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融資租賃合同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融資租賃合同15篇

融資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融資租賃合同專用條款

爲實現融資租賃之目的,出租人同意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租賃物並將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賃物。現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出租人與承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部分融資租賃合同一般條款

1.租賃物和租賃關係

1.1本合同所稱租賃物,是指本合同項下租賃物明細表列明的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和選擇,以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爲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供應商購買其指定的產品及附件、輔助裝置、易損件、更換件及/或增添件等。

1.2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交易關聯方的自主選擇和決定未依賴出租人的技能或協助且未受到出租人的任何干預。

1.3出租人對租賃物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陳述、保證或承諾。任何租賃物的缺陷或不適用、由該租賃物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以及其他狀況或因素,出租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不予以免除或減少。

1.4雙方簽署本合同的目的爲,承租人從出租人處獲得資金融通服務,出租人爲承租人提供資金融通服務並獲取相應收益。無論本合同項下雙方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本合同目地不變,出租人獲取收益的權利及金額不因此而受損,前述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留購價款及出租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可獲得的違約金、賠償損失收益等。

2.租賃物的購買

2.1承租人自主選擇租賃物及租賃物的製造商、供應商及進口代理人等交易關聯方,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指標和品質、服務和維護、技術保證及價格、交貨、安裝、驗收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交易關聯方商定上述交易條件。出租人完全根據承租人的'選定和要求向供應商購買租賃物並與交易關聯方簽訂購買合同及代理進口合同。承租人已閱讀並同意上述購買類合同的全部條款,承租人對上述自主選擇和決定承擔全部責任。

2.2購買類合同項下,除購買租賃物從而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對購買類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外,購買類合同所涉風險和購買類合同中所約定的出租人作爲買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向交易關聯方提出索賠的權利和接收租賃物的義務均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擔。

2.3若承租人先前就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購買事宜已與交易關聯方簽訂合同,並且該合同尚未履行完畢,在出租人和交易關聯方簽訂購買類合同的情況下,承租人同意由其負責解除其與交易關聯方簽訂的合同或在承租人向出租人轉讓其在該合同項下購買並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的情況下,除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由出租人享有和承擔以外,該合同中所約定的風險、其他權利和義務仍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擔。該等解除或權利義務轉讓由承租人負責徵得交易關聯方書面同意,若承租人未能取得交易關聯方的書面同意,則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以及出租人由此可能遭受的全部損失均由承租人予以賠償。

2.4與租賃物的瑕疵相關的任何索賠應當由承租人與交易關聯方協商解決,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租賃物的交付、驗收和索賠

3.1租賃物由交易關聯方根據購買類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直接向承租人交付,對由交易關聯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3.2承租人負責與租賃物接收相關的設置場所準備、租賃物接收、安裝調試和驗收等相關事宜。因租賃物設置場所和配套準備工作的缺陷導致租賃物交付延遲或驗收不合格及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3.3交易關聯方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之日爲交付日,承租人應在交付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並向出租人出具《租賃物接收證書》。

3.4租賃物安裝調試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具《租賃物驗收證書》。

3.5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租賃物的延遲交付或不能交付,或承租人不能接收租賃物,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義務不變。

3.6因承租人遲延支付首付款、保證金或其他應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項,造成租賃物遲延或不能交付等損失的,該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並且承租人應使出租人免予交易關聯方的任何索賠。

3.7若交易關聯方違約,包括但不限於租賃物的遲延交付和不能交付全部或部分租賃物或提供的租賃物與購買類合同所約定的規格、技術性能和數量等內容不符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或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不能達到承租人期待的效果等,出租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購買類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出租人將因此享有的對交易關聯方的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直接向交易關聯方行使索賠權。若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協助,出租人可以給予合理協助,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3.8基於租賃物和租賃物採購相關所發生的與交易關聯方的一切爭議以及索賠、仲裁和訴訟均由承租人辦理,一切費用和法律後果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在任何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

3.9承租人同意,即使出現前款情況,無論承租人是否能夠通過索賠得到補償,也無論索賠是否在進行中,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亦不影響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租金支付及其他義務。

3.10鑑於出租人完全依照承租人對交易關聯方和租賃物的選擇簽訂購買類合同且承租人同意承擔購買類合同的風險,若本合同或購買類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對出租人造成任何直接及間接損失,承租人應足額賠償。

3.11租賃物序列號:以《租賃物驗收證書》或承租人出具的《租賃物序列號聲明》上記載的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合同的標的

根據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元,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爲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爲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爲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三章租期和租金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爲元,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向甲方分次交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爲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計人民幣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

