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林承包協議書

甲方:

橡膠林承包協議書

乙方:

根據省、市政府土地承包的有關規定,甲方爲緩解目前的經濟困難,急用錢,所以承包一部分橡膠樹林地給乙方經營管理,經雙方認真協商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橡膠樹共計面積 畝,除風斷樹和零下樹以外,正常膠樹 株,總價值額人民幣 萬元(元整)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承包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

三、承包期內經營權由乙方經營,如果被國家徵用一切安置賠償都由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承包期內若有外人干涉爭土地、爭橡膠樹,收取不合理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在承包期內,此地膠樹被盜割及破壞或盜長流膠,甲、乙雙方必須出面共同協調處理。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轉租,甲方無權干涉。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用此地上的任何種植作爲一切買賣及其它用途在進行抵押、再次轉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間,若有乙方發生意外,乙方的親屬享有合同 1

繼續履行權。

九、在承包期內,此地乙方可以種植任何經濟作物和養殖合法的養殖動物。

十、合同期滿後,甲乙有權收回土地,但土地上的一切作物歸乙方處理。在此,如果乙方想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違約責任:

1、如單方違反合同條款,經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的40倍。

2、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必須按承包費的50倍賠償給乙方,加上每年管理費。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小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小組: 村委會:

年 月 日

2

橡膠林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杜斌

乙方:田國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基本情況及期限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基諾鄉巴來村委會巴傘二隊村旁(曼嶺水庫引水溝穿山洞對面)48.9畝的橡膠林地(1250多株橡膠樹)的所有權(即: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此塊地屬二類荒區,荒山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四至界線;東:以曼嶺水庫引水穿山洞對面南板橋河上方150米處爲界,並與南面的種植溝平行(即:東北角的面積部分協調歸還乙方,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南:以大青樹小路爲界;西:以四鄉曼龍站村小組波端橡膠地爲界;北:以國有林小溝爲界。轉讓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上面積和附圖爲準。使用期限30年,從2015年1月1日至2036年1月1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流轉後,乙方亨有流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流轉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前期開墾、種植費及涉及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流轉讓林木有償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1

4、國有荒山使用出讓金、交易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林業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南板橋至膠地150米道路開通,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產生的費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該次轉讓承包總額壹倍的罰款給對方,並承擔法律責任。

7、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爲59萬元,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預付20萬元給甲方,剩餘39萬元,待所有手續辦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8、如合同出現糾紛,可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9、其它事項: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權證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業局出讓金收據

4、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

橡膠林承包協議書 [篇3]

甲方:景洪市嘎灑鎮南聯山鄉壩沙一組:剛初、門飄、初生

乙方:景洪市嘎灑鎮溫泉路14號:郭加學、高加榮

根據州、市政府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有關規定,甲方爲緩解目前的經濟困難,急用錢,所以承包一部分橡膠樹林地給乙方經營管理,經雙方認真協商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橡膠樹共計面積22畝,出風斷樹和零下樹以外,正常膠樹660株,總價值額人民幣168300萬元(壹拾陸萬捌仟叄佰元整)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承包期限爲23年,於2015年11月30日至2037年11月30日止。

三、承包期內經營權由乙方經營,如果被國家徵用一切安置賠償都由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承包期內若有外人干涉爭土地、爭橡膠樹,收取不合理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在承包期內,此地膠樹被盜割及破壞或盜長流膠,甲、乙雙方必須出面共同協調處理。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轉租,甲方無權干涉。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用此地上的任何種植作爲一切買賣及其它用途在進行抵押、再次轉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1

八、在承包期間,若有乙方發生意外,乙方的親屬享有合同繼續履行權。

九、在承包期內,此地乙方可以種植任何經濟作物和養殖合法的養殖動物。

十、合同期滿後,甲乙有權收回土地,但土地上的一切作物歸乙方處理。在此,如果乙方想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違約責任:

1、如單方違反合同條款,經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的40倍。

2、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必須按承包費的50倍賠償給乙方,加上每年管理費。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小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小組: 村委會: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