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承包合同 篇1第一條 爲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內部協作經濟關係,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爲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籤訂,以保證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爲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範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註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籤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定覈准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乾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後,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鑑證,並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鑑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爲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鑑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爲、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託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託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鑑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鑑證費,並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諮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於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於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後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複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覈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於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鑑定後,屬於工模具製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並有權要求製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製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並承付50%由於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於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於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於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於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並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於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後。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含工業衛生、廠區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執行董事。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
負責人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工程承包合同 篇2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x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xxx......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爲xx日,暫定於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爲x元。
xxx......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xxx......
第六條:乙方義務
xxx......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xxx。。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爲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xxx......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x年x月x日由雙方在xx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x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x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繫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銀行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4 保脩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索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生效與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工程承包合同 篇4湖塘街道辦事處 (以下簡稱甲方)
立協雙方:
朱 炎 林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湖塘街道農貿市場鋼棚
2,工程地點:湖塘街道湖塘村
3,工程內容:搭鋼棚300平方,每平方160元,計48000元。
二,工程承包範圍:本工程爲施工圖範圍內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從XX年10月1日起到XX年10月15日止。
四,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範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結算及支付
本工程爲合同價(大寫):肆萬捌仟元,人民幣:48000。00元,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希雙方共同信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XX年9月30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合同 書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和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塑鋼門窗工程內容、造價、材料要求:
1,塑鋼門窗綜合單價按( 295元/㎡)發包,約 30000㎡,總價約 885萬元,此單價含加工安裝費,運輸、檢測費,不包括(鋼化玻璃,土建配合費,紗窗,稅金)的費用,在上述單價的基礎上單鋼玻璃另加15元/㎡,單面(5+9a+5low-e)玻璃另加工80元/㎡。
2,塑鋼門窗型材選用浙江永高塑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88系列共擠公元型材壁厚爲2.0㎜。60系列共擠公元型材壁厚爲2.2㎜。 3,玻璃選用(5㎜+9a+5㎜)中空玻璃。
4,鋼襯爲標1.2㎜(±2%)熱鍍鋅防鏽。
5,其它五金件(毛條,皮條,鎖,膠,發泡)按封樣,達到國家行業標準。
三,準備工作: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十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門窗表(建築窗洞口尺寸)及施工圖紙,資料。
2,甲方應在安裝施工現場免費爲乙方提供臨時電源,垂直運輸等便利條件。
3,乙方依據甲方提供圖紙及說明文件的要求設計窗型,並繪製完整的窗型圖交甲方審覈,經甲方,監理,簽字認可後方可製作和安裝。4,甲方按規定要求向乙方提供安裝基準:包括打底灰,彈水平線,窗口立樘的位置基準等。
四,施工配合 ,成品保護,施工安全:
1,雙方要密切配合,保證對方在工地現場的施工順利進行,甲方應把工地土建進度計劃及時送達到乙方,使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項的施工進度安排,及時配合土建把相應作業的項目完成,甲方的施工安排要給乙方本項目留有施工時間和施工技術間隙; 2,乙方在工地與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乙雙方出面協調。3,對於工地土建的施工.甲方變更進度計劃的,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
4,窗框安裝後由土建施工方用水泥砂漿堵塞窗框二側面下部。5,施工項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進入工地後,甲方應妥善保管,甲乙方應協調進行成品保護,防止成品的損壞和五金件的丟失。框扇上牆後各施工單位不得在窗口進出,不得綁,不得踩,壓,碰,劃,以免造成損壞。若造成損壞和丟失,由責任方負責。
6,玻璃安裝應在土建與塗料施工作業結束後進行,以此減少對成品造成受損和污染。 7,甲乙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文明施工管理,進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應用護膜全裹。施工人員應愛護已完成工程成品,若因施工人員過錯損害工程成品,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賠償。
8,乙方進入工地後應服從工地統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守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作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9,甲乙雙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於雙方溝通協調。
甲方工地代表:--------------------- 聯繫方式:--------------------------------- 乙方工地代表:--------------------- 聯繫方式:---------------------------------
五,工程期限:按棟號具體施工時間另行簽訂門窗施工時間:
1,乙方的施工安裝工期: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和土建進度安排好施工安裝進度。
2,如遇以下情況工期順延:
(1),甲方未能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開工條件。
(2),甲方未能如約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它情況。
