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承包合同三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裝承包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裝承包合同三篇

安裝承包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本工程是指:項目電梯安裝工程。

1.2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委託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點:項目內。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費、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電費、包驗收合格、包保修、包稅金、等進行大包乾施工。

2.2具體的承包範圍如下:

本工程屬交鑰匙工程,乙方按時按量保證合同電梯質量,包運輸保管、安裝調試、驗收(包括乙方內部驗收及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電梯的驗收並取得電梯準用證)及售後服務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乾並承擔所有發生費用。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乙方的質量保證

3.1本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以下的質量標準:

《電梯安裝驗收規範(gb10060-93)》、《電梯技術條件(gb10058-88)》、《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95)》、《電梯試驗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用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

第四條、工期

4.1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電/扶梯土建佈置圖技術要求的井道、機房、電源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進場安裝之日起天內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裝工作並將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給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門驗收時間)。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設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約過程中,如果由於甲方設計變更等甲方責任所延誤工期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工期進行調整。

第五條、合同大包乾總價款

5.1本工程的大包乾總價(含稅)爲: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元整(¥元)

5.2合同大包乾總價款已包含安裝費用、材料費用、施工配合費、搭棚費、吊裝費及稅費等乙方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費用,除合同大包乾總價款外,甲方無須就本安裝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費用。甲方提供電源(及電纜)至屋面機房電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裝),機房內電梯控制箱及後續電梯井道配線、變壓器由乙方配套安裝,幷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5.3本合同大包乾總價款結算時不予調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支票/轉賬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乙方銀行帳號爲: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6.2本合同有∕無預付款,若有,預付款爲¥元(人民幣元),於支付。

6.3除預付款外,其他款項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元),作爲定金。甲方於乙方正式進場安裝前20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元)。安裝完成並經市技監局及相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並移交竣工資料後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元)。安裝完成並經市技監局及相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四個月後的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0%(¥元),對於該筆款項的支付,甲方在乙方發貨期前14日內負責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證擔保,擔保函的內容以《供貨合同》附件三爲準。付款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金額相當於合同總價5%的銀行保函,保函擔保期限與電梯質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須在每次領取款項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覈完畢,並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請報告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與甲方已付金額一致的符合財稅規定合法有效的發票。

第七條、甲方責任

7.1甲方任命爲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管理,並檢查隱蔽工程。對於工程進度或質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時下發《進度通知單》或《質量整改通知單》的權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進度和整改工程的權利。

7.3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款項。

7.4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並提交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工程預決算的審定工作。

7.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7.6負責提供符合電梯土建佈置圖技術要求(含大樓基準軸線、樓層標高等)的電梯土建或電梯井道和機房。

7.7負責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後要及時清理井道的雜物,包括排水、防水,並通知乙方約定檢查日期。檢查後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

7.8按當地建委及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消防部門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供所需資料文件給乙方,由乙方辦理安

裝施工報批、有關安全施工手續及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手續,相關費用乙方負責。

第八條、乙方責任

8.1乙方任命爲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計劃(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8.2乙方保證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資質,並保證其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應配合總包土建進度提供相關預埋資料,另須包括:本電梯設備設計、供應、安裝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關樑和架構上的荷載資料;開關、通風及設備等所需的一切開孔的位置資料;電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導軌固定件和有關的轎箱平臺位置資料。

8.4乙方在安裝工程開始前,須根據工程規範編制設計及施工詳圖,並提交甲方、設計人審批,所有施工圖紙均應得到設計人確認。

8.5乙方應在安裝開始前將詳細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審覈確認。施工期間,乙方應作好施工原始記錄。

8.6井道及機房土建完工後,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負責檢查電梯井道、機房以及總包配合預埋或預留的構件等。

8.7負責電梯的安裝、調試工作,移交備用件和隨機資料一套。

8.8負責吊裝及搭棚工作。

8.9負責施工所需的水電費,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護、圍欄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電梯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任何與電梯安裝有關的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乙方過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

8.11除井道內隔樑外其餘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設備均由乙方負責。

8.12安裝期間轎廂內加設保護板,試用期滿後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裝。清理安裝雜物。

8.13負責提供三方通話設備,並且安裝監控中心的母機是一臺母機可以對多臺主機(機房機)並且協助安裝三方通話系統的單位進行調試。

8.14負責電梯在運輸、施工前、施工期間、安裝後至驗收合格且甲乙方辦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續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衛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受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罰款和一切損失。

8.16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按合同約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做好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將施工物件堆放整齊、使道路暢通。乙方對乙方工作人員及乙方聘用的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的責任,並應督促他們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凡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且乙方須及時報告給甲方及有關部門。

