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通用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勞動合同(通用15篇)

有關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覈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爲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覈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 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爲 元,其他報酬及考覈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

(三)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 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 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 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 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 、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覈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爲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有關勞動合同2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 原因,致使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

簽訂的 家庭居室裝飾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協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包括:

二、合同費用結算:原合同的設計費總額爲元(幣種爲人民幣 )。根據乙方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和原合同中對設計費的約定,甲方應付共計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應付未付xx元(大寫:元整),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擁有包括設計成果在內的本項目資料的著作權。甲方保留在本項目中繼續使用、深化該設計、或將設計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設計單位參考的權利。

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協議生效、原合同終止。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關勞動合同3

一、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勞動者有何權益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需支付給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爲當地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基本生活費包含職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

勞動者還可以用人單位不能提供勞動崗位爲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調崗調職調薪的效力

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具有勞動請求權,即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崗位。如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針對崗位調整的原則是一般應經勞動者同意,如沒有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或雖有變更但確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且對勞動者的報酬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變更的,勞動者有服從安排的義務。

用人單位行使用工自主權是否合法,首先得看有無在勞動合同中或規章制度中規定;其次要確因生產經營需要且調整前後工資水平相當;最後要不具侮辱性或懲罰性質,也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

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調崗,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補償金。員工不接受正當的調崗降薪決定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經營地址變更,勞動者是否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首先,變更後地址與變更前地址的距離大小;其次,單位有無給勞動者提供便利上班的條件;最後,變更地址是否有正當原因。

有關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爲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5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第一條 項目來源

由於的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進行1: 地形圖測量,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工作內容

項目1地形圖測繪。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向乙方提交需要進行測繪的範圍界線圖。

(2) 按約定支付測繪費。

(3) 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按約定向甲方提交1: 500 地形圖成果 1 份。

(2) 乙方保證按時按質完成此項工作。

第五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寫:叄仟元)進行項目包乾。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後的 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工程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時間要求

(1)自委託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關資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關資料後的 5天內。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並提交 1 份圖紙成果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對製作的圖件和相關文字材料質量負責,如因圖件質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作經費,由於經費不及時到位導致工期延誤,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測量成果給甲方且項目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後失效。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月 時間:月

有關勞動合同6

這是一起關於社保費追訴時效的勞動爭議:張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辦事處的員工,19xx年入職,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於我國社保政策各地不統一的原因,張某公司無法爲其繳納1996年—20xx年的社會保險費。20xx年之後,該公司委託成都一家機構爲張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xx年3月張某離職。20xx年4月,張某要求該公司爲其補繳20xx年之前的社保費用。在公司不同意補繳的情形下,該員工訴諸勞動爭議仲裁。而公司提出員工已經離職兩年以上,超過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所規定的一年的仲裁時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駁回員工的申訴請求。

隨着勞動立法的加強,員工的維權熱點也由以前追討工資轉化爲現在的補繳社保費。這幾年社保爭議的劇增,也證明了這一點。而社保的追訴,涉及到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逐步建立的過程,儘管 《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是,應當繳納什麼險種的保險費,應當如何繳納,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關規定。直至1999年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出臺,才統一規定了養老、醫療、失業三險的繳費方式,而各地落實三險的時間也不同,導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單位社保的參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麼,面對這樣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到底是怎樣的呢?筆者認爲應當從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費追繳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另一種是勞動爭議訴訟,不同的追繳途徑有不同的時效要求。

首先,就勞動保障監察的途徑來說,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爲的追訴期爲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爲,除非該行爲處於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本案中沒有繳納社保費的事實發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於該公司在20xx年之後其社保繳費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沒有繳費的違法行爲是否可以理解爲連續或者繼續?從漢語詞典來看,連續指的是 “一個接一個”;繼續指的是 “連下去;延長下去;不間斷”。因此,該公司社保繳費的方式第一不是連續的違法,第二也不是繼續的違法,因此,如果僅從《條例》的角度出發,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沒有權利要求該公司補繳社保費的。更何況,該員工離職兩年後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應當超過了勞動保障監察追訴的時效。