爲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前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種方式。

.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爲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賃物件的保險

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爲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經濟擔保

甲方同意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賃保證金

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爲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3

編號:

日期: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賃項目申請書》(編號:xxxx),並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託,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品名、規格、數量: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x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

(大寫:xxxx)。租賃期自提單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 個月的當天爲第一次支付日,以後每滿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x次,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後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後,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並負責在到貨後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託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後,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誤後,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並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的租賃費劃撥至甲方賬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後,以原始發票金額爲準開據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通過銀行向乙方開戶行(賬號:xxxx)託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x%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係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x%,於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x%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爲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爲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並在乙方不能或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x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x號估價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籤):

乙方(籤):

融資租賃合同4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爲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爲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爲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爲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爲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爲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爲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爲: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爲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爲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爲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爲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爲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爲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租賃合同5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

租賃合同的主體爲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爲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融資租賃所有權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並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 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餘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6

甲方: 南京××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於20xx年 月 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將價值 萬元的 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爲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爲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承租的 設備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爲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爲: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爲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爲擔保手續費。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融資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擔保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爲憑。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公司與本____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於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願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月 日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註冊地址爲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其註冊地址爲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爲了開展租賃業務,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委託受託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託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並協助劃轉租金。受託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爲取得租賃物,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係指委託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以委託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託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係指受託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係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爲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係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係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託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託人的義務或加重受託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託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託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託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爲本合同附件,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託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託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並向受託人提交了受託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託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並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該資金帳戶應主要用於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並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託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託人需要審覈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託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並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託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託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並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審查結果作爲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覈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託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並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

4.3委託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註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託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託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託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託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委託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爲。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註所有權標誌,委託人(或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爲,均不改變委託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說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說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說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委託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託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託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託指令提交受託人後,如委託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託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並由委託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託人按照委託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爲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託人資金帳戶劃轉至委託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戶。

4.13委託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託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並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委託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帳戶日爲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於其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受託人爲委託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營業稅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稅費,同時把剩餘的資金劃轉至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戶。委託人承諾:基於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託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託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於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託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託人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託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衝抵最後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託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託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託人的資金帳戶後將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接到通知後要按照受託人的要求,立刻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託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託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託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後,受託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託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託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爲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託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託人或受託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並違反本款關於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託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爲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併、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託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託人認爲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託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託人。承租人應當在委託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於承租人的資金帳戶並通知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劃轉至委託人帳戶。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爲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承租人爲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託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託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託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託人的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託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爲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託人,並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託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託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註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爲承租人重複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委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託人爲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委託人爲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託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託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託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爲委託人重複作出。委託人同時承認,受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託人爲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託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託業務,不將受託事項轉委託;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託人處賬戶的租金扣稅後劃入委託人指定帳戶,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託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託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託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並會同委託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託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託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併、重組、兼併,受託人將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並由變更後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託人的義務。

13.9受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爲受託人重複作出。受託人同時承認,委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託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託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託人應當在知道後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併採取如下措施,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後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託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託租賃本息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託人未能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戶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託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託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託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託人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託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託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託人賠償。

14.5受託人因委託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託人或承租人求償的範圍應以實際損失爲依據,受託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託人存在受託人的資金帳戶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託人的帳戶中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託人劃轉的;

(d)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託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託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託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作爲債權人蔘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預先支付的受託人因協助委託人追索或協助委託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託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稅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採用擔保□不採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採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採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採取保證方式,應爲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託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託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託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託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後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託人通知後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託人亦有義務在委託人的要求下,協助委託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於承租人針對委託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託人和受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託人在通知承租人後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後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爲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爲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颱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繫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爲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叄份,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閱讀和理解,且願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爲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籤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0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理念的表現形式,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融資租賃把工業、金融、貿易三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衝破了工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的壟斷防線,爲兩者之間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了有利形式。融資租賃符合工業化社會的需要,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仍得到穩定的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還屬幼稚性行業,從事該行業的主體少、規模小、規範性不強是其顯著特點。融資租賃合同所表徵的法律問題也很多。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爲主要特徵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爲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爲主要特徵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爲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註冊登記後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於1984年10月17日頒佈的《關於金融機構設置或撤併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佈《關於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銀髮(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髮《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髮《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於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准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xx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採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徵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准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爲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爲止約近50家)爲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爲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於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後,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後,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後既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於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爲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並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爲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爲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爲特徵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爲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爲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於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託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

