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銷售代理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樓盤銷售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位於之合法發展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項目”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事宜,訂立下列條款:

一、委託事項

甲方現委託乙方爲“項目”全盤(總建面:平方米)獨家策劃及銷售代理商。

委任期暫定爲自二零零六年月日起至“項目”一期(總建面:平方米)銷售率實現80%以上。

“項目”一期後該項目的委託事項,雙方將另行商討訂立合同。

二、合同標的

1、本合同的名稱: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標的金額:

本合同標的金額按照項目一期總銷售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計算,具體銷售均價參照市場行情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認。

3、有關銷售均價確定後,所產生的溢價部分的分成,雙方另行約定。

4、雙方約定的合同標的生效以乙方與客戶預(銷)售合同簽約爲準。

三、服務內容與要求

雙方簽訂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在合同期間將完成下述服務內容:

市場基礎調研

項目市場定位

項目投資分析

項目方案設計優化

項目案名、推廣、vi系統

項目總體營銷思路

項目媒體廣告計劃

開盤方案及相關sp活動方案

項目銷售價格的制定與控制

銷售資料設計、建議及審覈

接待中心與銷售道具佈置建議

樣板房裝飾方案建議

戶外廣告計劃制訂、設計建議及審覈

銷售策略及案場銷售模式

銷售培訓及督導

銷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商定。)

四、費用支付

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啓動費人民幣30萬元(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直至開盤銷售;若甲方無法在合同約定日期內開盤銷售,則甲方在以後每月5日支付策劃顧問費5萬元(人民幣捌萬元整),直至項目正式開盤。

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第二個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按前一個月的成交合同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結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價提成:以一房一價價表爲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結算方式:佣金結算方式爲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爲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銷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業績之內,並按正常方式結算代理佣金。

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銷售執行計劃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後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項均爲稅後款項。

五、甲方責任

甲方按合同約定準時向乙方支付應付的佣金。

甲方承諾用於該項目的銷售推廣費用不得低於總銷售金額的1.5%(百分之壹點五)。

甲方自合同簽署日起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項目技術數據資料與企業背景資料等)。

甲方應於月日前確保乙方進入裝修完畢的現場接待處,幫助開通現場電話及相應的辦公場地與設備,並提供乙方工作人員住宿場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夠開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應於月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製作的銷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確保項目能夠於月日前具備開盤條件。

對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須及時回覆。

甲方負責辦理已簽約客戶的按揭與產權證等事宜。

甲方承擔項目銷售推廣費及案場發生的水電煤及通訊費等日常營運費用。

甲方負責收取客戶房款,並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戶定金所需的發票或收據。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案場銷售人員的福利保險統籌等。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報告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變相在其它項目運用。

六、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保證工作質量。

乙方高層領導及時跟蹤本項目操作進程,並參與市調思路、總體調整、擴初設計、營銷策劃方案几個關鍵控制點的工作研討論證和總體把握,共同確定整體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數的常駐婁底專案組

乙方負責招聘與培訓案

場業務人員,並承擔他們工資、獎金、福利與保險統籌。

在委任期限內,乙方應主動與甲方定期召開例會,彙報工作執行情況,商討最新工作進程與服務內容。

任何有關項目的廣告須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發佈。

乙方負責收取客戶定金。

乙方負責安排與承擔駐婁底專案組人員的食宿等費用。

乙方若調換駐婁底專案組負責人,則事先通知甲方。

在項目實際操作中,乙方將盡力維護甲方的市場形象。

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有關資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乙方對在雙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甲方商業情況負責保密。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歸還甲方相關的資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人簽署蓋章後,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2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企業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

企業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在 的住宅樓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在 設立售樓處,銷售 省 市 花園住宅樓 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體爲 號樓盤共計 戶。待上述樓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銷售進度達到總面積的85%以上時,甲方可根據情況在給乙方安排其它樓盤的銷售,屆時雙方再以書面合同的形式確定。

1—2、銷售底價見附表一。甲乙雙方必須在統一的對外銷售價格基礎上進行樓盤的`對外銷售。如果銷售底價有變動甲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沒有提前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況下進行銷售而引起的客戶及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

1—3、如乙方將價格進行上浮銷售,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計算代理費只按甲乙雙方4 :6分成,否則售高部分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爲 天,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2、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當在不遲於本合同終止之日前一個月另行協商,並重新簽定合同。