其次,從勞動爭議訴訟的途徑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沒有爲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費,員工是知曉的.,那麼其在20xx年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也屬於超過仲裁時效。

因此,如果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來談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就應當按照上述的理解來進行。但是,筆者認爲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係在於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係。公法關係的權利義務,屬於強制性的權利義務,當事人沒有權利放棄。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是雙方的義務,而勞動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追繳社保費用屬於法定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社保繳費的追繳應當沒有時效限制。

有關勞動合同7

一、關於立法形式

鑑於勞動合同涉及問題繁多,且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因此,對於此項立法應當持更爲審慎的態度,採取科學、民主的方法立法。

建議:

1、借鑑《合同法》起草的經驗,可以嘗試委託勞動法專家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送審稿)》討論稿,並注重傾聽、吸納專家意見;

2、將討論稿向社會公衆公開,並聽取社會公衆意見。

二、關於草案送審稿內容。

1、由於多年來我國勞動法與民法通則、合同法之間的關係未理順,導致在司法實踐中常常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本人認爲,勞動合同法應當是勞動法的一部分。勞動合同法應當根據勞動法制定。這樣,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勞動法作爲基本法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明確勞動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

因此,建議第一條改爲:“爲了規範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勞動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制定本法”。

2、用人單位規則是勞動關係調整中的重要淵源之一,其獨立性可以與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法相提並論。因此,本人認爲勞動合同法應當對用人單位規則作出規定。

鑑於用人單位規則在調整勞動關係中的重要性,本人認爲應當在勞動合同法中專列一章對用人單位規則作出規定。

3、送審稿僅對依法設立後的用人單位進行了界定,但是,對用人單位處於籌建階段的招用行爲及其法律後果卻未作出規定。

因此,建議增加,即:“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處於籌建階段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按下列情形處理:

(1)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依法成立的,以成立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爲用人單位;

(2)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未依法成立的,由發起人爲用人單位。發起人可以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未成立爲由終止勞動合同。發起人對勞動者承擔連帶責任。

4、考慮到實踐中涉外勞動爭議較爲常見且關係複雜等因素,建議在勞動合同法中專列一章規範涉外勞動關係。該章的主要內容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爲涉外勞動關係:

A、用人單位爲外國企業的;

B、勞動者爲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的;

C、勞動合同履行地在外國的。

(2)外國企業不得直接招用中國公民在中國工作。但是,外國企業駐華代表機構可接受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國人才中介機構的派遣,與其派遣的勞動者建立工作關係。

(3)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招用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國或外國工作,也可招用中國公民到外國工作。

(4)中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爲用人單位的涉外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應當適用中國法律。除此之外,其他的涉外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適用雙方約定的準據法;沒有約定準據法的,適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合同簽訂地等與勞動合同有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

5、建議增加:“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爲事實勞動關係”。

6、建議增加:“勞動合同僅用外文寫的,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申訴方或起訴方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交勞動合同的中文翻譯文本。如果雙方對中文翻譯文本的內容有分歧的,則以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指定單位翻譯的中文文本爲準”。

7、建議增加:

用人單位按照下列原則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

(1)競業限制期限不滿6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1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競業限制期限已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2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3)競業限制期限已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3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4)競業限制期限已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4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5)競業限制期限已滿24個月不滿30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5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6)競業限制期限已滿30個月不滿36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以上“工資”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的,以實際工作時間的月平均工資爲準。

8、建議增加:“續延後的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有約定,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爲準;勞動合同未約定的,視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建議增加:“用人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招用勞動者從事工程建設,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死亡的,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用人單位的損害賠償責任:

(1)建設單位直接或間接招用勞動者從事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作爲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

有關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職務:聯繫電話:

性別: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駕校實際情況,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駕校教練員崗位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態度好。

