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

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通渭縣至榜欏公路建設工程TBJ1監理部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20xx年6月1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間租房。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1、增加出租房屋:右邊第二間門面。

2、該房屋的租賃期根據乙方的需要而定,(開始租賃日期爲20xx年7月1日)。

3、該房屋每月租金爲500元(大寫:伍佰元整),此租金在整個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上漲或下降。

4、租金支付方式爲乙方使用結束後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收款憑證。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電話:簽約代表:

乙方:通渭縣至榜欏公路建設工程TBJ1監理部電話:簽約代表:簽約日期:20xx年7月1日

簽約地點:定西市通渭縣

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2

房屋中介公司(甲方)與公司(乙方)、以及實際租住人,就租賃房屋1套,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因丙方租住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用需由乙方負責承付,並要求甲方開具發票給乙方,所以甲方與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承租方爲乙方,主要是方便開具發票之用,三方確認實際承租方爲丙方。

2、丙方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並在乙方供職期間,乙方僅負責承付丙方租住房屋的租賃費用,房屋租賃期間的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義務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3、有關房屋租賃期間的押金,由丙方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開具收據給丙方作爲憑證,退房時由甲方退還給丙方。

4、丙方離開乙方單位或不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時,丙方應在三日內搬離租賃房屋,否則房屋租賃費用等均由丙方負責。

5、房屋租賃期間的房屋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爲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補充協議格式3

甲、乙、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保證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準確真實。並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下列房屋租賃條款,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合租方(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與丙方共同合租甲方擁有產權的作使用。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與丙方合租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爲管理房屋及其傢俱、電器、合租人員等其他涉房事項。乙方有管好甲方承租房屋和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的義務。

第四條、本協議爲次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爲主合同,次合同爲主合同的組成部分,爲主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在履行主合同的各項乙方義務和享受主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外還應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和權利。並承當主合同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違約責任。

第六條、乙方自簽訂本協議起至主合同終止之日止期間不得更換和退出。

第七條、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屬於本協議從屬責任人也是本協議義務共同履行人,受乙方管理。

第八條、丙方如在履行本協議時對甲方承租房屋需要修繕、專修、改造等涉及房屋使用事項的需在有意向前15日內告知乙方,由乙方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第九條、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在履約期間需提前終止本協議的,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允許。

第十條、乙方除享有主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外,還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有向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代收主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和房租的權利;

(2)、乙方有權制止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違反主合同各項規定的行爲;

(3)、乙方有權與甲方或鄰居等其他社會人員直接交涉的權利;

(4)、乙方在主合同到期後有自動放棄本協議乙各項權利的權利;

第十一條、乙方除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外,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有向甲方告知如下情形的義務:

A、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有違反本協議或主合同相關規定的行爲;

B、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任意與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合住的;

C、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擅自將自己承租權轉讓的;

D、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相互之間轉讓承租權的;

E、其他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的違約行爲

(2)、乙方有遵守主合同規定乙方各項條款的義務;

(3)、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出現違反主合同相關規定時乙方有及時制止的義務;

(4)、乙方有做好與鄰里、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之間關係的義務;

(5)、乙方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除應承當主合同相關規定的違約責任外,如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按照主合同第二十一處理: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第一款相關告知義務的;

2、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出現違反主合同相關規定時乙方未及時制止的;

3、乙方出現本協議第十一條第四款情形的未能及時改善的;

第十三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如乙方出現違約情況需終止合同的,甲方與乙方終止合同後不影響甲方與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的本協議效力。

第十四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違反主本協議或主合同相關規定的,乙方應承當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違約的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增加、變更等情況的,需經甲乙雙方同時允許並簽訂《房屋租賃補充協議》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和主合同中沒有明確允許的行爲即爲違約行爲,違約方應按照主合同第二十一、二十二相關規定承當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主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甲方免責條款、以及其他各項規定、解釋條款同時適用本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同時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三方書面協商,達成一致的應簽訂《房屋租賃補充協議》,《房屋租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三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賃主管部門調解或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仲裁,一方不服調解或仲裁的,不服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條、乙方、丙方及其其他承租人員在簽定本合時認可主合同附件《甲方出租屋內物品清單》中所列傢俱和家用電器的數量和金額。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合租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