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運輸合同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資運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資運輸合同

物資運輸合同1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運輸合同2

電杆等物資運輸合同

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運輸車輛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

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就水泥電杆(含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運輸事宜,經協商

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標的物、運費計價、運費結算

1、運輸標的物:水泥電杆、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

二、運費計價:

2.1、運費總價=運輸單價*運輸噸位*運輸里程*90%;

2.2、運輸單價:以市場柴油價8元/升以下,0.58元/噸*公里計算爲基準;

2.3、運輸單價調準,以市場油價升降波動等於或大於0.6元/升時,運輸單價相應調準

0.03元/噸/公里,即:油價在7.4元/升—8.6元/升時運輸單價爲0.58元;油價低於7.39元至

6.79元時運輸單價爲0.55元;油價高於8.61元/升時運輸單價爲0.61元/噸/公里,(爲方便結

算,每月運輸單價按當月1號油價價格計算)。

2.4、運輸噸位各車型不足噸位時按以下保底計算,超過保底時按各實際噸位乘公里計算

1、二軸車車廂短於9米以下按定點單價計算,必要時按11噸保底計算(實載重量

能達16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二軸中型車9米以上按1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1噸每車時,按此計

算)

3、三軸中型車按2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7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4、四軸中型車按2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3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5、平板車四軸按3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9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6、雙方計價結算貨幣爲人民幣。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況的配載及價格由合同雙方另行商議。

三、運費結算:

3.1、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甲方於次月結算支付上一個月運費予乙方。

3.2、乙方於每月3號前將上月運輸收據、憑證、開票資料一齊提交甲方,審覈確認,按

審覈確認後的運輸金額由承運單位開出發票結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各承運方實際情況制定貨物運輸調度安排計劃。

1.2、有權按相關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信息交換、運

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1.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對象、運輸量、運輸時間及交貨地點進行修改。

1.4、有權對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的相關手續、證件、保險等完備情況進行檢查。未經甲方審覈確認的車輛,甲方可拒絕其運輸業務,如發生相關運輸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1.6、若乙方車輛安全運輸裝備或裝卸工具不齊全,甲方裝卸人員可拒絕裝車並報己方管理部門停止派單,直至乙方把相關裝備和工具完善方可進行裝車。

1.7、對乙方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權向乙方反映。對造成損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2、甲方義務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調度安排各承運方的運輸任務。

2.2、甲方派員負責協調運輸相關事宜,如將聯繫人、聯繫電話、到貨時間等及時告知乙方相關人員。

2.3、保證乙方裝卸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如遇上述情況,乙方有權拒絕裝貨。

2.4、甲方派遣隨車卸貨人員負責貨物的裝卸,積極配合乙方實施安全運輸、貨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辦理付款手續及支付運輸款。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1.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

1.2、領受甲方所需配運貨物時,乙方有權審覈所配運貨物是否在安全承運範圍之內,同時應檢查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有影響運輸安全的不利因素可報甲方進行糾正,直至甲方消除該些不利因素達到安全運輸要求。在貨物發運前,乙方對有關安全運輸未提出任何異議的,視同乙方認可車輛配載並承運安全運輸責任。

1.3、貨物裝車、運輸、卸貨時,甲方人員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管理部門反映情況。

2、乙方義務

2.1、服從甲方的貨物運輸調度安排,準確、安全、保質、保量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收貨地點,並配合客戶驗收後按時將客戶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交到甲方相關管理部門。

2.2、乙方保證提供運輸之車輛爲合法有效車輛,有相關完備手續資料、證件及保險,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有關證件、資料複印件交由甲方備案。

2.3、乙方對其運輸車輛交通和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應該由乙方承擔的所有損失。因事故而產生的貨物轉運費由乙方負責。

2.4、乙方嚴禁將運輸車輛交由甲方派遣的隨車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卸貨人員)或其他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運資格,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2.5、乙方在裝車時應認真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質量,承擔貨物運輸中發生的如丟失、破損、斷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損失。

2.6、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2.7、非甲方或收貨方原因而導致貨物逾期送達,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一切損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逾期交貨情況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9、乙方參與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安全適用的隨車綁紮工具(如手拉葫蘆、綁紮用鋼絲繩、車廂墊杆木方、插銷板等)和卸車工具(如滑卸槽鋼、滑輪、卸車用鋼絲繩等)。其中,甲方負責提供卸車工具,每車配備一套。爲防丟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領用時需交付每套卸車工具押金800元(滑輪180元/個,鋼絲繩240元/條,槽鋼橋380元/對)予甲方。合同失效時,雙方不再續簽新合同,則乙方交還卸車工具後,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將卸車工具用於非甲方所指定的業務,如違反該項約定,甲方每次直接從押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200元且乙方需補足押金。

2.11、因卸車工具無法安全使用或遺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領,但屬於乙方人員故意損壞或遺失而產生的重購費用由乙方負責。

