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通用(15篇)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荒山承包給乙方用作種植農業經濟作物及相關茶葉加工配套建設,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界址:

1、界址爲東齊,南齊,西齊,北齊。具體四至界址線以附圖標誌爲準。

2、總面積畝,其中組畝,組畝,組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總計30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費:前二十年每畝/年100元人民幣(壹佰元整),合計__元/年。後十年每畝/年120元人民幣(壹佰貳拾元整),合計__元/年。

3、付款方式:自__年__月__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費;後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經營權。在承包期限內,如出現土地爭議,甲方需協助乙方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積內有取土、種植、修路、建設等行爲。

4、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高承包費,不得將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內,國家對山地承包經營涉農政策性補貼、補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國家建設需要,徵收或徵用承包範圍內土地,甲方有權收回所徵收、徵用面積,乙方將不支付徵收或徵用面積承包費。國家補償的經濟作物及設施費用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期內,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六、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土地上的經濟作物及相應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甲方各戶簽字用作附件,與正式合同具備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破涼鎮人民政府、先覺村委會各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開發種植合同經甲方各戶同意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市______區______村委會______村民小組

負責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 的荒山 ___畝發包給乙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四至爲南至___ ,北至___,東至 ___,西至___。

二、承包期限爲___ 年,自___ 年 ___月 ___日起至___ 年 ___月___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___ 元,共計 ___元(大寫:___ )。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甲乙方預付 ___年承包費用 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 年 ___月 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簽章):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爲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_________、________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爲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商議,同意將林地畝(以林權證

爲準),租賃給乙方從事林業、農業、畜牧業等綜合性開發,經營。雙方達

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於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

紛,屬於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於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爲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______畝,以林權證爲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

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爲____________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並由乙方辦妥

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畝承包金爲人民幣(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付承包款項的5%作爲訂金,甲方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林權轉讓手續,從確定交地之日起乙方應在3天內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項的70%給甲方。剩餘25%在交地2天內付清。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後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爲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承包範圍內林地的基礎設施由乙方維護,乙方承包範圍外的基礎設施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林木砍伐相關事宜歸甲方負責。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採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在承包期內,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闢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在未承包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後,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實施植樹造林等相關項目。

第十一條

1、交給乙方的山林要保證產權清晰,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施工和林木管護工作,在承包期間,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養牲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擾甲方經營的行爲。甲方付全部責任。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相關附着物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採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後,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或建房,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並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2-3米),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範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範圍內修整,不得損壞周邊林木。新建墳墓統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爲,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颱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徵用後,從被徵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全部採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合同到期後,乙方未續租,林地上林木歸甲方所有。可拆裝建築物等設施歸乙方處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覈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複印件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交地確認書。

3、相關部門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續在交地確認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協助乙方辦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5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爲:東以_________爲界;南_________以爲界;西_________以爲界;北_________以爲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爲: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爲: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____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____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____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爲以上第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爲30年;

②草地(荒地)爲50年;

③林地爲70年。即從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爲以上第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爲4000元;第二年爲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爲第三人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

在場人:

20______年7月28日

荒山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爲促進林業發展,繁榮唐河經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唐河縣祁儀鄉荒山荒坡承包給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權、乙方所植樹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及自建附屬物的所有權,並在林權證辦理登記時註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樹種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上述兩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爲:______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爲從事經濟林開發生產及其它經營活動。

三、山坡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爲50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價款以林權證所標的`面積,每畝每年3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於本合同訂立後,向甲方預付承包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剩餘部分待林權證辦理後全部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並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並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係,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於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爲。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生效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受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後生效。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可以針對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爲了綠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無法自籌資金造林的情況下,經過村民小組多次開會研究,在小新街鄉林業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監督下,公開的將左衛屯村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經甲乙雙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羅嗦坡現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面積約600畝。

二、四至界線:東至東山樑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溝底農戶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樹凹子)。此範圍內的山場(古城王壩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現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損壞,歸乙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範圍內的一切植物(林木、礦、土、石等)資源歸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轉讓權、所有權。

2、若遇國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設佔用到林地,所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撓。

3、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同等條件單價,繼續承包,若乙方不願意繼續承包,地徑達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處理,地徑2cm以下的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並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經濟林木等。

5、乙方必須在三年內將現有的荒山進行綠化造林(樹種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賠乙方所交的錢,不承擔任何責任。

6、若羣衆葬墳,乙方須同意。但甲方和葬墳者必須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爲。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須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組手續時,村小組必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相關手續。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後,在林業部門同意批採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干擾阻撓,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___年3月1日至20______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額: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內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爲主,甲方協助。偷砍盜伐或森林火災損壞的林木,甲方概不負責。

七、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監證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爲界,西以大茶窩爲界,東以陡山博爲界,南以烏龍尖爲界。)

二、承包期限:從20______年12月開始至20______年12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爲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築永久性建築。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9

荒山承包合同:

發包人(甲方):XX鄉XX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XX開發公司

茲有X X鄉X 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 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X,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爲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 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屯第9、第10生產隊的挖甲嶺、長水灣、馬釘木山、雷勾嶺及屋地碑等五個山地(四至界限:東起上垌屯分界線;南起牛屎灣至十丈大垌;西至十丈大垌河溝;北至北角路。)合計約480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爲25年,自20_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75元,每年共計36000元(面積480畝),25年共計900000元(大寫:玖拾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

第一次爲合同簽訂日,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_____年1月10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20000.00元)。

第二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五次包費共計180000元於20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一、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二、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特此協議

甲方9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甲方10隊隊長:組長:

村民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佔XX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於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後並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爲荒田、荒地、並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佔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積:共 畝。

二、承包費

1、承包費每年 元。從 年 月 日開始交納承包費,以後每年的 月 日必須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荒山有繼承權,如需轉讓承包權,需經甲方、鑑證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並對發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權、擁有監督權。

2、協助乙方保護荒山綠化成果,乙方舉報偷伐樹木、破壞植被、上山放羊的行爲,甲方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保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3、指導乙方按上級要求進行荒山綠化。承包區內,原有村集體分給個人的樹木、承包給個人的土地、產量地以及土地邊4米荒坡仍歸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樹、砍伐或破壞,只有看管義務。

4、對乙方的綠化目標完成情況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準乙方在承包區內自行或允許他人進行採石、採砂、挖土、建築、放牧、養羊等行爲,發現有上屬情況、經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將廢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將荒山收回另行發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產經營權,收益歸乙方,所栽樹木所有權歸乙方。

2、乙方負責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盜伐工作。

3、乙方發現有盜伐樹木、破壞植被、牛羊進林區等行爲,除立即制止外,還應及時上報村委和上級部門,由村委配合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4、未經林業部門和村委批准,不得隨意砍伐或賣伐樹木。

5、在承包期限內,如因國家、集體建設(如:公路建設、旅遊開發、礦產、水利資源開發、外商投資開發、大型公益性事業等)需佔荒山,乙方應顧全大局,在獲得適當合理折價(按當時市場價)賠償後,無條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市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鑑證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____市__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爲荒山,位於______市__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爲: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爲畝。本合同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爲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爲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爲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____年,從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爲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爲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爲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後,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後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週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頂頭鋪山界:

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XX,北至大安XX。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費用爲叄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爲XX達財、XX卸根叄人,林XX叄人,共拾叄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鄉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________開發公司

茲有____ ____鄉____ ____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____ ____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___,東至____,北起____,南至____。共計___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____棵(其中成材樹____棵),李樹____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____棵。

三、承包期爲___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____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____棵,否則少一棵罰款____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____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 方:________村委會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