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彙編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勞動合同彙編7篇

勞動合同 篇1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爲了加強門診部的管理,保障門診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本門診部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門診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門診部從事 工作,乙方職稱 ,擔任 職務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時間

甲方因門診部醫療工作特點,規定每週休息 天。

四、 工資待遇

(1)乙方的工資待遇,基本工資每月 元,其它待遇由門診統一考覈發放,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己申報,

(2)本市內聘用人員,原無參加社保和醫保的醫務人員,業務能力強,證件齊全,願長期在本門診的,甲方爲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由甲乙雙方按規定比例交納。

(3)外地聘用的醫務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報酬待遇等方面體現,乙方自行交納。

五、 勞動紀律

(1)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精誠團結,工作互相協調。

(2) 嚴格執行醫療操作規程,保證醫療安全。

(3) 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4) 不以門診部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門診部聲譽的活動,言行不干涉甲方的經濟運作和門診部發展。

六、 合同的變更、解約和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雙方工作不協調,嚴重影響工作的;

有下列情況者,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 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繼續從事醫療工作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乙雙方如因上述情況解除合同,均不必陳述理由,在二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終止本合同和甲方給予的工資及其它待遇。

七、 其它事項

(1)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可在合同期滿拾日內雙方重新訂合同;

(2)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發生的一違法行爲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本人住址:

戶籍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受聘於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甲方與受聘人(乙方) 平等協商,自願簽訂(續簽)如下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爲年,本合同生效日從月起至 年月日終止(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爲試用期,未通過試用期考覈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1.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

2.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協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乙方自願服從調整。

3.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4. 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保證乙方的相關權利。

四.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休假待遇

1.甲方以貨幣形式於每月10日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試用期勞動報酬爲元/月。

3.乙方轉正後,月基本薪資元,工齡工資每滿一年增加元,崗位工資按乙方所在崗位依據甲方薪酬制度執行。

4.根據國家宏觀物價指數或甲方效益狀況,甲方可對乙方工資進行相應調整。

5.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年休假以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婚、喪、產假。

6.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規定的有關政策按時繳納各種社保費用。

7.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乙方病假、事假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等規程。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另一方不得強迫。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 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乙方在提供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

3.乙方私自從事與工作業務有關的第二職業或有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爲。

4.貪贓、收取回扣、營私舞弊以及嚴重失職對甲方造成損害。

5.違反甲方保密規定/保密協議,泄露甲方業務機密。

6.有違法犯罪行爲。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以及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5.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視爲非正常離職,甲方將追溯其責任;如有以下情況的,甲方可以不批准或暫緩批准乙方的申請:

1.乙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情況但未履行賠償義務的。

2.乙方承擔的項目/工作正在進行並暫時無人接替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試用期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須在離職前辦理完離職交接手續,未辦離職交接手續的視爲非正常離職,甲方將追溯其責任: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乙方因履行國家法定義務,無法履行勞動合同。

5.甲方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惡劣,經有關部門確認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甲、乙雙方所籤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訓,應按甲方培訓制度規定完成相應服務年限(相關制度於甲方內部網絡查詢),若乙方未完成規定的`服務年限而提前離職,則須承擔相應培訓費用並於離職前一次性退賠甲方。

九.經濟補償金

(一)下列情況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一)項,主動提出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四)項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

3.符合本合同第六條(1)項,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二)下列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三)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六)項第1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乙方工作單位而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以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規定爲準。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在乙方辦結完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商業祕密和不正當競爭

1.甲方所有的資料、技術、方案、客戶資料等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所有資料。

3.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繼續按《保密協議》爲甲方保守經濟、技術祕密。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保密協議》。

4.競業限制和補償:

(一)競業限制的人員範圍爲受聘於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二)未經徵得甲方同意,受競業限制的人員無論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2年內,不得進入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或衝突的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與業務。

(三)甲方在受競業限制的人員離職時,按月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其補償費的金額爲其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的60%;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其銀行卡上(或現金支付)。如本人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四)受競業限制的人員不履行規定的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爲其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總額的2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不履行規定的競業限制)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五)甲方未給予競業補償金的,競業限制條款無效。

十一.勞動爭議的解決辦法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附則

(一)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與勞動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二)勞動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三)勞動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負責人電話:

乙方經多方聯絡、考察、洽談,確定位於廈門市湖裏區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作爲暑期工工作地點。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期間、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甲方經瞭解、詢問,系自願參加本次務工。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履行完相關手續後有權要求乙方爲其安排暑期工作。

2.甲方有權按照勞動獲取基本工資、加班報酬及其他在廠期間享有的其他福利。(爲900(基薪)+100(滿勤獎金)+100元(夜班津貼)+100元(無塵津貼))+150元(績效獎金)(總金額=2200-2400元/月)工資按月結算。

3.甲方應年滿18歲(要求有身份證,並以身份證的年齡爲準),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即沒有智力障礙、精神疾病等,能清醒地認識自己的行爲並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且已購買人身保險。進廠後會另購保險。

