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手寫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租賃合同(手寫版)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於天津市 的合計面積爲 平方米的建築物租予乙方作爲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爲 年另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一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係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並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爲 付。

2、該房屋租賃抵押金爲 元,如若乙方違約,該抵押金甲方不予退還。如若甲方違約,甲方將該抵押金額賠償給乙方。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暖氣費、電話費、物業費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並將房屋設備清點後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爲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爲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爲乙方搬遷的補償,並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對上述房產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產產權等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對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7、室內設備:電視機 臺,洗衣機 臺、空調 臺、(櫃式臺、掛式 臺)、電冰箱 臺、雙人牀 張、沙發 組、茶几 個、飲水機 臺、熱水器 臺、廚具 套、餐桌 張、餐 椅 把、微波爐 臺、機頂盒 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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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時按要求對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的,對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承但賠償義務。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爲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爲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理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代理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第 頁 共 2 頁-

房屋租賃合同(手寫版)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通過商議,對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坐落於 市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房。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房屋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費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費用,如超過付款時間甲方有權對房屋另行出租,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養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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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整改,若確實有需要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整改,否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過程當中應愛護房屋中的所有設備及牆面和地面,保持牆面的整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天然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有線收視費

第八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爲押金。

第九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如遇房價調整,甲方有權對房屋租金進行適當的調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繼續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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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在租賃期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在租賃期滿後由甲方對房屋進行驗收,如乙方未對房屋造成任何損壞,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內對房屋內的設備和牆面、地面造成損壞的,甲方有權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對房屋損壞部門進行修繕,若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金額,乙方必須在修繕結束後三個自然日內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繕費,如因修繕時間影響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內的租賃價格承擔期間的租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甲方爲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櫥櫃、燃氣竈、油煙機、房間內燈飾、衛生間坐便、洗漱櫃、淋浴頭、燃氣熱水器、鑰匙5把。乙方應妥善使用,若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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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4

房屋租賃合同(手寫版) [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 樓房以 形式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後是否續租或解除租賃關係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乙方經營學生託管學校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徵得甲方同意。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貳萬元整(小寫: 元),按年支付,首年應在 支付,次年在上次所繳租金期滿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氣、閉路、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牆、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4.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後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與第三人合營合作,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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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爲。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後(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並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騰空並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爲:相關費用×1%×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相關費用超過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一個月後搬出,甲方將已交的租金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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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手寫版) [篇4]

出租方 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春市房地產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將位於長春市 區 棟 單元 室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無爭議、無糾紛並有合法產權或使用權,確定是房屋所有人。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租期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年交款。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後用。

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租賃期間內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付相應責任。

五、乙方負責房屋的水、電、煤氣、房屋取暖費、有線電視、物業、衛生等費用,電錶 ,水錶 ,煤氣表 。

六、 乙方在租期內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搞違法活動,愛護並保護好室內物品,如有損壞的按價賠償。如乙方跑水、漏電或者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賠償。

七、 如乙方合同到期未續交房租,並且聯繫不上,不交鑰匙,甲方有權打開房門,

八、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備註: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收回房屋,室內物品由甲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