2.12、乙方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運輸要求並保證24小時爲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2.13、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運業務再對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訴訟或仲載。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方營業執照、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運輸車輛相關證件複印件。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

物資運輸合同3

混凝土電杆採購合同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

內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用於xxx等視頻監控用混凝土電杆達成如下協議,爲明確甲方與乙方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簽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家及地方建設法規、規範、標準。

二、混凝土電杆技術指標、數量及價格

1、乙方所使用的水泥、集料(碎石、砂子)、配筋、養護及電杆成品要嚴格執行《環形混凝土電杆》(GB4623-94)的相關要求。

2、電杆暫定數量及稍徑要求如下表,甲方保留最終修改所需數量的權利,但必須提前2天向乙方說明。

共計:壹萬肆仟捌佰捌拾圓整(¥14880.00)

三、乙方提交的資料要求: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具有相應檢測資質單位出具的紅色公章《抗壓強度檢驗報告》和出廠合格證等相關資料證明材料。

四、材料運輸方式及最終數量的確認

乙方負責將電杆運至xxx施工地點,對因東環鐵路xxx路基及橋樑段個別地段不通,造成的運輸車輛繞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派人負責引路及二次倒運。最終數量以乙方送到指定地點時甲方現場人員經檢查合格後簽發的籤認單爲準。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時間:乙方將甲方所用的電杆全部運到指定地點後,在7天內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發票,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

六、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試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物資運輸合同4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資運輸合同5

委託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___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建行支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運輸合同6

購銷水泥電杆協議

甲方:石阡電信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永紅電杆廠(周永紅、吳朝芳)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甲方通信線路災後恢復工作,甲方向乙方預購一批水泥電杆,經雙方共同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泥電杆一批,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7米電杆280元/根,8米電杆320元/根,結算時以實際使用數量計算,甲方自行運輸電杆價格。

二、乙方保證電杆質量要求,壞杆、痕跡杆、不符合標準桿(大小、長短)以及無2米記號線的電杆,甲方拒絕接收。

三、乙方負責電杆上車和水泥電杆運送到甲方指定地段處,無論路程遠近(有公路,通車)。

四、乙方負責水泥電杆以及車輛運輸安全工作,電杆、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物資運輸合同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爲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爲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僞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

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覈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覈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爲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爲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物資運輸合同8

電杆基礎施工協議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就 網改升級電杆轉運、杆(拉線)坑挖埋、組立統稱爲電杆基礎施工(以下簡稱爲電杆基礎施工)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承包範圍

1、電杆轉運:

從電杆堆放處開始轉運到所改造臺區,並按施工圖紙要求放置到杆坑50cm處,以便於下一步施工要求;

2、窩坑的挖設:

A、按施工圖紙要求開挖,窩坑不得左右、前後超過50mm;

B、窩坑基礎深度允許偏差爲+100 mm、-50 mm;

C、回填應夯實或採取加固措施,並應超出地面300 mm;

3、電杆組立:

埋設時,不得有傾斜,下沉及窩坑內積水等現象。

二、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查看乙方有無機械運輸設備的資質;並正確引導乙方使用安全用具;

2、施工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正確的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開工前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與乙方一起進行勘查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

4、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爲,並對乙方的違章行爲給予教育和經濟處罰;

5、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和質量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按甲方提供給作業人員購買簡易人生保險,並不得使用未滿18歲及有殘疾和生病人員;

2、施工中嚴格按照規劃設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3、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的規章制度,同時負責做好與當地政府、村社的協調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與用戶發生糾紛。

4、施工中認真領會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掌握工程特點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在電杆基礎施工中杜絕違章現象發生和習慣性違章。

5、嚴格遵守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6、施工中所需車輛運輸由乙方自行解決;所需工器具,由乙方向甲方借用,甲方不能提供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7、在電杆的轉運時,不得人貨混裝,擡杆、組立杆塔時棍棒、繩索必須全面進行檢查,使用合格的產品,防止超負荷使用,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損壞;

8、乙方如使用臨時工人,必須購買簡易人生保險,佩帶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中午嚴禁飲酒;並做到統一指揮,統一口令,杜絕人身事故發生,防止設備設施損壞。

三、費用結算:

工程費用結算人工費的方式:

1、轉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每根另外計費;

2、坑窩: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拉線坑 元,包括回填;

3、組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

4、因地質、地形等自然因素造成施工難度,雙方協商解決;

5、以上結算數量都以實際數量、達到甲方要求爲準,據實結算。

四、違約責任:

1、對因違章違約造成的各種事故的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2、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物資運輸合同9

甲方: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爲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______)貨到付款(______)月結、(______)。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爲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_____至_____按元/件、_____至_____按元/件。(此處填地名)

七、乙方至_____到達時間爲_________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爲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資運輸合同10

技術規範書

(鋼筋混凝土電杆)

20xx年8月

鋼筋混凝土電杆 (技術規範書)

一、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技術條件

1.使用環境條件:用於10kV孟油線架空配電線路工程的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試驗、檢驗、包裝及供貨要求。

