈與人: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關係:___________

第一條:贈與的目的

贈與人因爲受贈人無力獨自的承擔購房的費用,又因其是贈與人獨子,爲了受贈人今後能夠更好的工作以及生活,婚姻能夠更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來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以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來購買本房屋,並附義務條款來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及分割之前可以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相關權利

1、贈與人和受贈人以及其妻兒對該套房屋共同的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以及其妻兒對於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是永遠不能夠作爲受贈人的夫妻的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子作爲私有的財產來進行抵押或者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的關於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該房屋今後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爲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爲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爲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爲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_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關係: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________爲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塗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簽訂房屋的贈與合同之後,如果還沒有進行房屋的交割以及過戶,那麼贈與人是可以要求放棄贈與的。房屋的贈與以後,如果受贈人沒有履行相應的合同條款也是可以取消贈與的。

房屋贈與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贈與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房屋坐落於

,屬其所有的 產權份額贈與給乙方個人所有;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二、甲方保證上述贈與的房屋權屬無爭議,房屋沒有抵押、擔保、典當、被查封等限制處分的情況。

三、甲方協助乙方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四、甲方承諾對本贈與行爲不附加任何條件,且永不反悔。

五、本贈與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梧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不動產登記部門一份。

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合同6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1、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座落於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2)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

(3)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2、因甲方_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3、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5、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6、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7、甲、乙雙方定於_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9、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1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7

甲方(贈與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共有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與丙方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房無償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處的建築面積約_____平方米(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的房產無償贈與甲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未辦理登機,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甲、丙雙方)均已同意將該房屋無償贈給乙方。同時,甲方承諾所有贈與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將來該房產所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聲明該無償贈與的房屋只歸乙方個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狀態影響。

四、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六、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七、甲方贈與乙方房產,如有所需,可以將本協議在雙方簽訂後經公證處公證。

八、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8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xx簽訂:

甲方:xx

住所:xx

身份證號:xx

乙方:xx

住所:xx

身份證號:xx

爲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爲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xx區xx街xx樓xx層xx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xx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xx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xx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爲違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房屋贈與合同範本5篇文章房屋贈與合同範本5篇出自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xxxx 乙方(簽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贈與合同9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與受贈人關係:

第一條: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承擔購房費用,又因其爲贈與人獨子,爲受贈人今後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夠和睦,更好的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獨資購買本房屋,並附義務條款贈與受贈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和分割之前有權利撤消贈與。

第二條:受贈人的權利

1、贈與人與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2、受贈人及其妻兒對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永遠不能作爲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不得將該房屋作爲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

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於該房屋的費用;

4、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該房屋今後的費用全部由贈與人獨自承擔;

5、受贈人對該房屋有自由裝修、合理支配的權利;

6、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7、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爲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第三條: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對贈與人有虐待、遺棄、辱罵等行爲的;

3、受贈人不履行本附義務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4、受贈人將該房屋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將該房屋作爲私有財產進行抵押或變賣、分割等現象發生的;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或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部分民事行爲能力的、住院治療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6、受贈人拒不承擔贈與人的治療費、贍養費的;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願申請xxx、xxx爲其進行見證,並系自願簽訂。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塗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起訴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蓋章、電話) 見證人(簽字蓋章)

受贈人(簽字、蓋章、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合同10

房屋贈與合同怎麼才能撤銷

原告劉老漢與被告劉某均認可,劉某取得該房屋的前提是照顧父母的日常生活。劉老漢與劉某雖然簽訂了《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該合同並未約定具體付款時間,且20xx年4月劉老漢將房屋過戶至劉某名下,劉老漢及其他子女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並未提出異議;劉某實際已各支付5萬元給其哥哥弟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約定履行義務。”劉老漢與劉某的約定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簽訂的《XX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名爲買賣合同,實際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合法有效。

那麼,劉老漢能否行使撤銷權呢?

劉老漢主張劉某未按約定履行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請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受贈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劉老漢對劉某未依約履行照顧父母生活負有舉證責任。但劉老漢未能提供證據,且還認可劉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顧父母生活的事實;之後原被告雖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認定劉某不盡照顧父母生活的義務。劉老漢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

原告張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個子女。被告張丁系原告的四子,兩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xx年10月被告張丁夫妻二人向兩原告承諾對兩原告今後的生活、醫療及生養死葬承擔一切責任。兩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勸說之下,於20xx年5月將自己座落於縣城的房屋贈與被告並進行了公證。20xx年9月15日原告張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張丁在接到通知後去醫院探望原告。後因原告的醫療費問題與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間多次發生爭執,在原告還未出院的情況下,被告不辭而別。爲此,兩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由於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諾,兩原告認爲將房屋贈與被告是重大失誤。爲此,原告向公證處,請求依法撤銷所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被告立即返還原告所贈的房屋產權。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贈與合同公證可否撤銷?

