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包合同彙總十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承包合同彙總十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有堰塘一口位於本村、社,爲了更好的加強堰塘管理,發展農業生產,做到集體和個人增加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堰塘的水主要是以農業生產爲重,在確保農業秧苗用水的前提下,兼顧乙方的養殖用水,在天旱年間,根據政府的水源可供來源,在現有堰塘水位線的基礎上,保證旱糧用水。

二、乙方承包本堰塘用於養殖或其他水生養殖,乙方保重甲方種小秧苗時的用水,甲方栽身時及後期用水水費由甲方自己負責。

三、乙方必須管好水,做到關水時必須關水,排洪時必須排,做到排洪口不堵塞。

四、如果乙方對本堰塘在關水和放水等與養殖相關的問題時如與村民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負責協商處理,若協商解決未果,因一方過錯造成損害後果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五、本堰塘乙方承包時,由乙方對堰塘進行整治,整治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部分資金和乙方本人支付部分。

六、本堰塘承億期限爲 年,承包費由乙方整治該堰塘時所用的費用抵扣。

七、承包時間從乙方整治好堰塘時算起,即從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

八、本合同在承包期內,不議村社領導如何變動調整,本合同正常有效期直至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延期承包權。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生效,望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者一切後果由違約者負責。

甲方:

乙方:

第三方(村民代表):

二0XX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經營果園的責任心,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麥地角行政村的果園30畝承包給乙方,土地所有權歸甲方,地上附着物所有權屬於乙方,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五年,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陽曆)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承包費:貳萬貳仟元整(22000.00),甲方收款後開出收據。交費時間爲20xx年1月1日(陽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承包果園的土地使用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3、在承包期間,如果此果園被徵用,甲方擁有該果園的徵地款,除徵地款外,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協調讓乙方順利得到除徵地款外的其他補償款。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

4、在承包期內,如遇徵用此塊土地,除徵地款歸甲方所有外,其餘補償款都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賠付承包費的十倍貳拾貳萬元整(220000.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應按每天承包費的萬分之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滿後,乙方還需繼續承包此果園,甲方不得承包給他人,只能承包給乙方。如甲方堅持不承包給乙方,參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

__年__月__日

承包合同 篇3

澧縣(以下簡稱甲方)在(單位)修建的棟層結構的建築安裝工程。爲優化勞動組合完善責任制,應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的要求和自願,決定將該工程的

專業的施工任務以(單價)包工給乙方。爲保質量、保安全、保進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利,經雙方充會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的`範圍:

二、工期要求:

該工程專業的施工從簽訂協議到工期徹底竣工驗收達標,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工期包括陰雨、農忙、節假日等)。

三、工資結算方式:

1、工資結算按工程形象進度分期付款。每結算一次工資不少於%,分期付款方式如下:

2、禁止乙方以任何藉口向建設方借款,影響甲方的信營。

四、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圖、按合同認真組織施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藝做到精益求精,無條件地接受職能部門、建設方、監理、甲方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和監督。

2、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偷工和不遵守操作規程,質量未達到標準,乙方必須認真接受處理意見,進行整改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質量管理見公司《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管理細則》和工地安全、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五、安全要求:

4、乙方在該工程的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杜絕人爲的安全事故發生,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章作業

5、乙方對所組合的施工人員應配合甲方經常進行遵紀守法,和職業道德的教育,杜絕小偷小摸、打架鬥毆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事件發生。

6、如有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分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劃清責任界線。並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制裁。

7、安全管理見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安全管理細則》和工地安全、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六、值得說明的幾個問題:

1、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和建設方的廠紀廠規,登記施工人員花名冊。

2、乙方必須與項目負責人簽訂一份代表所組合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否則甲方不安排乙方施工。

3、乙方承包此項專業施工後,應自始白終,積極配合其它工種的施工和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如不尊重甲方管理,中途自行解體,無能力承擔所承包的工程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已預借的工資外,甲方不再給乙方辦理結帳付款手續。

4、乙方必須文明施工,節約原材料,愛護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如有人爲浪費原材料和損壞機械設備,將視情節嚴重賠償和罰款。

七、違約責任及獎懲辦法:

1、上述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乙方能按時、按質、按量竣工,檢測合格率達%以上,甲方給予獎金,否則,取消獎金和罰款。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合同,合同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團風縣十力中學

乙方:於幼紅

根據甲乙雙方招投標的有關規定,特對甲乙雙方履行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甲方提供的場地和設施:

商店設於學校老教學樓一樓西頭的一間和廁所旁邊的老商店。學校只提供營業用房和負責供電、供水到表,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營業用房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裝修方案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二、承包期限:自XX年臘月24日至XX年臘月23日止。

