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彙編七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買賣合同彙編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挖機事宜,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工程機械買賣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挖掘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型號:

(1)買賣價格:元整(現金元整)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機架號: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備註: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XX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XX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7)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爲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0)如該設備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

1)甲方XX收款帳號:

乙方XX轉款帳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加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糧食品種、數量、價款、交(提)貨時間

品種

產地

商標或品牌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損耗標準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3

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因買賣合同質量產生爭議而提起的訴訟,即買受人認爲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提起的訴訟,在此種訴訟中,原告一方當事人即爲合同的買受人一方;而被告則爲合同的出賣人一方。

(一)買賣合同標的物質量標準的確定規範

質量是指產品的優劣程度。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優劣直接影響買受人能否實現其訂立合同的目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司法實務中出現較多的糾紛類型。根據《合同法》第153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是出賣人在買賣合同擔負的主要義務之一,在法學理論中表述爲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依以下原則確定判斷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合格的標準: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標的物的質量標準,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即可以按當事人約定的標準判斷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2.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買賣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當事人就有關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則依《合同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也是與《民法通則》以及以往的合同法律規定相一致的。但是,我國《合同法》對標的物的質量標準的規定與其他國家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其他國家法律規定中一般是要求合同標的物應當符合通常使用目的和其他特定目的來確定的。而我國《合同法》則是首先要求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果沒有這些標準時,才按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裏的“通常標準”應與國際公約以及國外法律作相同的解釋,即符合中等品質的要求。

4.出賣人的說明構成對標的物的明示保證。說明是指出賣人向買受人所作的關於標的物的構造、性能、特徵、功用和注意事項等方面的陳述。出賣人在出賣標的物時,往往會通過產品介紹、產品說明書等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對標的物的品質進行說明,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但出賣人提供了有關標的物的質量說明的,該說明即構成出賣人對標的物品質的明示擔保,如果實際交付的標的物與該說明不符,即屬於交付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要求。

(二)標的物質量瑕疵的表現及認定

所謂質量瑕疵,又稱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出賣人所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不符合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標準,或者法律規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的情況。質量瑕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標的物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或者依法確定的標準,即標的物的表面瑕疵,通常是指標的物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等方面的瑕疵,對於表面瑕疵,買受人一般情況下無須通過特殊的檢驗就可以發現。

2.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即標的物的內在質量不符合要求。對於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則一般情況下需要通過檢驗或者使用才能夠發現。

3.標的物的包裝瑕疵,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的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合同法》第156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對於“足以保護標的物”的推定,應當理解爲出賣人須以使用標的物損耗最小、安全、實用的方式包裝標的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首先是包裝是否牢固;其次是包裝是否符合運輸的要求,特別是不同運輸工具的特定要求;再次是包裝標誌是否符合通用要求等。

(三)質量異議的認定標準

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爲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爲標的物質量合格。該通知即爲質量異議,該一定期限即爲質量異議期限。因此,買受人是否在質量異議期內向出賣人爲質量異議的通知,直接影響到買受人所提起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案件的審理。質量異議既是買受人的權利,也是買受人的法定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確立的質量異議制度包括兩項內容:

1.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義務。《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在買賣合同中,只有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檢驗之後,才能確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決定出賣人是否違反了質量瑕疵擔保義務。因此,各國法律基本上都將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規定爲買受人的一項義務。

關於對合同標的物質量的檢驗,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關於驗貨人,買受人應當檢驗標的物,但並不意味着驗貨人必然就是買受人,除買受人及其代理人自行驗貨以外,實踐中還存在由買賣雙方共同驗貨,以及由買賣雙方指定有關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驗貨的情形。

②關於檢驗方法,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方法,可以由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也可以不在合同中約定而由檢驗人以通常的方式進行檢驗。

③關於檢驗時間,這是《合同法》規定的買受人檢驗義務的主要內容之一。而檢驗時間包含着驗貨開始的時間以及驗貨延續的時間兩個方面,驗貨開始的時間一般是在標的物交付之時,由此,檢驗標的物的開始時間一般有:出廠時驗貨、裝運前驗貨、裝運時驗貨、卸貨時驗貨、在買受人營業地驗貨等。關於驗貨延續的時間,參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8條第1款的規定,買受人必須按實際情況可行的最短時間內檢驗貨物或由他人檢驗貨物。而其中實際情形可行的最短時間主要是根據貨物的性質、交易的情況和貿易慣例決定。我國《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所以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檢驗的合理期限,我們認爲,根據《合同法》規定的精神,結

