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權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承包經營權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包經營權合同

承包經營權合同1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爲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爲。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爲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爲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2

導語: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當真人:___________

爲贊成乙方經濟成長,甲方前後向乙方發放貸款______筆,借款本金______萬元,中斷和談簽訂日,拖欠利錢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計______萬元(借款細緻環境見本和談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歸還,甲乙兩邊就靈活地承包策劃權補償債務事件,經過議定富裕會商,達成以下和談:

1、甲乙兩邊對借款實情及本金、利錢金額和該借款掃數用於村集體經濟成長的實情無貳言。

2、乙方贊成以該村的靈活地平方______米(摺合___畝)的耕地承包策劃權補償所欠甲方掃數借款本息。

3、本和談書籤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當真互助甲方對抵債地皮進行測量並繪製抵債地皮表示圖,抵債地皮面積以兩邊測量面積爲準。抵債地皮表示圖作爲本和談書附件二。

4、宗職位處所於該村___方向,東西長___米,南北長___米,東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地皮細緻環境見本和談書附件二)。

5、對甲乙兩邊達成的以靈活地承包策劃權補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調集村民代表集會評論辯論,獲得村民代表集會全票經過議定(村民代表集會決議見本和談書附件三)。乙方根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集會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和談書。

6、乙方包管對補償債務的地皮具有權並且享有以之補償債務的合法權力。

7、補償債務的地皮承包策劃權期限爲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8、在本公約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贊成,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本和談書內容。

9、本和談踐諾期間,不因以下環境而變化,甲乙兩邊仍應按本和談書商定內容踐諾各自任務:

1.甲方或乙方的當真人、包辦人變動;

2.甲乙兩邊名稱變化;

3.甲方與其他名譽(聯)社歸併,乙方分散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大略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歸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10、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因天然災禍大略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大略減產___%以上的,補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___%以下的,補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11、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關照之日起見效。甲方經過議定郵寄方法送達書面關照的,該關照交郵之日起即視爲送達。

十2、甲方獲得地皮承包策劃權後,只能用於國度法律、標準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處,不得擅自變化地皮用處。

十3、自本和談抵債期限入手下手之日起,甲方獲得地皮承包策劃權,乙方贊成甲方在不違背國度法律、行政標準逼迫性法則的前提下,可以自立採納對外發包、讓渡、出租等方法兌現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

十4、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獲得的收益掃數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力。

十5、甲方採納發包、讓渡、出租等方法兌現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的,在劃一前提下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力。

十6、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環境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以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

十7、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地皮承包策劃權的環境下,乙方該當真做好互助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和談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8、在本和談踐諾間,因抵債地皮所產生的農業稅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不負擔相干農業稅費。

十9、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因天然災禍造成地皮毀損、滅失而沒法從事農業出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疇以外從頭供給其他地皮大略財產補償債務。

二10、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國度因必要徵用抵債地皮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歸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殘剩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敷部分,乙方仍然當真歸還。

二11、本和談書踐諾期間,乙方該當真和諧好村民的相干工作,包管甲方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2、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和談,乙方無權對和談內容進行干涉。

二十3、本和談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當真逐戶關照抵債地皮的現承包人,向現地皮承包人闡明抵債事件,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連續承包、受讓、承租地皮的宣揚工作,中斷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4、補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地皮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環境下,甲方當真將地皮交還乙方。

二十5、本和談書未盡事件,由甲乙兩邊友愛會商予以補充;補充和談視爲本和談書的有機構成部分。

二十6、如因本和談產生膠葛,由甲乙兩邊友愛會商予以辦理;會商不可大略不肯會商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居處地人民法院提告狀訟。

二十7、本和談書自兩邊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見效。

二十8、本和談一式三份,甲乙兩邊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分寶豐縣農村名譽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闡明:本和談文本爲甲乙兩邊富裕會商後互助訂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和談掃數條目進行細緻涉獵,並對乙方對和談條目及措詞發起的疑問予以細緻解答,乙方已經承認甲方的解答,甲乙兩邊對本和談的條目及措詞明白同等。