第三條:費用承擔

3—1、乙方在代理銷售過程中自身所發生的費用(稅金、策劃費用、廣告製作宣傳費用、場地租賃費用、人員聘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3—2、乙方在銷售期間購房戶的異地看房費用制訂如下:如果看房戶在乙方帶領下到達甲方並交納部分購房款後,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或折爲購房款;如果看房戶在乙方帶領下到達甲方沒有交納部分購房款,看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3—3、乙方負責看房戶的人身安全,所僱傭的車輛必須是參加保險的車輛。多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4、甲方企業和所屬樓盤的所有宣傳印刷品,在銷售代理合同簽署後由甲方一次性免費提供乙方 套,並且乙方必須在保證宣傳資料真實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第四條:佣金費

4—1、本合同所稱佣金費僅指乙方銷售本合同的約定商品住宅樓,甲方應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費按照甲方覈定的乙方實際銷售房款總額和銷售進度,支付給乙方。

4—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統一底價進行銷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銷售額的 %進行提取。高出價格表部分,甲乙雙方4 :6分成。

第五條:佣金結算方式

5—1、甲乙雙方具體結算方式爲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計取;

5—2、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計取;

5—3、銀行按揭首付款到位、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及銀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計取;

5—4、分期付款達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應比例的80%進行計取;

5—5、結算時間爲每月一次,次月該日乙方將銷售報表報甲方審覈,甲方7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剩餘佣金待購房戶將剩餘購房款全部繳納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獎勵與懲罰

6—1、乙方銷售房屋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月內銷售數量達到總面積90%及其以上,並保證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帳戶,乙方的佣金費用在 %的基礎上再加1個點即 %。在4個月內銷售數量達到總面積的100%,並保證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帳戶,乙方的佣金費用在 %的基礎上再加2個點即 %。

6—2、乙方在合同期內銷售達不到總代理面積的90%(不包括車庫和儲藏間),代理費按 %提取。

6—3、在合同銷售期間內,乙方銷售緩慢或給甲方樓盤銷售造成損失,甲方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力,但要在合同終止 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條:退房處理

7—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房戶退房,甲方退還已交房款的100%,同時乙方將不予返還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並且甲方應額外按照已交房款5%給予乙方做爲經濟補償,客戶所有的經濟損失並且由甲方包補。

7—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房戶退房,甲方退還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補客戶已交房款5%的損失,同時乙方應將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還給甲方。

7—3、由於客戶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乙方將不予返還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第八條:甲方應提供乙方的資料複印件

8—1、甲方的營業執照。

8—2、上級有關批准文件。

8—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8—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5、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8—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8—7、商品房欲售許可證。

8—8、樓盤規劃圖和建築施工圖紙。

8—9、工程竣工驗收後提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房屋銷售成品標準》、《房屋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8—10、房屋銷售明細表。

第九條:其他

9—1、甲方(乙方)發生銷售時,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如果發生重賣現象由甲方(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應及時將準購房戶的詳細資料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準購房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通訊方式及所買詳細樓號等。

9—2、銷售期間甲乙雙方商定,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樓處辦理收繳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購房定金、購房款。乙方以乙方名義開具的收款收據及發票所收款項,如交付甲方,甲方應給乙方出具相應的收款手續。沒有甲方的收款手續的,乙方獨自所收款項給購房戶造成的一切損害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同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法簽訂,由甲方蓋章確認後生效。非經甲方蓋章簽字的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及造成的經濟問題全部由乙方承擔。

9—3、在銷售期間,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不正確或由商品房銷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戶糾紛以及因建築質量引起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法律責任。

9—4、在銷售期間,乙方因自行設計的宣傳資料不真實而引起的糾紛以及與銷售有關的其他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法律責任。

9—5、乙方必須建立嚴格的客戶登記制度,確保客戶的售房款以及足額繳納,並劃撥甲方帳戶,乙方不得私自挪爲它用。

9—6、甲方(乙方)對乙方(甲方)企業的合作事項必須進行保密,如果出現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雙方合作事項,由甲方(乙方)承擔乙方(甲方)的所有損失並且承擔法律責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義對外從事與甲方樓盤銷售無關的商業行爲,一經發現,甲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給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3個月內,協助購房戶辦理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其辦證費用按主管部門的收費標準和規定由乙方組織購房戶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甲方指定委託人在乙方銷售業績確認書上簽字蓋章予以確認。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雙方權益及利益的前提下,雙方本着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本合同產生的爭執糾紛由山東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轄。

9—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簽字、蓋企業合同章後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