合司法實踐,可以從表現瑕疵與內在瑕疵兩個方面進行判斷:對比較容易發現的表面瑕疵,買受人須按標的物的性質,依通常的'程序,從速檢驗其所受領的標的物;對內在瑕疵,應按標的物的性質、買賣合同的種類等進行綜合判斷,對不能立即發現的瑕疵,依我國《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其檢驗期最長也不得超過2年。

2.雙方當事人雖然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均確認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但對瑕疵的具體內容有爭議,且影響到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形式確定的,如果可以由法官對具體的質量瑕疵進行直接認定的,可以直接認定。

3.如果雙方對標的物的具體瑕疵有爭議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斷的,或者對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有爭議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的認定,而應向買受人釋明,由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質量鑑定的申請,由法院委託有關質量鑑定機構對標的物的質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進行專業鑑定。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第25條第2款規定,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五)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

出賣人違反質量瑕疵擔保義務的,應當承擔質量瑕疵責任。根據《合同法》第1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即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合作購買土地事宜,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購買位於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質爲:。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二、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和第三方簽訂合同,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乙方予以認可,並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共同承擔對第三方的義務。雙方共同購買上述土地使用權支付給出賣人的對價爲人民幣元。甲方出資元,佔50%股份;乙方出資元,佔50%股份。

三、甲、乙雙方根據投資比例對該地塊享有上述權能。包括基於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權屬以及衍生的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等權能由雙方共同行使;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將出資款項以現金形式給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將上述款項給付甲方,應當按照萬分之的利率支付遲延履行利息;超過日未能支付,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雙方明確:共同出資購買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是:。

六、甲、乙雙方出讓各自土地使用權份額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見證人: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時間:

1.交貨日期: 20xx年12月13日前。

2.交貨地點: 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需方指定地點。

3.技術條款: 按國家指定的同行業的技術要求執行,技術抽樣達到同行業標準,達不到標準即退貨

4.驗收標準: 乙方收,如果發現質量問題的當場退貨。合格的即入庫

5.包裝條款: 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其它說明等。

6.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之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款。。(無質量問題)

7.違約責任: 如果產品達不到標準即退貨,甲方承擔所有運費及其他費用,如果要貨請提20天通知對方,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供貨,如有違約按20%賠償違約金。

8.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於施工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就木材採購達成協議如下,並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一條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1、表中數量爲雙方結算的基本依據, 甲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需要,依據工程進度提前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按實際需要對合同約定數量進行調整,乙方應予執行。但數量的調整幅度不得大於合同約定總數的 %(建議不超過合同約定數額的10%),超過合同總數10%的數量變更,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2、表中單價均爲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必要的貨價、運輸費、裝卸費(除貨到現場的卸車費由甲方承擔外)、包裝保護費、檢疫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甲方認爲已包括在單價內。

3、合同期內,單價不作調整。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木材實際尺寸誤差不得超過合同約定尺寸的-5%。

2、其他約定: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乙方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具體地址爲 。

2、甲方指定收貨人爲 。

3、交貨時間: 。 第四條 數量、質量驗收:

1、貨到現場甲方在現場驗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或按約定數量結算。

2、具體驗收方法爲: 。 第五條 結算與支付:

1、本合同有/無預付款,預付款金額爲 萬元(如無預付款此處劃斜槓),預付款金額不超過合同暫定金額的30%。

2、貨到現場驗收合格,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1)每月末25日前進行結算。

(2)供應數量每達到 m3時結算一次。

(3)貨到驗收合格後結算。

3、結算後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甲方按結算金額 %付款,付款方式爲

4、另總金額 %的餘款待供貨結束 個月後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的產品尺寸誤差超過合同約定誤差,甲方可按實際尺寸結算。如因其他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了相關損失,均由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需用木材時應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報書面計劃,乙方應確保供應,不能按時送達現場的,乙方承擔20xx元/次的賠償金。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發票真實,如因提供發票不真實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貨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但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比例按時支付已結算的貨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違約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的 (萬分之一爲上限)作爲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 %(5%爲上限)。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約定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 法院提起訴訟。(選擇有利於我方的管轄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 (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賣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買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元整(大寫:)。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伍萬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柒萬零叄佰玖拾壹元陸角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10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網絡電視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10日內應把乙方所付定金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見證方:鑑證機關: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