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輛經營合同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賃車輛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爲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四十三萬購買的混凝土運輸車交由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

乙方自有混凝土運輸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產權在租賃期限內屬於乙方。租賃期滿後,車輛產權自動轉移至甲方。

二、租賃期限

乙方車輛經營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租賃合同不是勞務合同,車輛所聘請、僱傭的人員由甲方自行決定。

三、購車、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車輛除購置款四十三萬元(人民幣)外,其餘費用(含10%購置稅、保險、上牌費用約六萬元)均由甲方自己處理。日後車輛運行維護費用也由甲方自行承擔。

2、租賃費:甲方自20年02月12日起每過半年支付壹拾貳萬元整(人民幣),共支付6次,總共支付費用爲柒拾貳萬元整。

3、乙方車輛購置費用應於20年02月11日前到位。

四、安全機務管理

1、車輛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車輛轉讓和拍賣。

2、車輛一切牌證均由甲方自行辦理。

五、車輛運行

1、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考覈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

2、由於車輛運行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七、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

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爲違約,甲方需支付乙方購車款;並支付乙方利息每年25%。違約處理:如過期未支付租賃費用,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十二、租賃期滿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壹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車輛租賃經營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車輛權屬、價值、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價值萬元的型的魯L號貨運車輛出租給乙方從事甲方組織的物流運輸業務,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組織的運輸任務的前提下可自貨源承運。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36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車輛交付

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壹拾萬元整,甲方應於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日將出租車輛及營運證照及手續交付乙方使用、經營。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個月租金共計人民幣萬元,並按年利率%計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爲萬元,利息元。乙方應按月等額支付租金及利息,應於本合同生效的次月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租金及利息,以此類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營收入中扣劃;若其營運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從乙方交付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劃,被扣劃的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及時補齊。

第五條經營方式

租賃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享受益。

第六條貨源組織、車輛調度、管理費提取

一、租賃期間,貨源由甲方統一組織,甲方應儘可能爲乙方提供較爲穩定的貨源,且優先安排乙方承運。

二、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車輛及其所僱用的人員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度,確保甲方安排的承運任務。

三、乙方承運甲方統一組織的貨源,由甲方統一結算,甲方從乙方運費總額的%提取管理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將運費餘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自組貨源承運的,由乙方自行結算,但不應影響甲方安排的承運業務。

第七條費用承擔

租賃期間,出租車輛的證照審驗,營運手續的辦理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乙方應予配合。乙方應承擔經營中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僱傭人員的勞動報酬、燃油費、維修費、走路過橋、違章罰款、有關部門對車輛徵收的其他費用等。運營所產生的稅金由甲方從乙方經營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八條車輛保險

乙方承租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交強險按國家規定辦理;車損險投保金額爲車輛價值;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金額不低於萬元;駕乘人員險投保金額不低於萬元∕每座;貨物險、集裝箱險予實際投保。保險手續由甲方辦理,保險費由乙方承擔,首期保險費乙方應於應當續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應自收取保險費之日起三天被辦妥保險手續。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險費時,甲方有權自行辦理續保手續,保險費從乙方的運營收入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劃。當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賠款應優先支付對外賠償費用及甲方爲乙方對外墊付的賠償費用,餘額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車輛維護、保養及車輛、人員的安全管理

租賃期間,乙方應定期對所承租的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營,嚴禁嚴禁帶病行車,如乙方疏於對車輛的維修、保養,車輛出現影響安全時,甲方有權強令停運,進行強制性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停運損失由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僱傭的駕駛員應具備適格的證照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的有效證照。乙方應與其僱傭的司乘人員簽訂僱傭合同,並支付勞動報酬,及承擔社會保險費用,該僱傭合同應交甲方一分備案。乙方僱傭的駕駛員應經甲方考覈方能上崗。

乙方所僱傭的駕乘人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亦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第十條事故處理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貨損事故、商務事故等行車事故對外產生的債務由乙方承擔。事故發生後,乙方應配合甲方處理,如乙方因故不能會同甲方處理時,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處理結果乙方應於認可。處理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評估費、交通食宿費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車輛在運營中產生的稅費。

2、甲方有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監督乙方安全運營,合法經營。

3、甲方有義務及時爲乙方承擔的車輛駕駛員辦理證照審驗手續。

4、甲方有義務及時與乙方結算並支付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車輛從事營運並享有所產生的收益。

2、乙方有義務依據本合同約定期時足額支付租金,並承擔車輛在運營中產生的稅費。

3、乙方有義務確保所承租車輛的安全運營,不得實施有損車輛的掠奪性行爲運營。

4、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關規定、行業規章和甲方制度的規章制度,保證合法營運。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事項