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迴轉於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爲主要特徵。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範,極易造成我國關於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衝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爲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爲相似的特徵,達到既爲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爲出租人牟取高於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爲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爲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爲。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範,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爲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於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

筆者認爲,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並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並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爲,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爲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爲,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爲,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按照融資租賃行業慣例,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終結之際,承租人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租賃物所有權就轉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賃物交付出租人時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並且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前,在法律上都屬於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時間段內,從租賃物權屬性質上看,出租人爲所有權人,承租人是使用權人,如承租人發生破產事由,出租人應首先對租賃物行使其所有權,其後才能行使債權。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護人爲承租人提供擔保,並且多是連帶保證責任。《審理租賃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於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於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於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爲一般債權參加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證人清償。如果承租人至破產宣告之日時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處分租賃物爲前置條件,根據處分租賃物的具體結果,才能確認債權的具體數額並行使法律上的.請求權。這種情形是由於融資租賃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擔保特徵,既融資租賃合同具有融資和物的擔保屬性。

融資租賃合同如存在處於從屬地位的保證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因存在物權的保證而相對弱化。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保證責任區別於爲破產提供擔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中對連帶責任保證人,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保證人主張並由保證人對破產人的全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融資租賃合同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額承擔清償責任時,可依法主張出租人先處分租賃物,之後纔對租賃物處分所得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承擔責任。而在實踐中往往判令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破產人(承租人)償還全部債務。完全漠視了出租人的物權應當折抵部分或全部債權的屬性,違反了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客觀上加重了保證人的責任,也違背了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理。

融資租賃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便捷途徑,能夠提高資金利用率,緩解資金需求壓力,幫助國內企業擴大出口,增強創匯能力,有助於平衡國際收支,有利於改善我國投資結構和宏觀投資環境,有利於外貿體制的改革。但是,融資租賃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法律問題,應當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註冊資本、資金來源、租期長短、融資途徑、融資額度、租賃物件的範圍、租賃物件的折舊和違約處理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融資租賃機構的監管權應當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制定融資租賃的部門規章,規定設置租賃機構的審批制定和審批權限,監管各融資租賃機構的業務範圍,以結束目前各部門、各地區多頭監管融資租賃機構的混亂狀況。建立一個健康和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和市場,爲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融資租賃合同11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爲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有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爲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二)出租人是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

(三)融資租賃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在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出租人尚未實際控制租賃物,這不同於一般的租賃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過出租人購買自己所需的租賃物,以解決自己購買資金的不足,達到融資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喪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六)出租人對租賃物無瑕疵擔保責任。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來購買租賃物的,因此,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並承擔索賠不成時的損害後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賴出租人的技能來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出租人對租賃物應當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七)融資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但是租金並非爲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融資”的代價。所以,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購買租賃物。出租人在購買租賃物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選定出賣人和租賃物,它必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以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獨佔使用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不僅可以對抗出租人的所有權,而且可以對抗對租賃物享有其他物權者的權利。

3. 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根據出租人與出賣人的買賣合同,出賣人不履行買賣義務時,出租人可以向出賣人索賠。但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將此權利轉移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行使索賠的權利,同時出租人承擔協助承租人索賠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點、支付時間、支付幣種以及每期金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適當承擔在租賃期間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在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3. 對租賃物保管、維修的義務。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保管、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4. 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有義務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12

合同編號:870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融資購買附表____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________所約定,並以________爲起租日。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數額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_____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____________計算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幣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

2.租賃期滿_____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約定_______續租。(除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外,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甲方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______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前述第1項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直接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約定______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爲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號購買合同、________等均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送______部門備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3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設備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係。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裏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設備,然後將購入的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設備或大型成套設備時採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爲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設備,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於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第二條 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爲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爲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爲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爲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 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爲 ,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爲基礎另加 %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 %作爲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融資租賃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概述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委託,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並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承租人擬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出租人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物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四條 總租金爲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爲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爲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五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承租人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出租人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

2、承租人委託_________爲本合同承租人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租賃物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雙方商定採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出租人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賃物甲承租人確定後,購貨合同由出租人簽訂。承租人作爲出租人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承租人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承租人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出租人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承租人自提證明單據。出租人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承租人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出租人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運達使用地點後,承租人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出租人則視爲租賃物已在完整狀態下由承租人驗收完畢,並視同承租人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承租人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出租人。如賣方延期交貨,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融資租賃合同15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甲方是_________,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是_________。有一定的融資需求。乙方是_________,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具有從事各項租賃業務的經營資格,爲衆多企業、政府平臺提供過融資租賃業務服務。

因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如何開展聯合融資租賃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的方式及融資要素

