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腦維護服務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電腦維護服務合同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對乙方電腦維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乙方權利)

1:甲方對乙方電腦維護服務範圍:

乙方公司內部所有電腦,具體服務項目如下:

1.公司內部局域網網絡維護、網絡維修,保證公司內部局域網絡暢通運行。

2.電腦硬件維護

3.軟件維護(包括系統軟件,常用軟件)

4.電腦防毒殺毒

5.乙方向甲方的故障諮詢

6.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爲乙方代購電腦配件,但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假冒僞劣產品,如有發現,給予雙倍賠償。並保證三包服務期內的正常服務。此服務費另算。

2:甲方對乙方電腦維護要求響應時間:

1、甲方應在乙方電腦故障出現後24小時內向乙方公司提供上門服務,在乙方協助下儘快排除電腦故障

2、甲方每個月對乙方電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養(包括主板灰塵污漬清潔、硬件去潮、硬盤整理、系統維護、查殺病毒、數據備份)

3、甲方在維護期間有義務向乙方電腦使用職員講解相關電腦使用保養知識,使得乙方避免不必要的'人爲損失和破壞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在電腦故障出現後向甲方提出維修要求,並告知故障情況,以便甲方做出更好的維護計劃

2、乙方職員不得故意破壞電腦軟硬件及網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維修

三:合同有效期間: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爲法律有效期間

四:服務費用及收費方式:

服務費用:元/臺/年×臺=元/年(總費用)

收費方式:每三個月結算一次,即合同簽訂日付第一筆款項(三個月費用),三個月後付第二筆款,依此類推

五:其它說明

1、由於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給維護帶來不便,致使維護工作不能進行,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餘下維護費用不退還。

2、乙方在電腦出現故障並與甲方取得聯繫後,甲方未能及時派技術人員上門維護,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退還餘下維護費用。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東莞分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