一、租賃期間,非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轉租所承租的車輛,不得對承租的車輛設定任何權利負擔。

二、租賃期滿,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及清償全部對外債務時,車輛歸乙方所有時,甲方應配合乙方於10天之內辦理車籍過戶手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交付車輛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於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返還履約保證金。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及時爲乙方承租的車輛及駕駛員辦理證照審驗手續,嚴重影響乙方運營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支付乙方運營收益的,甲方除應全額支付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連續個月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約保證金或者營運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按期對承租的車輛進行維修、保養,致使車輛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實施掠奪性運營損壞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乙方應賠償甲方個月的租金。

六、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清償對外產生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維修費、罰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爲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爲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爲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着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8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爲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爲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爲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租賃車輛合同範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租賃車輛合同範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租賃車輛合同範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租賃車輛合同範法規定辦理。

八、本租賃車輛合同範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乙方子女上學、放學接送之事宜,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接送子女上下學的車輛由甲方代爲乙方聯繫,以供乙方自行選擇,車輛、駕駛員選任的法律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租賃車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同意向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元作爲補貼之用。

第三條甲方同意對該接送車輛、駕駛員及乙方子女購買相應的保險。

第四條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正常接送乙方子女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配合聯繫其他車輛以供接送事宜,由此產生的法律風險由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事宜承擔。

第五條乙方必須確保每天有一同車人員負責輪流接送。同車人員負責乘車子女的安全事宜,保證子女在乘車過程中不得隨意走動。上下車時,接送人應當保證具備上下車的條件方可上下車,否則,產生的不利後果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受傷,甲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侵權人等辦理理賠、主張賠償等事宜,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若非甲方原因造成他人損傷的情況下,在保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子女在車上因爲同車人員的原因受傷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受害人應當向直接侵權人索賠。

第八條若由於戰爭、水災、颱風、火災、罷工、暴風雨、地震或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影響本合同的執行時,任何一方都不能就由此產生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九條其他與乘車事宜無關的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共同起草。對本合同的解釋不應考慮要求起草或出示起草本協議一方作出不利解釋或詮釋的角色和規則。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同意由石獅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7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甲方與乙方之間權利及義務的合法性,經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合同。

一、租賃車輛牌照號碼:

車牌號:車型: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

二、合同內容:

1、租賃車輛由甲方購買,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權和租賃車輛戶籍權。

2、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負責辦理出租車輛入戶、營運、審驗、二級維護、保險等手續。

3、合同期限自月可順延。

4、乙方掛甲方戶籍經營,須向甲方交納營運期間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利息元整。

三、車輛的租賃及費用交納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車輛租賃費用爲每月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應向甲方交納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大寫¥: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個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賃費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者收條。

3、若乙方拖欠甲方車輛租賃費用超過5日內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租賃費用,乙方應於扣除保證金15日內補齊拖欠的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

4、租賃車輛如有變賣、轉讓、更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5、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慶陽市西峯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章程辦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和其它費用後予以退還。

6、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包括車輛損失,以保險公司定損爲準,報損後超出部分由乙方單方承擔,停運期間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並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附帶民事責任。

7、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重大違法犯罪活動,則由乙方單獨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責任。若由於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租賃車輛被相關部門扣留,則相關罰款由乙方單獨承擔,並向甲方全額支付停運期間車輛租費,若車輛被相關部門沒收,則乙方按照當時市場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停用期間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運營期間不得私自轉讓或承租本車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爲乙方辦理駕駛員、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爲乙方協助辦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以上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停運期間甲方租費不減,租費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納。

3、甲方負責檢查乙方經營車輛的維護保養情況。

4、正常維修,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8

合同編號:__x

出租方: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建築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車輛經營合同9

承租方(甲方): 合同編號: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將 輛 租給承租方使用。車號是:

二、租期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貨運。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負責。

四、承租人充分利用自身的資質、資金實力、品牌優勢,負責對所租賃車輛進行對外承攬物流運輸任務,對所租賃車輛分配的運輸業務統一開具運輸發票。

五、承租車輛可享受承租方自有車輛所享受的保險優惠政策,承租車輛可到承租方指定輪胎銷售單位、車輛維修單位享受打折優惠。

六、出租方在租賃期間應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度,出租方如因運輸價格及運輸地點不合適等可不予運輸。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在接收承租方所安排的運輸任務時,應及時完成。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不能享受一切優惠政策。承租人須按合同規定給所租賃車輛享受優惠政策,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八、運費結算:承租方必須在 個工作日內將出租方運輸所得費用轉入乙方指定賬號。

九、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