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代理合同四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代理合同四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作爲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爲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爲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戶爭吵等過激行爲。

二、拜訪客戶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戶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戶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戶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戶,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戶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戶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說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說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准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應儘可能地保證準保戶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於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保險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說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爲了說明保單的特徵,所描述的利益是基於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明每種保險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儘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戶的需求,並且不超過準客戶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保險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戶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戶取消任何現有保單,並應準確完整地說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戶,並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戶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並向準客戶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後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後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險費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戶投保。亦不可爲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戶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保險費;收到保險費後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戶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戶墊交保險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後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戶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戶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戶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戶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保險單或保險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保險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戶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後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戶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戶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餘部分。

三十、不得與客戶或其他人串通,製造虛假索賠給付案騙取保險金;也不得接受或試圖接受本公司支付給客戶的全部或部分保險金。

三十一、不得兼職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爲其他保險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保險。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製、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爲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競爭已屬於本公司的客戶,或代理合同終止時仍與本公司商談的客戶。

三十五、代理期間,代理人不得引誘、慫恿或試圖引誘、慫恿任何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員脫離本公司。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爲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網站推廣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爲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2.1甲方向客戶提供網站推廣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3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4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甲方在提交網站推廣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戶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7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8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乙方爲甲方提供網站推廣註冊服務。

3.2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戶。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代理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7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推廣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推廣服務,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爲該推廣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推廣服務無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爲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鑑於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嘿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或政策調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屬於甲方違約,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5.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爲政府禁令,罷工,現行生效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變更,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風暴,停電,通訊線路中斷,他人蓄意破壞,嘿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入侵或發作,電信部門技術、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響網絡正常運營,從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協商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時,甲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延誤而給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甲方對通過乙方間接接受甲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6、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6.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價格表。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代理合同 篇3

第一條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專用設備項目,爲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專用設備):________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____專用設備外,還代理________設備。

第三條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實收資本爲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條股權分配與風險承擔

甲方擁有股權佔所有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雙方按投資比例分利潤,承擔風險。

第五條董事會

5.1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方委派,總經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會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15天前通知。董事會議宜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爲公司檔案存查。

5.3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

5.4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5 5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5.6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能參與其他經濟組織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6.1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有訂貨優惠。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6.2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設備的適用項目給國內訂貨單位,公司可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用戶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條會計

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係爲日曆年度。第一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經營所用的貨幣,以________(幣)爲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爲純利潤,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結束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應做出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7.2公司所有利潤總額的50%作爲無形貿易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八條審計

8.1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一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8.2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8.3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多不得超過20天予以解決。

8.4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以中 英文爲工作文字。

第九條生效、期限與終止

9.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9.2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9.3公司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年,以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9.4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或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9.5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9.6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第十條清算

10.1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10.2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的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仲裁

12.1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爲準。

12.2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

12.3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第十三條語言文字

13.1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寫,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爲工作語言。

第十四條通知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 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見證人: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福建省XX縣XX街60號,電話:傳真:

代理方:福州XX房產營銷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福州市XX路XX花園前座302,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房產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於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佔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爲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爲平方米。車庫面積爲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本項目開盤後365天或交房後二個月,兩者取其後。開盤日暫定爲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爲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爲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後,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餘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於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爲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並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範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範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並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爲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於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爲: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爲:1580元/m2;住宅複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爲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爲(每幢面積大於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於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爲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於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爲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後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爲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於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後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築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爲考覈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後三個月

50%封頂後三個月

70%落架後三個月

95%交房後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合同範本《房產代理合同》。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託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築設計並支付建築設計費用;

(3)確認並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複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築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於該樓盤建築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爲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範本的文本。

(2)瞭解並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並以指定代表簽收爲準,請示、諮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覆,逾期視爲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爲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爲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佈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後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並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覈後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並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並報甲方審覈批准: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製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並可預售,並負責相關建築執照於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爲總價的20%,餘款在合同監證後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餘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爲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託書。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