3、具備完善的業務知識,業務技能較高。

4、具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和半年以上駕校駕駛從教經歷及相應車型駕駛經歷。

5、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使用禮貌語言,學員滿意率達到90%。

6、當期有個學員的,不合格學員不超過人,有個學員的,不合格學員不超過人,因教練員的原因考試不合格的學員,應在一個月內補考合格。

7、訓練期間愛護車輛,無事故發生,無學員投訴,無違紀現象發生。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覈。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3、乙方不得自行購車掛靠在宜春市其他駕校,與甲方產生業務衝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並要求經濟賠償。(本條款不受合同其期限限制,長期有效)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乙方在甲方處服務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甲方確保乙方年收入不低於30000元人民幣(含基本工資+補貼+福利+獎金等),乙方在受聘期內基本待遇等同於目前駕校其他教練待遇,補貼及福利按階段性發放,獎金統一在年底發放(甲方將根據乙方培訓學員合格率發放獎金),如果乙方在遵守協議後,每月所發的基本工資及階段性補貼、福利、獎金加起來未滿30000元年收入,甲方將爲乙方補足所差金額。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爲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乙方應當保證學員期間,學員考試合格率爲%,如果達不到該合格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覈。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9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身份證件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繫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並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爲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爲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的具體崗位在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佈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爲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爲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考覈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

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

乙方

有關勞動合同10

勞動合同變更的概念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原勞動合同的派生,是雙方已存在的勞動權利義務關係的發展。 根據本法第十六條和第三條第款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調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因此,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但在,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訂立後,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由於社會生活和市場條件的不斷變化,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得勞動合同難於履行或者難於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否則,在勞動合同與實際情況相脫節的情況下,若繼續履行,由可能會對當事人的正當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本法允許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者刪減,通過對雙方權利義務關係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使勞動合同適應變化發展了的新情況,從而保證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後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關內容,新達成的變更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中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編輯本段勞動合同變更的情形

1、根據本條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這就是說:首先,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當然也可以協商變更;對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只要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達成的,都可以經協商一致予以變更。其次,對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採取自願協商的方式,不允許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經協商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一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內容的,在法律上是無效行爲,變更後的內容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爲。再次,勞動合同的變更只是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作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對合同內容的全部變更。對勞動合同所要變更的部分內容,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後,必須達成一致的意見。如果在協商過程中,有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所要變更的內容,則就該部分內容的合同變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後,在變更過程中必須遵循與訂立勞動合同時同樣的原則,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2、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以確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事由。

所謂“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主要是指: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必須以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爲前提。如果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修改或者廢止,合同如果不變更,就可能出現與法律、法規不相符甚至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導致合同因違法而無效。因此,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而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須的,合同範本《勞動合同變更》。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者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等。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者根據市場變化可能會經常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和產品結構,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工種、產品生產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銷,或者爲其他新的工種、崗位所替代,原勞動合同就可能因簽訂條件的改變而發生變更。

(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4)客觀方面的原因。這種客觀原因的出現使得當事人原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這時應當允許當事人對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進行變更。主要有:①由於不可抗力的發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②由於物價大幅度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失去經濟上的價值。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編輯本段勞動合同變更應注意的問題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也是其變更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關係,是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其變更當然應當通過雙方協商一致才能進行。勞動合同允許變更,但不允許單方變更,任何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爲都是無效的。 在實踐中,有此用人單位爲達到變更勞動合同的目的,採取了許多變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決定採取公開考試的辦法,對考試不通過的職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這種形式是否合法呢?我們認爲,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否則不能變更。採取公開考試的辦法似乎公平,在未經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對勞動者不具有約定力。用人單位對原合同仍應履行。

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變更也並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變更勞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後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內容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時,必須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書面協議應當指明對勞動合同的哪些條款作出變更,並應訂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條的這一規定,是爲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而產生勞動爭議。

5、勞動合同的的變更也要及時進行。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無論是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和條件等。如果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及時變更,由於原訂條款繼續有效,往往使勞動合同不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後,應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及時作出答覆,不得對對方的提出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爲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果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四、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的執有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有關勞動合同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二、合同期限:

第三、工作時間

第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 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爲 元 / 月。

2.甲方於每月_____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3.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其它事項

1.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有關勞動合同12

各位大家好!我想問問,由於我和老闆是親戚關係!到工廠上班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期間在工廠裏做市場採購!每天往返溫州和工廠,在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由於風大的原因沒注意前方!最後造成追尾,醫生堅定面部傷殘,需要做面部整容手術,手術費用需要2萬元,勞動合同法 工傷。事後找到工廠,工廠只承認進醫院時的費用,不承擔後期治療和整容費用。因爲面部整容需要6個月後進行!***事故堅定我的事故全責!我這樣的情況可以索賠嗎?

