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服務合同三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旅遊服務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旅遊服務合同三篇
旅遊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爲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爲:(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 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 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爲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 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爲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計()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爲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 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覈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 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爲其提供醫療服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爲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 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爲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一、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二、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爲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爲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三、旅遊的生活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四、導遊服務

甲方爲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六、旅遊的交通工具

甲方爲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爲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九、轉讓

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十、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若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遊服務合同 篇3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繫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繫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遊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爲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於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複印件並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於變更之日起xx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更新後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並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遊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遊費用爲;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遊覽行程安排、遊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對導遊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後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xx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後《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以下簡稱《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於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並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後xx日內核對,並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將與旅遊者達成的合同、單團《旅遊行程單》的副本提供給地接社;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遊行程、旅遊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遊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與其他旅遊者合併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雙方約定爲:;

5.要求導遊引導旅遊者健康、文明旅遊,勸阻旅遊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

2.雙方的約定應遵守《旅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不應損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祕密;

5.旅遊行程中旅遊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遊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範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遊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爲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於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遊者的安全,對於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遊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採取救助措施並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後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於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遊者索賠。

第九條:旅遊糾紛處理

1.旅遊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遊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並於責任劃分明確後xx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3.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者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後,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並提供相關證明後xx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遊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採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遊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遊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遊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爲基數,按日xx%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與其他旅遊者合併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爲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遊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範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祕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xx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遊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遊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爲(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爲(限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方可於合同有效期屆滿前xx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組團社簽章: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