附件

1.借款細緻環境闡明

2.抵債地皮表示圖

3.乙方村民代表集會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乙方:村民委員會:____(蓋印)

當真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3

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爲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爲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爲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4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爲 畝,坐落於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爲 畝,坐落於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爲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爲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爲 年 月 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合 同 編 號 (編號以縣爲單位以民政部門統編的地方編號爲臺頭,鄉、村、組以下由各縣自編)____________

鑑 證 編 號 (鑑證號以縣爲單位自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和方式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 )級 畝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監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及經營土地,阻止乙方改變土地用途;

3.該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土地的補償;

4.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流轉期滿要及時向甲方交還該土地或者協商續簽合同。

三、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價格爲每年每畝 公斤稻穀(以實物或按當時市場價折成現金兌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徵收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乙方違背合同規定,兌付流轉價款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 %的滯納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直接損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及未經允許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付土地流轉費的。

違約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數額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裁定。

六、爭議的解決

(一)流轉合同簽訂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村組織進行調解。

(三)無法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四)當事人對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採取轉讓的方式流轉,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變更原承包關係。土地採取入股的方式流轉,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並審查乙方資信經營能力,如乙方經營破產,甲方土地不能作爲清償資產。土地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爲________股或摺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爲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爲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___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爲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爲: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 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爲,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鑑證人: (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補充說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8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爲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裏村委會爲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裏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項目啓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爲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爲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承包經營權合同9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爲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爲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爲 ,數量 公斤,時間爲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10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原、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爲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甲方應於20_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3種方式計算:

1.每年每畝支付(實物名稱)xx公斤,xx公斤。

2.每年每畝支付人xx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近下列第2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於20_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爲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長率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x年x月x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11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坐落 ,面積 (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

第二條:土地流轉年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損害。

第四條:乙方交納甲方的土地租賃費以原糧(稻穀)爲依據折價計算,每畝每年租賃費折原糧 斤 ,價格以當年國家公佈的中秈稻最低保護收購價爲標準計算。乙方在承包期內應於每年收割後一次性支付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最遲不超過11月底,該款項以轉賬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土地流轉最後一年,乙方應於10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土地租賃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的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經營,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乙方依法享有各級政府農業產業化扶持政策,其他有關惠農補貼屬於農戶所有。

2、租賃期內,上述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青苗賠償、土地附作物賠償。其他土地賠償、安置補償等歸甲方所有。

3、土地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4、乙方不得私自將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換等方式進行流轉,如要流轉必須甲方同意纔可實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擅自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如因甲方人爲因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給予乙方響應的賠償。甲方如擅自終止合同須交納乙方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納租賃費,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2收取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且甲方可終止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鑑證機關(公章):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12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爲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爲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爲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承包經營權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共同信守,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雙方洽談。甲方將自己經營的餐廳承包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房屋的位置(見本合同附件)

2、房屋建築面積(見本合同附件)

3、甲方轉交給乙方的設備,傢俱等的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4、餐廳裝修的影像資料

第二條對餐廳使用的約定

1、當雙方承包合同簽訂後,甲方將餐廳的房屋和設備移交給乙方。雙方必須在移交清單簽字,作爲合同的附件一起保存。

2、甲方交給乙方的各項手續和資料必須合法、真實、有效。

3、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合法經營,遵守相關機構的管理規定,如果造成違法、違規的民事、刑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合同簽訂後,乙方進行裝修,不能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影響,如果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損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承包費及承包費的交付方式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的當日,乙方交給甲方租餐廳和設備押金壹萬元整(10000.00元)。如果押金未交,本合同不生效。

2、承包期間,第一年至第三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柒仟伍佰元(7500.00元)。第四年至第五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捌仟叄佰伍拾元(8350.00元)。

