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聯合經營合同範本3篇最新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聯合經營合同範本3篇最新,歡迎閱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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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聯合經營合同範本3篇最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於_______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於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衛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稅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係,房費等一切費用。

3.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並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爲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並負責維修費用等。

2.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2.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3.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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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年月日,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爲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託管標的

1.1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爲:,成立於,地址:,

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性質:,經營範圍:。

1.2根據《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爲人民幣萬元、總負債爲人民幣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爲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爲人,其中離退休人員人。

第二條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爲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託管事項

3.1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託管經營目標

4.1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萬元,稅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負債率小於。

4.2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託管經營擔保

5.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託管費用及支付

6.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爲人民幣元(大寫:)。

6.2甲方分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覈,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8.9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不得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託管事項的交接

9.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根據《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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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