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國際貿易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際貿易合同 篇1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一般格式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後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於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於簽約後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註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註: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2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手 機:電子郵箱:
乙方(居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手 機:電子郵箱:
鑑於:
甲方爲提高收購量,在各個國家需要尋找適當的供應商。乙方願意介紹客戶給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託的成交事項,甲方願意支付相應報酬。乙方與客戶間報價的差價之部分歸乙方所有。爲了明確各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尋找的供應商,並促成甲方與該供應商簽訂有關的購買事宜。
第二條 居間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條 佣金/差價計算方式、支付期限與支付辦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爲甲方找到了合適的供應商,並促成雙方簽訂了購買合同或直接交易,那麼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該報酬的具體計算方式爲:
(1)差價:甲方公司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爲準,合同編號: 號,客戶名稱:
乙方所介紹的客戶 銷售價格每噸 元,乙方即獲取價格每噸 元的差價.
(2)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時間爲:甲方公司發出訂單後,與客戶簽定合同後,以該合同上規定客戶發貨時間和貨物實際到達時間爲準,往後計算三天,在該三天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和差價金額部分。
居間服務報酬和差價金額支付辦法爲: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將有關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帳號:
戶名: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 壹千 元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客戶的有關資料;
2、在乙方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協商之時,就有關的貨物價格、數量、質量等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進行;
3、甲方應當保證其合約的完整執行,由其引發的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與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應付數額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務,如果乙方成功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差價金額部分支付乙方指定的賬號內,如果乙方未能成功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報酬,甲乙雙方各不承擔責任;
2、乙方不對甲方與客戶之間的合同提供擔保。
3、乙方對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商業信息、經濟情況等,負有保密義務。
第七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均爲重要的商業祕密,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泄密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居間範圍
甲方的關聯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客戶的關聯公司爲居間範圍,在這個範圍之內的交易事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價部分金額。
第九條
第十條 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拋開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紹的客戶及其關聯公司的違約責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
第十條 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以書面的形式進行解除,否則,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當事人就解決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任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所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乙方:
國際貿易合同 篇3合同編號:____
(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爲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4一、合同名稱
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爲一方,____國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爲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爲製造____產品所需的,爲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爲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的性能考覈(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爲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爲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爲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爲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爲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爲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覈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覈。