  三、經營內容及範圍規定:

乙方可經營副食品、飲料、文具、百貨,但店內不得煮、燒與學校食堂發生衝突的其他各種食品、飯菜出售,嚴格禁止向學生供應煙、酒、撲克及不利於學校教育和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經營項目,發現不利於學校教育的經營,學校可隨時加以取締,經勸阻無效的學校可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承包方承擔。

  四、商品價格及進貨規定:

商店所銷售的物品應通過正常合法渠道進貨,一律禁止進“三無”商品,黴變、過期食品進入商店,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擔,與學校概不相干,學校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其他一切責任。承包人應保存好進貨憑證,購貨票據備查。每一商品均需明碼標價。

  五、合法經營、文明經營:

承包人必須向工商、稅務、防疫等部門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各種合法經營、上崗手續,在承包經營期內須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各項政策法規,對本商店內外實行衛生三包,自覺接受全校師生及上級部門的監督,對師生反映強烈或受到上級部門通報的,學校將予一定的處罰,嚴重的可中止承包合同,中止合同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者承擔,愛護學校財產,損壞或丟失學校財物要負責維修或賠償。搞好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經營時,凡是商店承包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工作,保持工作的穩定性,確因食堂需要由甲乙雙方商定。經營時嚴禁在商店內抹牌等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和學校形象的活動。一經發現學校每次罰款20---50元不等。三次仍不改正的學校有權終止合同。

六、學校及食堂所需要的物資及辦公用品購買本着雙方自願的前提下進行,校方會在雙方和諧、價格公平、質量過硬的前提下儘可能的從商店購買。甲方所拿貨物原則上以學期爲單位現金與商店結帳,若情況特殊但必須在同年內結清。

七、商店承包有一定的風險性,若有與上級政策相違背的以上級爲準,甲方將按照承包時間和金額比例退還給乙方。甲方同時收回商店。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承包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1.甲方將____樹苗、____樹苗、____樹苗……的裁培發包給乙方承擔。

2.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畝____分土地作爲____苗圃。

3.地點: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爲甲方裁培____樹苗____株,____

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____樹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樹種____斤,____樹種____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以上;____樹秧____株,____樹秧____株,……,樹秧長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裁培樹苗資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元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裁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公分;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公分,……。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樹苗價格爲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____樹苗__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100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原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縣建設局

乙方:

甲方將本局辦公樓服務工作任務向外發包,乙方自願承擔服務工作職責,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 服務時間:

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起到二00四年六月十三日止,合同期壹年.

夏 季: 上午7:30----下午6:00

春秋冬季: 上午7:30----下午5:30

二、 服務工作職責:

1、 清掃範圍及要求:辦公樓二、三樓各工作間、六樓大會議室、衛生間、平臺、一至六樓的走道和樓梯間、大樓前過道及人行道大樓後面場坪花壇,要求窗明几淨,地面無垃圾,物品擺放有序.

2 、有會議時,事先打開房間,桌椅擺放整齊(冬夏開好空調),倒茶水,畢後打掃衛生,關閉空調、燈光、門窗.

3、 協助辦公室搞好後勤服務.

4、 星期六、日白天必須保證辦公樓清潔,物品不丟失.

三 、工作待遇:

1、 年薪4800元,每月底預發300元,其餘的部分在本合同終止時一併發放.

2、 全年發放手套四雙,每季度發放一包洗衣粉.

3、 乙方不享受醫療費補助.

4、 本合同終止後不另發任何補助。

四、處罰措施:

1、 未達第二款規定要求,發現一次扣工資10元。

2、 在一年期間,乙方終止合同,甲方不再計發其餘部分薪金。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六、合同人:

甲 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冊亨縣興源火龍果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因甲方種植火龍果,需要勞動力種植,乙方自願承包該項勞務工程,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承包給乙方的工程地點:位於冊亨縣雙灌鎮路吉村。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種植火龍果工程,暫定套。要求時間於20xx年8月份前全部栽種結束。

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工程,栽種工價11元(拾壹元)。

四、甲方將火龍果柱、盤、苗、肥料運到大公路邊上,其於的運輸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運到地裏。

五、付款辦法:乙方到工地做工五天以上,甲方借支生活費給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甲方借支的金額控制在總金額的70%以內,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後,餘款在30天內全部付清,乙方在中途離開,甲方有權不結帳。