3、承包期間,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設備租賃費(元)。

4、承包費和設備承包費共計每月(前三年每月7500元,後兩年每月8350元),其交付辦法爲,當合同簽訂後,甲方交給乙方房屋和設備的當天交付當月的費用,以後每月開始交付當月的費用。第二年,每兩個月交納一次費用,每次月初5號前交納。第三年每三個月交納一次費用,每次月初5號前交納。第四年每6個月交納一次費用,每月初5號前交納。第五年一次性交納全年費用,第五年首月初5號前交納。

5、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暖氣稅費,由乙方按相關部門規定按時交納。如未交納按時交納造成停水、停電與甲方無關。

6、設備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不能維修的交還給甲方,由於設備質量原因,不計賠償,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算壞,由乙方按市價賠償。

7、裝修時間20天。

8、乙方交給甲方的費用甲方不承擔稅費。甲方只開收據,如果乙方需要發票,甲方可以代爲辦理,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9、乙方承包之日起三年內房屋租賃費不變,後兩年調整爲每月8350元。

第四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與乙方無關。

第五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能以任何形式將餐廳轉交給他人經營,如有發生,所交費用甲方一律不退。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承包期限爲五年,即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賃費從20xx年月日開始交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處理約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期間必須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有單方違約,違約方承擔貳萬元的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八條如果發生國家指令性政策,導致餐廳不法履行時,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合同生效期間如果發生違法、違規造成餐廳停業,合同期未滿提前退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如果乙方不在續租,必須把甲方的設備退還給甲方,乙方投入可移動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第十一條當甲乙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兩天內甲方將元押金全部退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乙方在正常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乙方經營,如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所籤合同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洽談後,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14

甲方:杭州臨安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杭州萬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臨安市苕溪南路1號杭州臨安國際大酒店整體樓盤(不含臨街現出租營業房,皇府酒樓)約6000平方米及酒店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保證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及酒店經營權,房屋由乙方負責部分投資裝潢或改造,具體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包期限爲8年,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租金爲人民幣叄拾伍萬元整,八年共計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整。

第三條、承包金付款的日期和方式: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三天內支付捌拾萬元,待酒店交付後一週內支付陸拾萬元。至20xx年6月1日前支付後四年租金壹佰肆拾萬元,上述合計八年貳佰捌拾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國際大酒店建築平面示意圖作爲甲、乙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之有效附件(含國際大酒店及內部空地),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保證,該場地的使用、管理權歸乙方享有。

第五條、甲方在20xx年7月1日之前以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承包期內由乙方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因乙方需投資對酒店進行裝潢或改造,經雙方書面同意:

1、乙方的總投資約貳佰萬元,具體數額以雙方認可的決算爲準。

2、在合同期間,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方應對乙方投入的金額給予補償,第一年按87.5%補償,第二年按75%補償,第三年按62.5%補償,以後依次類推。因甲方原因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甲方除退還未使用部分承包金、利息(按銀行貸款利率)外,還應按上述標準賠償乙方的裝修投入損失,並支付違約金貳拾萬元整。

3、在租賃期內,因國家徵用或有關部門拆遷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當按未使用期限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承包金、利息,並補償乙方新投入裝潢。

4、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甲方原有的財產清單上的物品有變更或更新的,甲方應當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以變更後的狀態返還。

5、甲方對該房產設定了抵押,因第三方爲行使抵押權等權限,而造成協議不能履行或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並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期內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有權轉包或承包給第三方經營。

第八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乙方承包期內與經營有關的費用及稅金等由乙方承擔。如水費、電費、經營稅及有關政策性規費等。甲方應承擔承包期與房產有關的稅費,如房產稅等。

第十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並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必備證照。

第十二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三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歸甲方所有。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第六條第三款情況除外)。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杭州臨安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萬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二零xx年六月二日 日期:二零xx年六月二日

承包經營權合同15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甲乙雙方依據《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山林名稱:坐落:塊數:面積:X(畝)

二、轉包期限轉包期限爲X年,即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金額年共計金額爲X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轉包金元。

六、在轉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轉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生效條件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