8.17負責將甲方提供的有關申報文件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安裝進場前的報驗手續和費用,以及安裝完工後的報檢手續直至合格爲止。乙方應承擔因報驗不合格造成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非因乙方電梯質量/安裝的原因不能通過驗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並由甲方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後,由甲乙方辦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續。乙方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3天內撤離施工場地。

8.19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與總承包單位協調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但無須向總承包單位支付施工配合費或總承包服務費。

8.20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須按甲方規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結算報告,經過甲方審定後作爲確定結算款的依據。

8.21應積極配合其他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裝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辦理安裝施工報批和有關安全施工手續,以及安裝調試完畢後報勞動安全及電梯質量檢測部門進行安裝質量及安全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和提供。乙方購買的材料應符合甲方的設計規範要求和工程質量要求,相關規定如下:

9.1.1乙方所採購的材料,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1.2對乙方所採購的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權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重新採購符合設計和規範和質量要求的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經甲方驗貨,乙方不得擅自開工。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隱蔽工程驗收:工程達到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階段時,乙方應在隱蔽工程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及監理公司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

行此後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通知驗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若乙方自行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剝離或開孔,乙方應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乙方應承擔有關費用,且工期不得順延。

10.2竣工驗收:本工程完成安裝調試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對本工程進行驗收。鑑於本工程還需要報有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故乙方應負責辦理該報驗工作並保證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驗收前已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若本工程竣工驗收達到標準後,叄方簽字蓋章確認本工程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把竣工驗收資料(含竣工圖)及驗收報告一式四份移交給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驗收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對本工程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

10.3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XX市的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覈驗爲準。

10.4在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質量保證及保修責任。但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擅自使用電梯時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結算

11.1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天內,乙方應提交以下結算資料:

11.1.1工程結算書打印稿四份及電子文件一份,結算書裝訂內容及順序爲封面、《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編制說明、計費表、分部分項結算書、主要材料用量價格表;

11.1.2工程竣工設計資料(含工程竣工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修改及變更通知書)一套(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11.1.3現場簽證單一份(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11.1.4合同書一份(複印件);

11.1.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一份。

11.1.6備案表

工程竣工結算資料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則甲方有權拒收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結算工作延誤概由乙方負責。

11.2雙方按甲方最終確認的經甲方批准由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作爲本合同的竣工結算工程量。監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後個工作天內,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結算工程量覈實審定工程結算總價,雙方應按工程結算總價進行結算。

11.3在工程結算時經甲方覈實乙方沒有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用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等進行施工,或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上述工程項目不予結算,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本安裝工程的保修期爲自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內,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全面負責整改和維修。乙方須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發出通知後2小時內趕赴現場檢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整改和維修工作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故障維修,甲方需承擔零部件費用。

12.3在保修期內,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整改或維修工作的,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對該質量問題進行整改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加15%的管理費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4乙方承諾對工程提供終身的`維修服務(保修期滿後,雙方簽訂有償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負責爲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培訓六名電梯維修人員。在合同保修期屆滿後,乙方保證以不高於本合同的價格水平爲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及維修等服務。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大包乾總價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完工設備總價的萬分之五違約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包乾總價的20%的違約金。

13.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用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嚴格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且對乙方進行處罰,金額爲500元/次。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完畢。

13.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包乾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13.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競爭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或監理單位有關人員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爲;

13.5.2“欺詐行爲”是指謊報事實,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標過程中投標者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和之後),以及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其他欺詐行爲,使甲方作出錯誤的判斷,進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後,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項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外,還應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內完成退場工作,包括人員撤場、材料的交接以及與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時: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則雙方按該部分工作成果進行結算,乙方應在結算後的10日內將甲方多付的款項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則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退還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項。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項的,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該部分款項的0.1%的違約金。

13.7乙方基於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及經濟損失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未付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付清。

13.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大包乾總價的20%作爲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及解決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等的約定如有不一致,解釋順序應爲: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

15.2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除雙方協議停止施工外,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並在任何情況下,均須保護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5.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在廣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聯繫方式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並在本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包括: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等)爲有效的聯繫方式,若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發送有關通知、文件,即視爲該有關通知、文件送達乙方,乙方對因聯繫方式錯誤及未書面通知甲方聯繫方式變更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聯繫方式爲:

單位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

安裝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中山“陽光半島”住宅項目ST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山“陽光半島”住宅項目ST型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中山市沙溪鎮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總承包

三、工期:

1、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爲準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爲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市優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爲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爲: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爲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覈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覈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覈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覈算確認方式說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覈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爲: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爲: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爲: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覈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作爲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覈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爲,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甲方 :

乙方:

年月 日

安裝承包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 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