六、乙方人員進入工地,在各方面首先做到安全第一,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做工,如果乙方出現不安全的一切事故,就乙方(民工)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質量要求:行距3米,窩距2.5米,乙方打高深度爲50公分,窩大小隻要能放下去就行。磊盤四周爲50公分以上,肥料每窩不低於4斤,栽苗每窩栽3株苗。平臺寬度不低於80公分以上,一定把樁栽穩、栽直。苗需用布條捆好。

八、在執行合同中,有什麼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本協商時之前,必須按原合同執行。如未完成任務,中途退出,甲方有權不付工價。

以上協議雙方簽字。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時限:

1、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將村的河流承包給乙方,河道界址爲:東於 界,西於 界,含河面、防洪堤、壩、灘塗等,全長約 米。

2、雙方議定:承包期限定爲3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二、雙方原則

1、在各自的權利範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2、在地位平等基礎上,協商解決未盡事宜。

三、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費計人民幣元整( 大寫),

2、幫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間與本村村民相關利益事務的協調工作。力盡所能爲乙方實施河道開發、綜合利用等項目工程。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間,乙方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積極協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藉口影響甲方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以及用水秩序,確保羣衆利益不受損害。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協議規定範圍內的資源(石、沙)開發權,並可在規定範圍內進行承包開發、綜合利用等,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於任何單位與個人、集體簽訂協議,否者,一切事務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負。

2、乙方依法可以融資、擴股,與其他人簽訂協議。

四、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雙方議定在項目實施期內,如單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另一方可依法終止協議。

2、甲乙雙方應守信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村委會各執存檔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議執行中如有分歧或糾紛由公證依法處裁決。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20xx年9月1日

承包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爲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衆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爲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衛生承包合同·廣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經營酒店餐飲服務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包標的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飲服務,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服務的酒店位於 ,承包經營場所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爲X年,承包經營時間爲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第三條 承包費用

1.承包費:在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餐飲服務的年租金爲人民幣xxx0,000元)。

2.計租日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租,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員工工資及提成、營業宣傳、煤氣費、水電費、供暖費、物業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支付方式

(1)承包經營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現金、銀行轉賬或甲方確認的票據方式向甲方交納,每次繳納乙方應提前30日將租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經營期間的其他費用,乙方按照規定自行向有關單位、部門繳納,需甲方統一繳納的,乙方按照實際應繳費用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爲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酒店的餐飲經營場所給乙方承包,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管理經營。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3.甲方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4.甲方向乙方提供xxx平方米包房無償使用。

5.甲方負責酒店的工商、稅務、消防、衛生等相關執照,確保乙方正常經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主體做任何改動。

2.乙方負責對承包經營場所進行裝修,裝修期爲1個月;乙方承包經營滿一年的,裝修期爲免租期,該免租期的租金轉爲第二年租金或由甲方返還乙方。

3.乙方負責購買、配備經營場所的各類設備、設施、固定資產等營業所需的設施。經營期間,經營設備損壞或報廢,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4.乙方經營過程中,應正確使用甲方所有設備、設施,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甲方固定資產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否則乙方按價賠償。

5.乙方負責甲方住店客人每日早餐,甲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xx元的標準向乙方結算餐費。

6.乙方承擔日常消防安全責任並且承擔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乙方負責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經營活動的安全。

7.乙方保證承包期內餐飲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對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因乙方經營活動不符合食品安全質量法規規定的標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承租期內經營自負盈虧,其對內、外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應依法納稅,因乙方偷漏稅收造成甲方受處罰等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經營場所因乙方改動而產生安全隱患的,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屬於甲方負責維修範圍之內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誤維修或延誤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自主招聘僱員,乙方保證按照《勞動合同法》依法用工,並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療、傷亡、計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費用和責任。甲方與乙方聘用人員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12.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爲,相關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承包期內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2.甲方同意乙方在無力經營時轉讓承包,但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與甲方簽訂解除承包經營協議。

3.乙方轉讓承包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向甲方交納人民幣xx萬元整(xx,000元)作爲轉讓押金。

4.甲方與轉讓承包的受讓方簽訂新的《承包經營合同》後,甲乙雙方應交接結清有關物業、水電、煤氣、設備用具、供應商欠款、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押金返還乙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2.乙方應當按時繳納承包租金和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乙方延遲繳納的,每延遲1日應向甲方支付欠繳費用5%的滯納金。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4.乙方因拖欠用工人員工資、社會保險或拖欠供貨商貨款,致使甲方受到聲譽、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支付損失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律師費等。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3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經營期間若發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雙方可以對當時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調整。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前30日將承包經營過程中的經營票據、與供應商的合同、稅務發票等移交甲方,在甲方覈對無誤後方與乙方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正式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簽訂解除承包經營協議。

3.解除合同後合同義務未履行的,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可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變更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爲準。

3.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