第一種觀點認爲,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後,專門趕回探望原告;應當說被告在原告的幾個子女中是最盡義務的,並非如原告所陳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兩原告對被告所作出的贈與行爲,是原告經過慎重考慮後作出的,並且該贈與行爲經過了公證。在贈與財產交付前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因爲訂立的合同經過公證,表明雙方當事人對簽訂和履行合同是認真嚴肅的,對贈與人來說,有充分的時間和條件,來決定是否簽訂和履行該合同,不存在考慮不周,或情緒衝動等原因。從公證的效力來說,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所以,這種贈與合同公證不得撤銷。這對於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係的相對穩定是必要的。第二種觀點認爲,兩原告與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進行任意撤銷,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須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爲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即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由於本案的贈與合同系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被告對原告有扶養義務而沒有履行,並且被告沒有忠實地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原告申請撤銷對被告的贈與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規定的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請予以撤銷,是合適的。

我們認爲本案中所涉及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程序,故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原告要行使撤銷權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現爲條件,只要具備了法定事由,贈與人即享有撤銷權。被告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符合《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屬於行使撤銷權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證贈與合同的請求,符合法律之規定,應當予以支持。

房屋贈與合同11

法律特徵: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爲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爲才完成,合同纔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相關法規

據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覈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複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徵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爲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爲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爲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覈定其轉讓收入。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房屋贈與合同12

甲方(贈與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乙方(受贈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贈與人自願將其繼承房屋份額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

贈與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子的門牌號要寫清楚)此房屋系贈與人及受贈人父母(姓名) 所有,老人分別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和____年____月______日去世,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由婚生子女(四人姓名)共同繼承,各佔有受贈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經協商,甲方決定將其繼承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無償贈與(姓名)所有。該房屋份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該房屋份額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所贈與房屋份額合法。

第三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份額,負責房屋產權確認、登記工作。

第四條:贈與房屋份額的轉移。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房屋份額發生轉移,由受贈人乙方擁有所贈與的房屋份額。甲方自贈與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該房屋份額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不得在干涉。

第五條:因辦理受贈房屋產權確認、登記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贈與合同13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與受贈人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關係。贈與人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共同擁有坐落於_______________房屋一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贈與人_______________自願將自己在上述房產中所有的部分贈與給受贈人_______________(個人)所有,受贈人_______________願意接受上述贈與房屋。今後贈與人_______________與受贈人_______________雙方均不得反悔,並按此《贈與合同》執行。同時,受贈人_______________應憑此《贈與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贈與人、受贈人各執一份,__________土管部門存檔一份,報_______________房管部門一份。

贈與人: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14

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爲準,也就是說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戶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戶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戶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爲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爲,也就是說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贈與合同的撤銷

1、 贈與關係成立,且受贈人未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我國《》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及上述“民通意見”可以看出,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且受贈人未實際佔有房屋及其產權證之前,即財產權利未轉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銷權的。這裏的“財產權利”被民通意見明細化,指的並非房屋的過戶登記,而是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因此,贈與人在此階段實行任意撤銷權纔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當然,《合同法》第186條對贈與人的這種任意撤銷權也進行了限制,它對房屋贈與行爲也是同樣適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此外,《合同法》第192條也設立了法定撤銷權之規定,即無論是否具備《合同法》第186條規定的情形,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均可撤銷: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 贈與關係成立,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時,贈與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爲準”這說明贈與合同爲實踐性合同,即以交付爲所有權轉移的生效條件。由於房屋屬於不動產,根據我國《》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爲準。因此,在房屋贈與合同中,房屋過戶登記纔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界點。但是,根據上述《民法通則意見》第128條規定可以看出,爲了保護受贈人的合法權益而對此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即只要受贈人已佔有、使用該房屋及其產權證書,這時該贈與行爲即生效,贈與人應當爲受贈人補辦過戶手續。此時,贈與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銷權爲由來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師認爲,如果沒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變更登記,不但房屋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而且這種贈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觀點是不準確的。由此可見,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時間應當在贈與關係成立之後,但未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在受贈人佔有、使用該房屋之前提出,否則贈與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銷權、進而達到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二、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爲,是實踐性法律行爲,因此,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爲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戶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爲有效,也就是說,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爲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戶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爲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衆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衆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爲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衆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爲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爲也就成爲無效的行爲,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爲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爲爲無效行爲,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爲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爲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爲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爲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

房屋贈與合同15

甲方(贈與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權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乙方,房屋共有權人表示同意,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各方自願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所有權的座落於_____ ,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贈與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房產。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屋共有權人對甲方的本次贈與表示同意,並自願簽署本贈與合同。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各方共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

有關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手續。乙方逾期未配合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甲方有權撤銷贈與合同。

第五條 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各方協商一致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簽訂併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公證處留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房屋共有權人(簽章):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