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具租賃合同四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具租賃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工具租賃合同四篇

工具租賃合同 篇1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了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一、出租設備名稱: 塔式起重機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高度:

四、設備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

五、租賃時間: 年 月 日(以實際使用時間爲準)

六、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進出場安裝費按18000.00元包乾。(費用包括:檢測費、地角螺栓、運輸費、吊裝、工資)。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月租費爲16500.00元包乾。不足叄個月按叄個月計算,超出叄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操作人員(司機)按1600.00元/月。以上費用均不含稅金額。

3、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使用一個月後乙方應及時支付該月租金16500.00元給甲方,月清月結,租賃費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過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個月以上的停機,停機時間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賃費的60%收取滯停臺班費,即9900.00元/月,固定設備中途不報停,竣工報停以雙方認可的報告爲依據,從乙方工程申請開工日直至報停日止。

5、設備退場前,乙方應付清所有款項。否則甲方可以拒絕停報或退場,並仍按正常租賃費用收取。

6、基礎製作、異形附着及預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費日期計算方法:

甲方設備安裝調試後,正常使用之日爲設備租賃費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均雙方認可爲終止日。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派有證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於28個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時)。

3、操作指揮人員必須24小時待命作業,考慮24小時連續作業。爲我公司司機的穩定,工作的靈活性,裁減人員只能考慮裁減指揮。

4、甲方負責提供塔機基礎圖紙。

5、甲方及時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時間中小修超過4小時,則不收取當日租金;大修如果超過2天則扣除當月租金(主電機除外),但不負責間接損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話的對講機2臺、吊盆3個、料斗2個、吊繩3付及配電箱至塔吊的電纜。

8、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有關資料。

九、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請報告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食宿費用。

3、提供甲方進出場條件,如設備專線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所耗電費;並保證塔機工作所需電壓,因電壓不穩導致燒壞電機,損失由乙方負責。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結合現場進行覈算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十、安全事故:

1、特別聲明在塔吊安裝前必須買好保險,否則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設備發現故障而不及時處理和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違章指揮作業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員指揮失誤及與塔機操作無關人員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未安地腳螺絲或20日內未安裝塔吊,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具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地址、郵編、電話、法人代表、等內容)

承租方(乙方):(地址、郵編、電話、法人代表、等內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 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設備的具體內容等)

第二條 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於____ 年____ 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第三條 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第四條 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 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爲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條 設備租賃期限爲____ 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 元(包括手續費____ %),分____ 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 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第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 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第九條 乙方上級單位____ 同意作爲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損失。

第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單位(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具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賃剷車臺,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維護並委派駕駛人員,維護、維修費用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駕駛人員必須具特種機械操作證並報乙方備案,甲方駕駛人員在工地必須服從乙方施工人員安排,按時完成指定工作內容。若因甲方駕駛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人員安排工作時需考慮施工現場實際,對存在危險的地段需向甲方駕駛人員交待清楚,預防安全事故發生。若因乙方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挖掘機駕駛人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臺剷車每月人民幣17000.00元,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挖掘機需工作240小時每月,如工作時間超過240小時,乙方按每超1小時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當月不能工作應滿額支付甲方當月租金。

4、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工具租賃合同範本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具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出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甲方租用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麪包車 輛,乙方隨車配備駕駛員 名,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

3、甲方按月給付乙方租賃費用(本費用涵蓋車輛及駕駛員)4500元人民幣/月;不足一月,甲方按照150人民幣/天給乙方結算租賃費用。

4、 承租期間甲方承擔車輛油料及過路費用,其他衍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

  二、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凡發現上訴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拒絕承擔上述行爲引發的一切連帶問題。

2、乙方保證所出租車輛在甲方租借期內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盈利性運輸;

(3) 運輸甲方要求以外的物品;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4、乙方應甲方的請求可向甲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乙方自行負擔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7、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乙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