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非訴訟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訴訟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 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2
()川律字第號
(以下簡稱甲方)與就一事,特委託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其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關資料。乙方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所收律師費用經報批退還甲方;如甲方中途終止委託,所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務,代理權限爲本條第款:
1、特別授權:
2、一般授權:
六、根據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差旅費除外)(大寫:________元),代理費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別約定條款:
根據雙方合作需求,特訂立如下內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託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託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委託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經_________辦理,特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爲代理人,代爲辦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權限,如委託人或律師要求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託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4
委託人(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東海智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
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便利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市外異地(外市)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須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僅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有限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處理完畢。
第七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委託方: 受託方:廣東xx律師事務所
(簽名蓋章)
簽署日期:
(律所地址: ,電話: )
非訴訟代理合同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爲____ %,乙方爲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僞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爲全權代理,即代爲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6
委託人(客戶):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有意轉讓其名下的百分之百的股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有意收購。
2.股權轉讓方合法擁有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居住用地,地塊編號______________。
a)客戶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託代理人代理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b)代理人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客戶的委託。爲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1條代理事項
1.1由客戶委託,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A.向委託人推薦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B.向委託人介紹目標公司的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C.參加全程談判;D.起草相關合同文件等。
1.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應成爲客戶在上述代理事項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條
2.1
第3條
3.1委託權限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處理第1條事項的權限爲:一般代理。事務執行代理人將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具體執行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
代理人並將在必要時自行或根據客戶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工作。
3.2代理人應根據客戶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事務,維護客戶的利益。
3.3代理人在客戶的授權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爲,其法律效果由客戶承受。
3.4代理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工作期限,無特殊情況,代理人的工作期限爲九十個工作日(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3.5委託代理事項辦理完畢的標準,委託人與被收購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4條
4.1費用客戶應按規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爲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5%。
4.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客戶承擔的費用。
a)辦事費用,將包括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4.3除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
5.1費用支出第4.1款約定的律師費用,客戶應在本委託人與被收購方完成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五日內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6條
6.1相互報告委託人應盡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所有證據或相關資料,並盡力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2代理人應不遲延地向委託人報告委託事項的最新進展,並提專業意見供委託方參考。
第7條
7.1保密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的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8條
8.1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第9條
9.1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於代理事項處理完畢時終止。
第10條
10.1完整性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爲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並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以下無正文)
委託方(客戶):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約方式:______________
非訴訟代理合同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甲方因 事由,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
二、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爲: 。
三、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四、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爲甲方提供代理權限範圍內的法律服務,併爲甲方保守祕密。
五、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
六、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因乙方律師過錯而提出終止委託關係的,乙方應當退還預收的全部 1律師代理費;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關係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本條所稱的過錯由乙方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的司法行政部門認定。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與對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託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託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以下委託事項:
1、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並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爲,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託事務。根據本委託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 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託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託。如甲方無故解除委託,視爲乙方已全部完成委託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託的權限範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並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爲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爲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涉及訴訟,乙方有義務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不得推辭,但應另行分別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給予優惠;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現託付乙方指派的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託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_________________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事情,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依照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接受於簽約後就上述託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 人民幣。上述費用別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託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託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別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116109
金律非訴字第號甲方:
地址:
乙方:廣東__
地址:____市____區市橋層
電話: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託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託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以下委託事項: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並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爲,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託事務。根據本委託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託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託。如甲方無故解除委託,視爲乙方已全部
完成委託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託的權限範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並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爲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爲之日止。
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涉及訴訟,乙方有義務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不得推辭,但應另行分別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給予優惠;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證。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律師:(簽字)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____市____區
非訴訟代理合同12
( )中律非單字第[ ]號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受託單位:北京市中凱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順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外黃寺大街24號甲24樓東門五層 郵政編碼:100011
電 話:/62/63……/70(10線)
傳 真:
甲方因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爲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爲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繫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
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 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非訴訟代理合同13
委託人(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意轉讓其名下的百分之百的股權,*有限公司有意收購。
2.股權轉讓方合法擁有*平方米(居住用地,地塊編號)。
a) 客戶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託代理人代理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
b) 代理人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客戶的委託。 爲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1條 代理事項
1.1 由客戶委託,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A.向委託人推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B.向委託人介紹目標公司的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C.參加全程談判;D.起草相關合同文件等。
1.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應成爲客戶在上述代理事項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條 委託權限 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處理第1條事項的權限爲:一般代理。 事務執行 代理人將指派律師具體執行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代理人並將在必要時自行或根據客戶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工作。
第3條代理人應根據客戶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事務,維護客戶的利益。
3.1代理人在客戶的授權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爲,其法律效果由客戶承受。
3.2 代理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工作期限,無特殊情況,代理人的工作期限爲九十個工作日(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3.3委託代理事項辦理完畢的標準,委託人與被收購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4條
4.1 費用 客戶應按規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爲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5%。
4.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客戶承擔的費用。
a) 辦事費用,將包括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4.3 除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
5.1 費用支出 第4.1款約定的律師費用,客戶應在本委託人與被收購方完成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五日內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6條
6.1 相互報告 委託人應盡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所有證據或相關資料,並盡力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2 代理人應不遲延地向委託人報告委託事項的最新進展,並提供專業意見供委託方參考。
第7條
7.1 保密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的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 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8條
8.1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第9條
9.1 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於代理事項處理完畢時終止。
第10條
10.1 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爲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並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 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15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爲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爲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繫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 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 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