乙方擬聯合(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或其他後期雙方確認之第三方等機構(具體其他第三方以甲乙雙方往來之電郵或紙質函件爲準)共同爲甲方完成融資租賃合作。乙方作爲本次聯合融資租賃業務的發起人,_________、_________(或其他後期雙方確認之第三方)等爲“聯合出租人”,並以乙方或“聯合出租人”爲代表與甲方簽署正式的《融資租賃合同》或其他類似法律文件。融資租賃條款具體條款以《融資租賃合同》及或有其他類似法律文件爲準。聯合租賃的融資方案要素如下: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標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起租及還款日:_________年,季度等額租金後付,共_________期,詳見附件還款表,實際起租日以甲方與聯合出租人之協議爲準。(若年限有調整,則在保障乙方與聯合出租人綜合收益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附加合同以確定交易結構,乙方手續費收取原理不變)。

租賃利率:測算利率_________%,詳見以下還款表。

租賃手續費:按照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年,共_________%,不遲於起租日後三日由承租人一次租賃手續費一次性性付清(同時且分別支付給乙方和聯合出租人)。

租賃保證金:_________萬元(融資總額的_________%),由承租入於約定起租日前一次支付,可用於抵扣最後一期租金

具體租金支付節點,支付金額詳見“附件一”。

若分批放款,則保證金、手續費亦對應放款金額分批扣取或支付。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實的與融資有關的詳盡資料,如有更改應及時告知乙方。

1.2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應付手續費。

1.3甲方可提前還款(一般不早於起租日後一年),亦可分批次提款),具體條款以甲方與聯合出租人簽署之協議爲準。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在調查、分析甲方資產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融資方案;

2.2按本協議第一條之規定提供融資服務或融資款,其中融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匹配洽談、項目溝通及促成、協調聯合出租人入場盡調等內容;

2.3簽署(或協助簽署)相關融資《融資租賃合同》或其他類似法律文件;

2.4若由乙方引薦之“聯合出租人”已完成本合同項下約定之出資任務,則乙方無需出資;

2.5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收取應收的手續費。

第三條融資額度、成本與手續費的收取

1、融資額度:

以實際批准額度爲準,手續費及保證金的收取按照實際批准額度比例收取。

2、融資成本控制:

原則上以“附件一”中約定的保證金、手續費、利率、租金支付節點、支付金額爲準,如因實際起租日變化造成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相應提前或者延後,需要調整相關租金支付金額的,相關租金上下調整的幅度不高於%/年。且考慮融資租賃成本計算的差異性,允許細微誤差存在,但融資租賃利率差異不得高於%/年。

3、手續費的收取:

乙方有權單獨收取融資租賃手續費,收取標準爲:

“附件一”中明示之手續費(率)減去“聯合出租人”所收取之手續費(率)。暨:乙方的手續費=融資總額×(_________%-“聯合出租人”收取的手續費率)。

譬如:“附件一”中規定應收手續費率爲融資總額的_________%,若“聯合出租人”收取了%的手續費,則乙方收取的手續費率爲融資總額的_________%;若“聯合出租人”收取了_________%的手續費,則乙方收取的手續費率爲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以此類推。

原則上,乙方手續費的收取與“聯合出租人”同步進行,最晚不得超過“聯合出租人”手續費收取後的三個工作日。乙方在收取手續費後向甲方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取手續費時間不晚於起租日後三日,起租日時間以甲方與聯合租賃方協議約定爲準。)

第四條特別聲明

若甲方做出的本融資決策所面臨的風險現實產生(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和可能導致的損失產生時,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盡力協助甲方消除風險,降低和減小損失。如甲乙雙方不能協商一致,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爭議解決條款處理。

甲方提前還款或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乙方對按照本協議約定而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甲方同意:本協議的簽署不表示乙方已經承諾或同意做出提供任何融資的承諾。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修改、終止和違約責任1、本協議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解除本協議。但下列情況下,本協議自動終止,且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1.1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未能融到資金;

1.2甲方已經支付完成相關手續費的支付;1.3協議雙方協商後均自願終止本合同的;

1.4因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雙方或協議其中一方無法履約的;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衝突,以簽訂日期後者爲準。

3、如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相應手續費的,乙方有權自違約之日起向甲方按日計收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爲履行義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同時,乙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對此所造成的任何結果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4、甲乙方特別約定:本條款的履行以甲方實際收到融資款項作爲生效條件。若甲方未能有效收到融資款項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亦不構成違約。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由中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國法律解釋。

2、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協商解決不成,則在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七條文本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