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爲了搞好文印室的管理,使文印工作更好地服務於學校教育教學,經校黨委會研究決定,文印室由乙方經營,就有關具體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期限爲:三年,即2012年2月2日——2015年2月2日。
二、經營方式:乙方按照雙方協定價格計算其營業額,並按營業額的13%上交給甲方。一學期結算一次。
三、工作程序:各年級的文印工作由年級主任寫出報告並報校長審批後方可複印,並在完成任務欄簽字,作爲結算憑證。各處室、班級文印工作由年級主任、主管人簽字複印,個人及其它等少量文印工作由總務專管人負責。乙方必須按學校文印工作管理制度複印,否則,所發生費用自理。
四、經營期間:學校內部打印資料價格(以下價格以元爲單位根據市場價調整)
五、經營期間:其它與文印室經營相關的一切稅費與甲方無關,
由乙方全部承擔,文印室用電、用水單獨裝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並和承包費一併結算,乙方聘請工作人員應優先甲方人員,報酬從優。
六、學校內部打印重要文件和考試試卷必須保密,所有打印材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自行刪除。
七、乙方必須保證服務質量,工作時間與學校作息時間同步,特殊情況時必須保證隨叫隨到。
八、乙方可以承接適量的校外文印工作,但當校外文印工作和校內文印工作發生衝突時,乙方必須保證學校內部資料優先完成。
九、文印室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統一管理,文印室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違約責任:乙方經營期間應守法經營,如有違反,後果自負,一年內連續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所有的文印業務(含黑色、彩色印刷)由乙方承擔,不得另給他人。甲方在乙方無重大責任事故的情況下,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2012年 月 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文印室承包協議書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 甲方有權將乙方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公佈給全體師生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50元至500元的罰款,甚至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
3. 甲方爲乙方提供場地、接通電源。
一、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在甲方的監督下自主經營、自主管理,並享受合法經營所得。
2. 注意試卷保密,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3. 按照合同約定爲全校師生提供優質、熱情的服務。
二、 雙方約定主要事項
1. 印刷價格:
(1) 一體機印刷:8K試卷紙雙面0.2元每張,單面0.15元每張。
(2) 複印機印刷:8K、16K、A4均按0.2元每張收取。
(3) 印刷價格可根據市場行情進行調整,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宏觀調控。
2. 承包費:每年30000元人民幣(大寫叄萬元整),必須於學年初(每年9月)一次付清。
3. 承包時間:2012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
4. 乙方經營活動只能在規定的場地進行,並且只能經營油印及打印服務,不得進行其它經營活動。
5. 乙方經營活動場地所用電費按學校規定交付。
6. 乙方經營活動與學校以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合同簽訂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文印室承包協議書 [篇3]
甲方:豐都縣第三中學校
乙方:何昌蓉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甲方將文印室的經營權承包給乙方。 約定條款如下:
一、 承包期限:2013年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 承包金額:2000元/期,兩學期共計4000元。
三、 價格約定
四、 甲方責任
1、 學校行政各類資料必須爲本文印室業務,非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印製。
2、 學校行政不得強制畢業年級在校外(教委下發除外)訂製資料。 3、 學期末結帳,不得拖欠。
五、 乙方責任
1、 學校印製資料,必須嚴守價格約定。
2、 負責設備維護維修,期滿後將設施設備移交甲方。
甲方:豐都縣第三中學校
乙方簽字:何昌蓉
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