2. 標準

除技術規範書和圖樣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標準的最新版本(如果各標準要求有差異時,應執行要求最新的標準),採用標準與下列標準不同時,應將所採用的標準報TRGDJ批准方可執行。

(1)型鋼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2)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3)鋼材力學及工藝性能試驗取樣規定; (4)焊接接頭機械性能試驗取樣方法;

(5)除上述要求外,用於製造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角鋼、鋼板、焊條、螺栓及鋼筋混凝土電杆製作尚應符合GB/T4623-20xx《環形鋼筋混

凝土電杆》標準。 二、技術要求 1.基本要求

1.1 電杆規格、型號、製造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環形混凝土電杆GB/T4623-20xx》的規定。

1.2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表面光潔平整,壁厚均勻,無露筋、漏漿等現象。 (2)應無縱向、環向裂紋。 (3)杆身彎曲不應超過標準要求。

1.3 離心混凝土的設計強度不得低於C50,脫模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宜

低於30Mpa。

備註:φ19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說明如下:

φ190×10(S190-10-1416);φ190×12(S190-12-1416);

φ190×15(S190-9-1616、X310-6-1816);φ190×18(S190-9-1616、X310-9-1816)。 φ23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說明如下:

φ230×12(S230-12-1816);φ230×15(S230-9-1816、X350-6-1816); φ230×18(S230-9-1816、X350-9-1816)

2.試拼與試裝檢查技術要求

2.1 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試裝,應保證每一種塔型都應經過試組裝,經檢

驗合格後方可投入批量生產。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時應有買方的代表及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組裝時各零件均應按施工圖要求進行就位。安裝不適應查

明原因,不得強行組裝。試裝時,所使用的螺栓數目應不少於連接杆件端螺栓總數的60%,並應進行緊固。

2.2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檢驗應包括以下項目

(1) 塔型控制尺寸檢查;

(2) 鋼筋混凝土電杆根開、基礎根開檢查; (3) 掛線點尺寸及位置檢查;

(4)構件規格與設計圖或經批准的設計轉換圖的校對; (5)構件偏差的抽查;

(6)構件幾何斷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掛線點構件幾何斷面尺寸的檢查。

對每一種塔型在試組裝後需修改原設計的部位,應由承包人提出清單報買方,經設計單位修改、買方批准後,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圖紙、文件進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2.3試裝中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應及時處理,對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後,仍需進行試組裝。 3.構造要求:

3.1保護層厚度:縱向受力鋼筋的淨保護層厚度不得小於15mm。 3.2 鋼筋加工:

鋼筋調直前應清楚油污,調直下料後,不應有局部彎曲,端面應平整.其下料長度相對誤差不大於鋼筋長度的1.5/10000;連接時應用對焊連接,其接頭技術要求應符合GB50204-20xx的規定。

3.3縱向受力鋼筋淨距不宜小於30mm,錐型杆小頭也不應小於25mm.當小頭配筋太密時,可採取雙根並列佈置.

另預應力鋼筋鐓頭強度不得低於該材料的標準強度的95% 3.4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得大於壁厚的2/5. 3.5 主筋內側應設架力圈,其間距應按設計圖紙配置.3.6螺旋筋直徑不應小於下列規定:

螺旋鋼筋直徑宜採用2.5~6mm,其間距不宜大於120mm,距兩端各1.5m之內的間距不宜大於70mm。(或按設計圖紙設置)。 3.7螺旋筋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所有杆段的兩端,螺刻筋應密纏3-5圈. 3.8 骨架成型後,各部尺寸應符合如下要求:a.主筋間距誤差不得超過±5mm.

b.螺旋筋應緊纏於主筋外,其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0mm

C.架力圈間距偏差不得超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力圈直徑的1/40。

4.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爲了減少預應力鋼筋鬆弛的影響,可採用超拉張。張拉強度及應力控制方法應符合GBJ10-65《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修訂本)的規定。

4. 2 預應力鋼筋不得斷筋。

4. 3 同一根杆中用鐓頭後定長的預應力鋼筋,其有效長度相對偏差不得超過2/10000。

5. 電杆接頭、預埋件及預留孔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當電杆分段製造時,接頭採用鋼板圈、法蘭盤或其他接頭形式。 5.2 主筋與連接件宜採用先穿筋後鐓頭的方法。鐓頭的承力面應儘量在同一平面內。非預應力筋應與鋼板圈、法蘭盤焊接。 5.3 接頭強度不得低於本杆段破壞彎距的95%。

5.4 預埋件、預留孔及泄水孔按設計圖紙設置,並清理乾淨。 5.5 接地螺母、腳釘母、接線盒等的外露金屬部分應有明顯標記,並清理乾淨。

5.6 產品出廠前,頂端應用混凝土封實,如有特殊要求,另行處理。 5.7 脫模後或出廠前,電杆兩端鋼絲應切除,並採用防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