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勞動合同書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洛陽勞動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洛陽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作爲甲方的派遣員工到指定的用工單位工作,甲方將勞務派遣內容告知乙方。

2、根據派遣協議,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

3、乙方應認真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4、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各種法定假期。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統一安排,由用工單位根據施工生產情況進行調休。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派遣期間的勞動報酬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約定月工資標準爲 元/月(含甲乙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2)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由乙方與用工單位達成書面協議,社會保險費(甲方承擔部分)已包含在雙方達成的內部班組承包協議單價內,每月隨工資發放乙方。

2、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完成工作質量,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相應的調整。

3、乙方同意由用工單位代甲方支付其本人每月工資。

4、工資以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自願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辦理社會保險:

(1)甲方爲乙方繳納 保險費,乙方同意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個人應繳納的相關社會保險費。

(2)乙方自行辦理和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承擔的相關社會保險費包含在乙方月工資標準中,每月隨工資發放乙方。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負傷、死亡或患職業病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與用工單位約定,由用工單位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用工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2、甲方與用工單位約定,由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及用工單位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領導、管理,積極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對工作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2、乙方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自覺維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形象和聲譽。

3、甲方和用工單位派遣乙方從事其它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整或派遣。

4、甲方及用工單位均有權對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但應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的同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在開始用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7天內乙方未能上崗的。

(3)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4)乙方無故曠工、擅自離職、酗酒鬧事以及其他嚴重違反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員工管理手冊)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及用工單位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損害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銷、扣留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行車傷、亡事故(含次要責任);或物損5000元(含)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8)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元(含)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因乙方利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由用工單位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及賠償責任:

因乙方本人過錯或失誤,在工作中給甲方及用工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及用工單位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賠償標準根據損失價值和造成影響而定。

3、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經濟賠償。其中:①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②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招收錄用費、檔案資料管理費、新錄用人員費用等賠償費用。

4、在任何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下,乙方都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完離職手續,若乙方不予辦理離職手續或未辦理完離職手續的,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洛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乙方應當保證其應聘時提供的所有材料內容的真實性。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受傷經歷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有關個人信息如通訊地址、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若未履行通知義務,甲方按照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或最後一次變更時提供給甲方的信息,不能向乙方送達有關通知時,視爲已向乙方送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3、錄用前身體檢查費、特殊工種資格證書辦證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用工單位參加內部班組承包的,不執行本合同工資標準,由乙方本人與用工單位協商工資待遇並由用工單位負責繳納社會保險。

5、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附件。

6、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或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