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魚塘承包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魚塘承包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魚塘承包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魚塘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四都鎮新四村黃塘嶂的黃塘嶂水庫及甲方在黃塘水庫邊開挖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水塘約3畝

二 、承包時間:

承包期爲 年從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前10年承包費爲每年 元整( ),後 年承包費爲每年 元整( )於每年12月前準時上交甲方。

四、四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爲。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電。

4、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水庫、水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水庫水面及魚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包期間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在水庫周邊養豬。

4。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5。爲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國家徵收養殖損失補嘗歸乙方、其他補嘗歸甲方。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複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魚塘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爲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________魚塘共計___畝交給乙方承包進行養殖,魚塘路邊自建房屋 8 間及場地交給乙方經營農家樂(注:農家樂爲餐飲服務行業)

第二條 承包期限爲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承包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爲____萬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戶、電力設備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進行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費、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

乙方施工的建築物要在承包期滿後10天由乙方自行拆遷,逾期不處理的則歸甲方所有。如需修築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承包期滿後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八條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合同所定期限繳納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動退包處理,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並終止合同,收回魚塘重新發包。

第十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爲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承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承包款並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將押金沒收作爲補償。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條 今後凡有遇河涌水質有問題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第九條

第十二條 風險責任:

1、農家樂屬於服務行業,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爲造成的損失,及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__天內交納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爲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 ____元____角____分,作爲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無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三條 補充協商部分: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魚塘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東風合XX02號:******

甲方(發包方)聯繫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住址:

爲了嚴格規範東風農場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魚塘的使用限制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承包面積、位置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於東風農場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爲35.825畝,四至界限分別爲:東至磚廠圍牆邊1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承包期限承包時間共貳年。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底止,自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承包金爲每年1600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爲伍萬柒仟叄佰貳拾元整。(57320元):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後養殖”的原則)(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年的承包費用。(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1月1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東風農場財務室。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爲。

4、在承包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並自行承擔承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並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佔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利、竇板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2萬元,並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並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30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爲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於何種原因,由於魚塘排出的鹹水造成農場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徵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南沙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廣州市番禺區東風農場(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魚塘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了發展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經甲方討論通過將屬於甲方所有的位於:下棟屯20畝魚塘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養殖、種養,爲明確雙方權利,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協議:

一、甲方將於 20畝魚塘發包給乙方承包期爲十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分爲二期。每五年爲一期,第一期每年爲壹仟貳佰元每畝,第二期增加貳佰元,每年爲壹仟肆佰元每畝,每年的承包金於每年的4月1日交清給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後再經營,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結合同,造成損失即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有用勾機修挖魚塘、土方,以甲方無關。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轉讓權,但要通知甲方:並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滿期爲止。

五、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解決不了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水電費應及時按實際使用的數和村民收款標準一致,電費交供電所水費交本屯。在正常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水,停電斷路,如因甲方:人爲無故停水,停電、斷路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負責全部的賠償。

七、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如有侵權或違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利,主要爲養殖種養業,並可在承包期限內在地上搭建臨時建築。

九、在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土地徵收畝數賠償歸甲方屬權,乙方魚塘經濟損失賠償,由國家規定賠償給乙方。

十、在承包期限內,甲、乙方均不能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在承包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有效成立,本合同與法律同等待遇。

甲方: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5

各村委會、村小組:

爲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規範農村魚塘承包行爲,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經鎮政府研究,決定規範農村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合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村委會(村小組)與承包方必須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公開競標,簽訂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二、村委會(村小組)總租金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魚塘、湖泊,必須經過小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標。

三、承包期內魚塘、湖泊只能用於養殖業,承包方僅有湖塘養殖使用權,不得改變魚塘、湖泊用處,不得填塘(湖)用於建房或其他商業活動,更不得與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乾旱季節,除保留歷史水位的30%外,魚塘、湖泊的水優先用於農業灌溉。

五、村小組的公共資源公開競標,必須要有村委會幹部參與全程監督,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魚塘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四都鎮新四村黃塘嶂的黃塘嶂水庫及甲方在黃塘水庫邊開挖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水塘約3畝

二 、承包時間:

承包期爲 年從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個人魚塘承包合同範本。

三、承包費用:

前10年承包費爲每年 元整(¥ ),後 年承包費爲每年 元整(¥ )於每年12月前準時上交甲方。

四、四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爲。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電。

4、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水庫、水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水庫水面及魚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包期間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在水庫周邊養豬。

4.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5.爲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國家徵收養殖損失補嘗歸乙方、其他補嘗歸甲方。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複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

乙方:

魚塘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搞活種養植髮展,提高經濟效益,甲方願意將土地承包給乙方推魚塘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土地包魚塘面積共畝。

二、承包期定爲:年,即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650市斤稻穀計算,(即按早路谷收購價折算爲準)。

四、交租方式:每年繳交一次租金,定於每年新曆八月一日前繳交。

五、乙方在承包期如有國家徵收土地,徵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按當時國家徵收政策辦理,不得違反。

九、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十、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違反,經雙方簽字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定日期: 年月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爲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

其中:20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_魚佔______%,______魚佔_____%,魚佔_____%,......上交時間均爲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對社員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⒋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線不低於____米.

⒌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⒍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⒉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⒊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⒋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⒌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⒍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⒎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⒏乙方抓住偷魚者,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⒐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⒈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⒉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

付違約金.

⒊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⒉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⒊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_元的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鑑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給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公社管

委會(鄉),大隊(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生

產隊: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

(蓋章)

20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 租賃標的物:魚塘一處約5畝水面,四周有圍牆,內有房屋11間,亭子2座,及園內道路和場地。位於南村民組。

二 租賃時間: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合同標的物交與乙方租賃使用,租期三年,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止。

三 合同價款:每年壹萬叄仟陸佰元整,需於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賃費。

四 合同期間爲租賃經營所發生的水、電、稅費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合同期間發生的租賃前或租賃經營行爲以外的稅、費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 第三人爲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與乙方糾紛所產生的處理費用或損失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第三人爲不屬於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賃經營行爲與乙方糾紛所產生的處理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六 乙方的租賃經營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爲正常經營所產生的相鄰關係和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費用;爲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所產生的相鄰糾紛和與相關部門的交涉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 乙方對租賃標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權,但不得自行處分;將全部合同義務轉與第三人前需經甲方同意;對租賃標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經甲方書面認可。

租賃標的物中固定資產的修繕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八 重大違約情形:

甲方 1.不及時履行應盡的糾紛或問題的處理義務;2.不及時履行修繕義務致乙方的經營活動受到障礙或損失;3.不及時交接租賃標的物或答覆乙方的.請求。

乙方 1.不及時交清租賃費;2.破壞性使用租賃標的物或違法經營;3.對租賃標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轉讓第三人。

九 主要違約責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價款、支付墊付的價款或費用、賠償損失,具體的損失數額按票據、費用清單或收據、鑑定書確定;

3.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按當年欠繳租賃費或甲方按當年已接收租賃費的50%計算。

十 合同清算:

1.本合同訂立之日魚塘內已存的魚類按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由乙方於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2.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書面列清項目費用或價值的形式徵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舊率向甲方付款,否則由乙方自行處置;3.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魚塘內的存魚由甲方按照雙方認可的價格向乙方付款;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財產或可得利益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

十一 合同終止時的60日之前,雙方如均無明確的意思表示,則合同效力順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對方。

十二 任何對本合同的補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書面形式認可;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認定或處理。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