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房屋建築工程包工合同

篇一:房屋建築工程包工合同

標準的房屋建築工程包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自有地上修建住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左右,磚混結構,整個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願意在保證安全、按圖施工、保證質量、按期完工的原則下,承包整個工程的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即乙方承包甲方住房工程的所有施工任務,並自備施工用具及設施。

二、包工內容:

1、建築施工圖紙所要求的一切施工任務,以及因甲方需要更改的施工任務。(一層層高4米,二層層高3.2米,屋面最高 米 最低

2、具體內容爲:基礎修平砌築(基礎1米內乙方負責,超過1.2米另行協商),裝模、紅磚及混凝土養護、室內粉刷、外牆貼瓷磚、建築之中的泥、木、鋼筋建築工等。

3、相關工程的施工,具體包括化糞池與下水道以及化糞池連接的水道的施工、房子四周找平以滴水爲界,砌好散水坡、明溝。

4、室內地面的土方整平及找平,整平需要的土方由甲方調運,乙方負責平整夯實。

三、包工價格:整個工程的包工價格爲元/㎡。按國家規定的計算面積計算。

四、進度及竣工日期: 。

五、驗收標準:按圖紙要求和現行建築規範進行驗收。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負責水、電、路三通,負責協調關係,負責提供施工圖紙一套。

②負責按圖紙的要求及時提供紅磚、水泥、鋼筋、河沙、卵石等各種建築材料

③及時與乙方協商處理施工方面的問題。

2、乙方責任:

①施工過程中需要的模板、撐樹、木架、馬釘、鐵釘、扎絲、鐵絲、攪拌機、升降機、切割機、震動器、雨具、電纜、照明線安裝用品等一切機械設備、設施、工具及相關的施工用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②施工過程中所有的木材料,以及民工的臨時棚子、牀鋪、用具和生活用品等由乙方負責。

③要保證民工生活正常,不準在工地尋釁鬧事,不準酒後施工。

④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提供安全生產所需要的基本設施。施工程序必須規範、合理、安全,對在施工過程中及施工現場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一切費用。

⑤保證施工質量和時間,乙方必須按圖施工和按甲方的.要

求施工,主體牆面要整齊,一切按建築規範辦事,如乙方不按圖施工和不按規範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材料損失和誤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分中、放線、水平。

七、付款方式:

每完成一層按總造價的60%撥付工程款,主體完工後付足總造價60%,內粉刷按每完成一層付10%,外粉刷(架子拆完後)貼磚完成付總造價的90%,經驗收合格,附屬工程完工後,留2%作爲保脩金,其餘款在一個月內付清,保修期爲1年,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返修。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簽字後不得反悔。

1、乙方在施工中達不到質量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2、乙方在中途因各種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或轉讓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費元。

九、合同雙方簽字時乙方必須交元信譽金存甲方,待乙方進場後退給乙方。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篇二:房屋建築工程包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設施工,爲使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時如約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範圍

除基礎以外,乙方負責承建甲方一樓至四樓所有房屋建設,(包括鋼筋製作、樓梯、圍牆、水電、前後外牆裝飾),房屋內部建設至毛牆毛地板,。

  二、建設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所需材料,乙方負責建設施工所需設備、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設施。

  三、承包價

按照房屋建築面積 元/平方米,總價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實際建築建築面積確定。

 四、付款方式

採用階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樓建設,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壹萬元,二樓至三樓採用同樣方式,全部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

  五、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提供建設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窩工,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建設工程款;

3、乙方必須按照房屋建設質量標準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設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對建築材料,乙方需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

5、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損失和浪費。

(二)權利

1、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對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返工。

2、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約定

合同約定單價已包含安全施工費,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乙方建設總費用10%的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嚴重違約,造成重大損失,必須按價賠償。

八、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沾益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作爲此合同的副件,該附件與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房屋建設驗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