2.經考覈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覈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覈,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覈。如第二次考覈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覈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國際貿易合同 篇5賣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買址: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於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爲準。
2.價格
2.1合同貨物的價格(以下稱爲: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
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
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
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爲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EMS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5.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
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爲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爲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爲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儘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爲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爲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後,應儘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週起每週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週的時間計爲一週。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爲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爲: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爲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爲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
(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國際貿易合同 篇6__(招標者名稱)
__號招標項下供應__(貨物名稱)的投標保函
本保證金在此作爲投標者____(投標者名稱,以下簡稱投標者)向招標者____(招標者名稱)提供____(貨物名稱,以下簡稱貨物)的投標保證金。
____(銀行名稱)無條件地並不可撤銷地承諾並保證本行,本行繼承人及本行的受讓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書面通知後,立刻無追索權地向你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額____(百分比),金額爲____(具體金額)的款項。
a)投標者投標後,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書,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後,投標者未能和你方簽訂合同,或
c)投標者中標後,未能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日曆日內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約保證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從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該日起的____日曆日內有效,和在經你方與投標者同意並通知本擔保人的任何延長時間內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終止並/或解除本保函。
19__年__月__日
開證行名稱
開證行的正式授權簽字人
公章
日期:____
地址: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7合同編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爲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國際貿易合同 篇8摘要:近幾年來,在全球範圍內因國際貿易欺作而給有關當事人造成的損失每年達數百億美元,因而研究國際貿易欺作的類型及其防範措施意義重大。作爲國際賈易欺作基本類型的合同欺作的形式,主要有合同主體的欺作、利用合同條款欺作、利用合同履行欺作、數量限制或強制性規定欺詐等。爲防範國際貿易合同欺作,應根據不同情形採取不同的措施。
關鍵詞:國際貿易合同;欺詐;防範
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幾乎任何一項國際貿易業務的進行都要運用合同手段。國際貿易合同能夠設立、變更、消滅國際貿易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衡量當事人各方的是非曲直。正因爲國際貿易合同應用的廣泛性,所以很多國際貿易欺詐活動都是利用合同手段進行的。我國加人wTO以後,國際貿易活動日益頻繁,國際貿易規模也會越來越大,國際貿易合同所起的作用更爲重要。爲了在國際貿易中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瞭解、掌握國際貿易合同欺詐的類型及其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很有必要。
國際貿易合同欺詐的類型
(一)合同主體的欺作國際貿易合同的主體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世界經濟一體化日益發展的情形下,國際貿易合同主體是多種多樣的。既有經濟實力雄厚的跨國公司,也有名不見經傳的小商人,甚至有專門的商業騙子。在國際貿易中,合同主體的欺詐形態主要有:
1.虛構主體欺詐。這種形式的欺詐主要有合同當事人一方未經註冊、子公司未經母公司同意而打着母公司的旗號簽約、合同當事人純屬商業騙子等情形。
2 . 有限責任欺詐。這種欺詐主要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特點進行的。由幹這兩種公司的法律特點之一是公司以其全部註冊資本爲限對外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因而給某些心懷惡意的國際貿易欺詐者以可乘之機。特別是象實行資本授權制的英美國家對註冊資本的要求不很嚴格,這更爲從事國際貿易的欺詐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方便。這些人往往以很低的資本註冊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在國際貿易中渾水摸魚。