最佳答案 你完全可以得到工傷賠償,現在分析如下:

1.事實一:你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由於風大的原因沒注意前方造成追尾而受傷。

法律依據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這個第二項就是你完全符合你的情況,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屬於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當然,也可以理解屬於下班情況,符合第六項的法律規定,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 工傷》。

2.你說沒有簽訂合同,沒關係還可以獲得賠償:

事實二:你和企業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這需要你證明,比如工作單,你的同事證明)

法律依據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有關勞動合同13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爲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有關勞動合同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合同範本《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專家解讀】

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合同期滿;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達到退休條件);勞動者死亡,或宣告死亡或失蹤;企業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關閉,撤消、解散。

【應對策略】

1、正確理解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情況的被刪除;

2、正確對待和使用勞動合同的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的運用;

4、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把握和理由把握;

5、重視終止合同書的送達問題;

6、特定員工的合同不得終止;

7、慎重對待發出通知後的撤消問題;

8、終止意向調查表的使用,明確終止的提出主體;

9、慎重使用老農民工和注意合同的約定。

有關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應聘人員):……………………………………………………………………

性別:…………………………………………………………………………………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確定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個月。

2、 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個月。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根據乙方申請安排乙方擔任駕駛培訓教練工作。

(二)、乙方承諾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崗位,並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工作紀律和工作質量、工作目標等要求(以本合同約定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爲準),圓滿完成本職工作。今後,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或工種,乙方承諾服從甲方調整安排。

(三)、崗位責任

1、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心。

2、 嚴格遵守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態度好。

3、 具備完善的業務知識,業務技能較高。

4、 具有六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和半年以上本校駕駛從教經歷及相應車型駕駛經歷。

5、 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使用禮貌語言,學員滿意率達到95%以上 。

6、 培訓學員的考試合格率必須達到85%以上;

7、 愛護車輛,無事故發生,無學員投訴,無違紀現象發生。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履行職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並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3、其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其他………………………………………………………………………………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勞動報酬。乙方在受聘期內基本工資爲:………元/月,同時,甲方根據乙方培訓學員合格率情況發放或扣除績效工資,雙方約定:具體辦法依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

(二)、保險福利待遇。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最低標準規定,按時定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保險)。雙方約定:由甲方統一辦理投保手續,乙方應承擔的部分,乙方委託甲方在本人工資中扣繳。如果乙方因年齡或政策等原因不能參加保險的,由乙方本人寫出申請,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多發一個月工資(基本工資),作爲乙方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補助金。

五、勞動紀律。

1、雙方約定:由甲方依法制定、健全單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

3、若乙方違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有權根據相關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因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較大變化,致使合同履行遇到需要雙方協商解決的困難時;

2、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並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2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私下接受學員的請客或者私自收取學員費用、以及吃拿卡要的;

(6)、不服從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或者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7)、乙方培訓學員考試合格率應達到85%,累計2次達不到該合格率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2)甲方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履行公民義務,被批准應徵入伍的。

4、甲方用工受市場影響很大,如遇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乙方承諾理解支持同意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合同立即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4、因甲方破產或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股東大會決定解散等,本合同立即終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無論是在本合同期間還是與甲方解除合同後,均負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使用的各項管理規定。否則,因乙方在教學過程中或因公使用車輛時違反上述規定(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引發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保險公司承擔後)經濟損失的30%賠償金和相關費用;乙方非因公發生的責任事故以及擅自駕駛甲方所屬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其法律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追償設備損壞等相關損失和費用。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嚴格履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與對方賠償。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