4.甲方應爲身體健康的工作者。如有不宜參加勞動的先天性或易急性發作的心腦類疾病病史或徵兆則不宜參加本次務工。如有隱瞞情況,造成不利後果責任自負。

5.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工廠裏的規章制度、生產技術要求、操作規程等,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若在非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打架鬥毆、犯罪等責任自負。

6.甲方應負擔自己的車費、公司規定需辦理的體檢等及按月給乙方收入20%的聯絡管理費用。(此費用主要用於新手低效和做廢產品的成本,乙方爲獲取該信息的信息費,聯絡通訊費、交通費、食宿費,多名駐廠管理員工資以及由於)

7.工作期間爲xxx7 月 4 日 至 xxx 年 8 月 底。甲方服務時間內,不得擅自離職,如有特殊事情,須提前半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廠。

在此約定期間未滿擅自離廠或辭工,按違約計算,賠償乙方500元(RMB)違約金。(如果是由於不可抗力等特別原因等則除外)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約定爲甲方提供工作崗位及保證各項待遇及時發放。

2 乙方確保甲方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作內容適當、工作保障到位。

3 乙方有權獲取一定的聯絡管理費用。

4 乙方有權隨時解除與違反本協議的甲方的合同。

5 乙方可以追究甲方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責任。

6 乙方應保證甲方知情自己的每月工資待遇情況,並不得在已說明的扣款項外亂扣款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爲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盛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爲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爲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爲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經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爲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盛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6、勞動者應認真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本合同書中約定的義務。

7、工資數額應用大寫數字。

8、本合同中“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相應內容的,應填寫“空白”;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和簽字,不得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性質: 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 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見習)期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二)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見習)期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時止。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部門),從事

(二)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作時間制度。

2、 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的,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3、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每日延長1小時時間;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每日延長3小時工作時間,但是每月不得延長36小時。

4、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5、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 休息休假。

1.

2.

3.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節日、休息日、探親、帶薪年休假和婚、喪假。 乙方符合享受國家規定其他節日的,從其規定。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安排乙方補休。

4. 乙方符合國家有關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休息休假、符合享受生育假期,或者符合享受特別假期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 勞動報酬

(一)甲方實行工資制。

1、甲方按照分配方式 ,於每月乙方工資。

2、乙方的月工資爲。

3、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月工資爲元(人民幣)。

(二)甲方在法定節日安排乙方工作,或者延長工時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國生產經營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三)甲、乙雙方全符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或者享受生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生育保險和計劃生育規定執行。

(五)乙方在因工負傷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和支付辦法,按照國家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六)乙方在醫療期內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病假工資規定執行。

(七)甲、乙雙方執行甲方依據國家規定製定的津貼、補貼標準和支付辦法。

(八)甲、乙雙方執行省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

(一)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規定的比例標準,按時足額履行各自承擔的基本養老、醫療費用和失業保險費用的繳納義務。

2、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工傷、生育保險規定,按時足額履行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的繳納義務。

3、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費用和失業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4、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建立個人社會保險賬戶。

(二)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

1、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和休息的,或者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治療和休息的,或者享受生育待遇的,應當按照甲方依據國家規定製定的規章制度辦理相關手續。

2、甲方沒有參加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醫療、工傷、生育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

(二)甲方應當履行的義務。

1、應當依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教育和培訓,完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預防事故傷害、職業危害的措施,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爲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

3、按照國家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5、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操作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

(三)乙方應當履行的義務。

1、在工作過程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預防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等措施。

2、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四)乙方是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產,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五)四方有權對乙方違規操作、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行爲提出批評和處罰。

(六)乙方有權拒絕四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專項培訓:

(二)保密、竟業限制:

(三) 補充社會保險:

(四) 福利待遇:

(五) 其它: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內容。

2、訂立合同時的法律依據發生變化或者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應當經雙方協商變更合同內容。

(二)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單方解除合同: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或者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內,應當遵守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規章制度。逾期視爲甲方同意,合同隨即解除。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隨時、即時解除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

(1)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通知工會。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隨時解除合同的。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期滿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也可以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1)制定裁員方案。

(2)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乙方的意見。

(3)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4)公佈裁員名單。

(5)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乙方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從其規定。

(三)合同終止。

1、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之一情形的,立即終止。

2、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期限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條件期限屆滿爲止。

3、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九、其它

(一)經濟補償的條件和辦法。

1、 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乙方不同意續訂合同的除外)、第四項、第五項終止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和其他相關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2、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從其規定。

3、 乙方在合同解除、終止後辦理工作移交時,甲方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檔案或者社會保險轉移。

1、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向乙方出具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證明。

2、甲方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的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其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三)合同的附件。

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制定的規章制度和雙方依據合同約定而簽訂的協議書,是合同的附件。

(四)賠償。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害、損失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支付賠償金。

2、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內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的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解決;調解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即發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爲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根據需要可以製作副本若干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年 月 日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乙方:_

名稱:_姓名:_

用工形式:_

鑑證編號:_編號: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爲工人。遵照國 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某某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月),從××××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2 至××××年×月×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住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