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協調說話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於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樓 單元 層 室(東戶) 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爲 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徵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併爲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築平方米將房產轉讓於乙方, 乙方認可現有建築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築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因該房產關係爲“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於乙方使用,並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於乙方保管;由於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並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並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 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六條 在該協議生效之後,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後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 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爲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爲;乙方爲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並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說話協調人:(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

聲明

聲明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系 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 與 於2011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

2015年 月 日

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篇2]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XXX 身份證號: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XXX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經濟適用房權利義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情況

1、甲方同意將以甲方名義購買的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即甲方自願將經濟適用房權利讓與乙方,由乙方享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項下所有權利。

2、該房屋位於XX縣“園丁花苑”小區B號樓一單元231 ,面積約138平方米(含樓梯間等公共部分面積在內,實際面積以相關部門核發的房產證爲準)。

二、價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將該房屋出讓給乙方,總價格(含裝修費)爲:人民幣叄拾陸萬元(小寫¥360000元)。此款於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付款方式爲銀行轉帳。

三、共同約定

1、因該房產關係爲“經濟適用房”, 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於乙方使用;

2、甲方把與縣教育局購房合同(協議)複印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3、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並且交與乙方保管。待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將該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延緩一年辦理過戶手續;

1

4、根據甲方與XX縣教育局簽訂“園丁花苑”購房合同書約定,甲方辦理房產證,辦理土地證手續費,稅費等費用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等到相關部門允許辦理房產證後,甲方積極辦理房產證,若政策或政府相關規定變化,辦理房產證除甲方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的費用之外,不足費用和再需補交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該房是“經濟適用房”,超出經濟適用房規定部分住房面積的購房差價由乙方負責補交;

6、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與使用該房相關聯的各種義務均由乙方履行,使用該房屋期間不按相關規定使用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義務

1、甲方要確認並保證有權轉讓本協議所指定的經濟適用房,並具有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因該經濟適用房以甲方名義購買,故應以甲方名義辦理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及國有土使用權證、契證等,待產權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否則視爲違約行爲。

3、在乙方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之前,甲方應將與縣教育局簽訂的合同協議複印件和房產證、國土使用權證、契證等證件(甲方取得相關證件後)交付乙方保管,否則視爲違約行爲。

4、該房在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僅爲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不得將該房屋用於各種抵押、擔保等,並保證未涉及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債權或債務,否則視爲違約行爲。

5、本協議簽訂後,甲方的兒女、親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提出收回使用。

五、乙方義務

2

1、乙方要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2、該房是“經濟適用房”超出經濟適用房規定部分住房面積的購房差價由乙方負責補交。

3、根據甲方與XX縣教育局簽訂“園丁花苑”購房合同書約定,甲方辦理房產證,辦理土地證手續費,稅費等費用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若政策或政府相關規定或教育局相關覈算變化,辦理房產證等證件時除甲方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的費用之外,不足費用和再需補交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未過戶之前,不能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

六、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並退還乙方支付購房費人民幣叄拾陸萬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使用權,並且乙方支付甲方伍萬元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夫妻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簽訂日期:2015年3月12日 簽訂日期:2015年3月12日 3

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篇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賣澗西區麗春西路鴻運小區25號樓1單元201室房屋一套,面積爲102.83平方米,房產證號爲(2001)字第×137274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此房屋買賣價定爲人民幣叄拾壹萬捌仟元(31800元)。

因此房屋屬於經濟適用房,當時不能過戶,買方朱甲召一次性付給賣方劉戰鋼(218000)房款,此房永久性屬於乙方朱甲召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使用權,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交給乙方朱甲召,公有住房產權界定卡由甲方保管,等過完戶公有住房產權界定卡交給乙方。在國家允許經濟適用房過戶時,賣方劉戰剛主動協助買方朱甲召辦理過戶手續,在房屋過戶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壹拾萬元房款,等辦完過戶手續後不存在任何後遺證後,買方朱甲召一次性付給賣方劉戰剛壹拾萬元,此房交移完。

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補交差價費用超過每平方150元外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反悔,應加倍賠償對方。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乙方:

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篇4]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於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樓 單元 層 室(東戶) 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公

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爲 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爲 年 月 日,預計於 年前取得產權證。甲方出售房屋已徵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併爲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二、 房屋轉讓價格

1、甲方同意以 元/建築平方米將房產轉讓於乙方,轉讓金總額爲人

民幣 元(大寫 );乙方認可現有建築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築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總金額不變。

2、上條所約定的轉讓價款爲甲方稅後淨得款項,過戶過程中發生的所有

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印花稅、營業稅、所得稅、補交出讓金、地價款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交付及過戶辦理

1、 因該房產關係爲“經濟適用房”,根據國家政策規定並考慮到乙方經濟利益,雙方應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後立即辦理將產權證明辦理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2、 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將全部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甲方收

到全部房款後,應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並將購房合同由甲方交於乙方保管。

3、由於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並且在辦

理完畢後交與乙方保管。

4、在房屋尚未過戶之前,國家取消關於過戶稅收減免政策的,乙方仍應在房屋滿足過戶條件後立即與甲方共同辦理過戶手續,但國家對於過戶仍有稅收減免政策的,甲方應配合乙方在滿足減免政策的條件下過戶,以減輕乙方經濟負擔。

四、關於備案文件:

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雙方關於房屋轉讓的所有權利義務均以本協議爲準。

五、政府行使回購權

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政府回購該房屋的所有款項均歸乙方所有。

六、拆遷賠償

在本協議生效之後,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後全部交付給乙方。

七、過戶前房屋的處分權

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爲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爲;乙方爲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八、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並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