六,工程量結算及工程變更:
1,工程量以實際加工量爲依據,按洞口尺寸與圖紙據實計算。2,甲方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圖紙和說明。
3,由於甲方對原工程變更,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損失工程量由甲方承擔。 4,由於甲方對原工程變更,未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接通知後,按要求進行變更,造價相應增減。
5,增加原合同中未包括的項目,經甲乙雙方書面達成施工要求和造價協議後,乙方按要求施工,甲方對合同價款進行增加。
七,質量驗收及保修:
1,工程驗收按國家或行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範執行。
2,驗收分三個步驟:(1)材料及附件驗收。(2)上框驗收。(3)封閉後驗收。
3,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通知,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實施驗收,並由驗收單位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無條件整改至合格,所造成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後十五天內不組織驗收的,自第十六日起風險轉移至甲方,甲方從第十六天起承擔工程產品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5,產品保質期爲二年,從工程驗收完成之日起開始計算。
6,在保質期內,凡是因爲製作安裝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保修,若因人爲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由乙方配合維修,合理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7,乙方提供型材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中止合同,給予乙方合理期限補救,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內仍不補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篇6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
和重新安裝。設備爲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爲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覈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爲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
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7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概況
施工名稱: 。
二、施工量、價格
1、單價: 元/m2。
2、施工款:元。
3、如需要增加施工量洽談。
三、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設計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
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爲 天。
七、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施工機具和建築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十、此施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爭議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8甲方:XX縣XXX鎮中心學校
乙方;XX縣XXX花木園藝場
甲方爲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合同法》,爲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威遠縣鋪子灣鎮運動場花池。
二、工程內容及範圍:在運動場四周及主席臺兩側的花池,半年後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按實際收方標準數量結算。
三、工程造價: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 於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威遠縣鋪子灣鎮中心學校。
乙方:威遠縣龍灘溝花木園藝場。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經 辦 人:
工程承包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xxxx新建x間x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築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xx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x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採取費用包乾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築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 天內完成;房屋建築總面積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 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牆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0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爲: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爲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爲: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使工程能夠順利進行,特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採取大包乾做法(發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爲準)。以承包臨時便道的路面結構及兩側排水溝施工以及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並自行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施工期間乙方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並完成,
二、工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三、甲方責任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甲方現場代表定爲:
項目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業務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施工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
四、乙方責任
1.派駐現場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協調工作,乙方現場代表指定爲:
項目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業務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施工負責:____ 聯繫電話:____
2.服從甲方指揮,接受甲方監管,按質量完成工作;
3.對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對乙方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4.遵守法紀,文明施工;
5.負責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電接口以後的所有乙方自用臨時水、電設施設備的提供,安裝和使用維護管理;
6.負責乙方施工用水電的水電費;
7.負責乙方所有人員的吃、住、交通安排;
8.負責乙方自用臨時設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設備的管理;
9.道路起點接____公司路口便道,終點在一號中。
10.路面結構採用0-5mm碎石面層(15cm厚),級配開山石基層(50cm厚),路面寬6米。
11.臨時路面的平整度必須嚴格按設計及施工驗收規範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實度達到90%.
13.臨時路兩邊各修一排水明溝,明溝內不允許出現倒坡積水等,邊坡要求機械拍打。
14.負責(______)年的工程質量保證維護。乙方承擔工程完工後(______)年內的質量保證和質量維護,保質期內發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若發生需立即搶修、無法等乙方到來的情況,甲方也可委託第三方搶修。事故維修或搶修的費用,若事故屬施工質量問題引至,由乙方負責。
五、處罰責任
1.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責任範圍的施工條件或其他甲方責任造成誤工時間工期順延。
2.因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並罰款____元/次,屬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並有權終止責任書。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不聽從甲方勸阻的,罰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乙方除需承擔所處罰金額外,並罰款______元/次,被登報點名批評的,甲方並有權終止責任書。
4.因乙方責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擔甲方因此受到罰金外,並罰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總工期延誤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
5.保質期內,乙方未能按時對工程進行維護,或發生事故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到場維修,罰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機械設備以及承包方人員不得退出,不得討價還價。否則,全部工程量不予結算,當作賠償。
六、工作內容及單價
1.臨時便道長度暫定____m,總價____圓,結算時按實際長度按比例多除少補。
2.乙方負責k1+040處砼排水管的安裝(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給乙方增加費用。工程款____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須於工程完成後將工程進度報給甲方,甲方____日內審覈完畢並將結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後支付____萬圓工程款給乙方,餘下工程款驗收合格後兩個月付清。
八、其他
1.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後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