3 . 主體變更欺詐。這種欺詐方式是指在國際貿易合同欺詐中,通過主體變動實施欺詐。具體做法是合同當事人一方將自己的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第三方所提履行條件往往比較優越,在合同的原當事人對第三方資信不作深人瞭解的情況下,易上當受騙。
(二)利用合同條款欺作許多合同欺詐的發生,都是由於當初雙方們立合同時對某些條款訂得不完善,給一方藉此進行欺詐帶來可乘之機。利用合同條款進行欺詐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 . 品質條款欺詐。這是合同一方當事人產私用合同對商品品質、規格規定的不詳細不具體而對對 方進行欺詐的方式。
2.索賠條款欺詐。在國際貿易合同中往往訂有索賠條款,規定如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則對方有權對其提出索賠要求,以保護守約方的合同利益不受損害。利用索賠條款欺詐,有買方對賣方的欺詐,如買方所提條件雖很優越,但給予賣方的履約時間較短,最終使賣方違約而向賣方提出索賠要求;賣方也可利用索賠條款對買方欺詐,如合同規定賣方的履約時間較長,賣方向買方交付不合格的產品後因超過合同規定的買方向賣方的索賠時間而使買方遭受損失。
3.違約金條款欺一詐。國際貿易合同欺詐中利用違約金條款進行欺詐時,欺詐方總是在訂約前充分了解對方的實際履約能力,然後利用對方急於進行出口貿易的心理,與之訂立超出對方實際履約能力的大宗貿易合同,但履行期限又短得讓對方無法履行,欺詐方即可得到大筆的違約金。
4.擔保條款欺詐。國際貿易合同欺詐方利用擔保條款欺詐的做法是欺詐方提供擔保以增強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信任,但這種擔保是無效擔保或擔保物易滅失或轉移的擔保。即使欺詐方不履行合同時,受害方終因不能行使擔保權而受損失。
國際貿易合同 篇9我國成功加入世貿組織後,國際貿易也有了更明顯的發展。相應的,在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行爲也逐漸增加,直接對國際貿易的穩健運行造成影響,並且降低了國際貿易運營商的信譽。在衆多國際貿易欺詐事件中,通過買賣合同進行欺詐的現象是非常多的。因此,系統地研究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的方式及其對策,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
一、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的識別
(一)合同主體的欺詐形態識別
1.識別合同主體的虛構
虛構合同主體,即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爲。比如:“皮包企業”,這樣的當事者是沒有法人身份的,通常也沒有資格簽訂合同;簽訂合同的相關者屬於某個大型企業的下屬機構,母企業的規模大、實力強,不過下屬機構的實力差,並且經濟上相對獨立;相關者完全是商業欺詐,利用假信息、假名字、假材料等,通過多種方式來欺騙對方。
2.識別合同主體的變更
利用主體整改進行欺詐。通常是合同簽署一方認爲自己不能夠兌現承諾,爲此表明讓承諾標準更好的第三方來取代。在相關優惠政策的作用下,假如另一方並沒有對有關第三方的誠信情況進行考察,並且冒然允許了第三方的取代,就可能會導致欺詐行爲的發生。
3.識別合同主體的責任形式
合同主體涉及到的種類較多,所對應的責任與義務也並不相同,國際貿易中合同簽署方是以企業爲主。其具備的法律特徵是企業通過所有註冊資本來擔負責任,股東也通過出資的方式來對企業擔負有限責任,因此貿易欺詐者通常選擇用最少資本註冊一個企業的方法,即便欺詐行爲被揭穿,最終法院的判決也是讓合同簽署方來擔負責任,這樣,欺詐方付出的也僅僅是較少的註冊資本,而被欺詐方的損失卻更加嚴重。
(二)國際貿易中合同賠償條款的欺詐識別
通過賠償規定進行欺詐,包括買方對賣方的欺詐,也包括賣方對買方的欺詐。買方對賣方的欺詐,一般是是由於賣方不夠謹慎,買方對產品質量和設計標準進行誘惑,從而在合同約定上進行調整,讓賣方認同並簽署合同,但是其內容約定已經超過了賣方的實力,爲此通過賣方違約這個理由,申請賠償。
二、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的防範
(一)合同訂立中的防範措施
1.合同訂立前的準備工作
在簽署合同之前,想要更全面地預防合同欺詐,一定要提前制定一些預防措施。其一是對市場行情進行了解;其二是對交易方的資質及實力進行必要的評估。和國內合同的簽署相同,簽署一個國際貿易合同需要對市場狀況進行調研。例如買賣合同中商品的售價、質量等等,都需要有關方面先做好市場調研,摸清國際市場狀態,以此來選擇最佳的產品及售價,從而確保合同約定能夠順利履行。
2.合同訂立中的款項內容
買賣合同的內容都是通過各項條款明確具體地表現出來的,所以在確定國際貿易合同的各項條款時,雙方當事人應當認真商討、斟酌後再最終確定。訂立時最好參照同行業的合同示範文本所提供的樣式逐條逐款的斟酌,儘可能訂得明確。對於那些與合同的履行及預期目的的實現有關係的條款,都應具體明確,做到條款齊備,詞句嚴謹準確,內容合理合法。
(二)合同履行中的防範措施
1.對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情況的督促
國際貿易合作達成之後。我們需要分析、考覈對方的實力情況,對對方有比較準確的判斷。在合同內容擔責階段,要重點分析合同簽署方的計劃及其誠信、資格、實力等有沒有發生改變,以此來制定相應的策略;在合同簽署後,不單單要分析對方是否正打算履行承諾,並且還需要督促對方根據合同規定來履行承諾。此階段,也需要確保自己能夠履行承諾。
2.對對方當事人在履約過程中欺詐行爲的應對措施
若想要國際貿易中合同約定正常的履行,一定要防範合同欺詐行爲的出現,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履行承諾期間需要遵守相關的制度、要求等,國際貿易中合作雙方也需要了解這些制度及要求,確保合同內容能夠順利實施。根據確定的抗辯解體系及越位權、撤銷權規則,及時預防與解決可能出現的合同欺詐現象。
(三)合同賠償條款欺詐的防範
1.重視賠償依據
賠償依據涉及到法律政策及真實案例。法律政策屬於簽署方的合約規定;真實案例代表着違規事例。像買方設計的產品存在漏洞,賣方預防賠償欺詐的主要方式是本身真正掌握合約內對質量表述的具體內容及本質。賣方一定要清楚合約內對質量的表達內容是否正規,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兌現相關的責任。合約內需要選購一個方式來代表質量。
2.重視賠償時效
賠償效力,代表着受損者向違約者要求賠償的時間規定。對於國際貿易合作而言,若要想讓產品的爭議一直處於穩定狀態,一定要注意不可放置過長,避免收集及整理證據遇到障礙,並且爲了讓權益者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讓貿易爭議迅速得到處理,一般都需要備註賠償期限。在通常狀況下,賠償效力是在合約內詳細備註的,合約裏無承諾的,根據相關法律政策來明確。賠償效力和受損者申請賠償權益的時效性有一定的關係,如果這個時效結束的話,那麼另一方是有拒絕的理由的。
三、結論
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的防範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參與的長期的系統工程。我們需要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有效地防範今後變化多端的國際貿易買賣合同欺詐。在電子商務興起的21世紀,電子合同將成爲今後買賣合同的主要載體。目前防範電子合同欺詐的途徑主要有數字簽名和身份認證。如何進一步防範國際貿易業務中的電子合同欺詐,本文認爲應從加強電子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科研和開發、健全電子合同立法、設置電子合同行政主管機構等多方面進行完善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