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房屋合同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選】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租給乙方使用,租金第一年()。其後租金每年隨行就市。

二、租賃期爲年,第一年租賃時間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每年提前拾天付給甲方下一年租金,如延期甲方有權收回此房。

三、租賃期甲方不得無故要房,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違約者應按當時租金加倍付給對方。如乙方轉租,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參與簽訂協議,否則,達成損失由乙方負擔。

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水電費及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不得對房屋造成損毀,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負擔。

六、乙方在交還給甲方房屋時,乙方應保持房子的原貌,如卷閘門、牆面、門窗等,水電費結清。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一、引言

隨着人們對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作用愈發突顯。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1條的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書面合同。由於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一定時間,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而這一面積往往與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築面積略有差異,而實踐中,當事人爭議的物業服務費用與房屋面積的認定有密切關係。

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分類

從我國立法和實踐的角度考慮,可以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大致分爲三類.:

第一類是《條例》第21條規定的,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雙方簽訂的前期合同。結合《條例》第25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作爲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業主在接受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須承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

第二類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物業合同在實踐中並不常見,在《條例》中也沒有體現。

第三類是開發商自行指定的物業管理人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前期合同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權利義務關係,這類糾紛在實踐中最爲常見,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的爭議。

三、我國關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制

《條例》對於物業管理方式僅推行了“市場型專業化管理模式”,即單一的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區大都以《條例》爲基礎,根據實際狀況制定並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現有的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下,關於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合同混合了委託、僱傭、保管等法律關係,雖然《條例》中21次提及“物業服務合同”,但並沒有對合同的訂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筆者認爲,從適用性的角度出發,只能將條例規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擴大到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視爲業主委託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一)承擔主體

就主體而言,各省、市、自治區大致都以某時間節點爲限,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建設單位轉移給業主。例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以竣工後出售或交付物業買受人爲時間節點《威海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則規定以業主入住爲時間節點。

(二)計算標準

《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規定,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以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爲標準。在單價一定的情況下,物業服務費用的高低與房屋面積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對於物業服務費用爭議的解決至關重要。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故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一致。然而當房屋建築面積發生變化時,物業服務合同又該如何履行?此時的物業服務費用怎樣計算才公平合理?

四、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關係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成木,即業主需要支付的對價。假設某建設單位與甲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爲標準計算。乙(自然人)購房後與甲物業公司簽訂承諾書,同意繼續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後因乙對甲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甲公司多次催繳未果提起訴訟。在此期間,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其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多於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

筆者認爲,要合理的認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就要對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認識。

(一)認定面積的標準

1.促進效率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業管理公司與乙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但此時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完畢,業主和物業公司無法準確測量並確定房屋實際面積。若待產權證辦理完畢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不僅會影響物業公司盈利,還會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故合同標的面積只能以乙購房時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面積爲準,使雙方得以及時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慮合同雙萬的真買意思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約定的基礎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實,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爲所購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顯然,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成木以房屋實際面積爲基礎,業主也希望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涵蓋其所購房屋實際面積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實際面積大於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害:相反,若房屋的實際面積小於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業主作爲弱勢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應當認爲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實際面積爲物業管理費用的計算基礎。

(二)變更標的房屋面積的時間節點

對時間節點的認定關係到雙方爭議的金額。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四種認定標準加以比較。

1.以房屋產權證載明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相對比較權威和準確。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精確到日,並且有公信力,雙方當事人比較容易認可。然而,房屋產權證爲業主所有,若業主爲少繳物業費用故意隱瞞物業公司,則物業服務合同標的的面積無法變更。

2.以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到房屋產權證送達業主的時間相對於辦理完畢時間往往會有延遲。業主知曉房屋實際面積變更後再進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有利於保護弱勢的業主方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證明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例如郵寄憑單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業主沒有收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這時對事實的`認定就更加困難。

3.以業主告知物業公司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面積的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了物業公司和業主雙方的知情權,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然而,這種標準使業主負擔了告知義務,而告知的主動權在業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否則該標準無可行性。

4.以雙方變更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時間爲準

這種認定標準充分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自治,將時間節點體現在合同中使得該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標準可行的前提是業主如實履行告知義務。

五、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建議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築面積認定困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卻因爲物業管理費用的單價較低容易被忽略。鑑於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相對持久,如不能合理認定房屋面積,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帶來隱形的損失。

不同情況下對房屋建築面積的測量標準可能不同,因此,類似的差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夠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考慮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情勢變化,就能有效規避由此引發的糾紛。

建議購房者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條文,約定“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依據以政府部門文件載明的面積或面積衡量標準爲準”。同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業主在房屋面積實際面積變更後的及時告知義務,具體的變更時間節點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據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也可以依據雙方變更服務協議的時間,但應當適當傾斜於業主作爲弱勢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標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公平誠信的繼續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變更合同或啓動訴訟程序帶來的低效交易。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男/女, 年 月 日出生,xxxxxx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男/女, 年 月 日出生,xxxxxx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蘇州市高新區林楓園8幢201靠東的空調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按月結算。每月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水電爲平均xx,以每月電費水費爲準>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x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住房期間甲方不可以隨意進入乙方家裏,進行性xx擾,亂收取押金.大聲喧譁.騷擾其朋友.......否則合同自動失效.甲方退押金和房租.乙方交取所住期間的租費和水電費.

九、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連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一份有公證人保留

甲方:乙方: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其所在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租賃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每月____元,共計_____元整(大寫數字___________元整),乙方應在__月___日前支付給甲方。若簽完合同後,乙方違約不租,押金不退;若甲方違約不租給乙方,由雙倍退還押金。

四 甲方提供設備如下:

全裝修房主臥,含:____________________等,客廳廚房等公共區域,含:

五 其他事項:

1、在上述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水、電、網絡費用。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租賃期內解約,需支付與押金等同的金額作爲違約金給對方。

3、租賃期滿,甲方對協議書第四條進行驗收,如無損壞,乙方也無其他違約行爲,甲方應退還押金,否則甲方有權酌情扣除押金,並保留採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4、未盡事宜,雙方已協商解決。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房: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鑑(公)證機關

電掛: 電掛: (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於武漢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_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乙方對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爲自願購買該房屋。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約定: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交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丙方作爲物業交接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完畢後______日內(遇節日順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房屋的產權證、土地證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於辦理過戶、貸款手續;

3、乙方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於過戶當日,在見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產證收件單後,由乙方於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貸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貸款銀行直接打入甲方賬戶)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房屋過戶、貸款、交易稅費用承擔方式爲: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向甲乙雙方提供居間信息及諮詢服務,促成本合同依法簽訂,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金融貸款、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如單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平均負擔經紀人代理費的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須提供相關證件資料(資料清單附後)交由丙方辦理貸款及過戶手續。丙方在甲乙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齊全後__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在:(1)________內,(2)貸款審批通過__________日內,協助辦理過戶手續(遇節假日順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將上述證件全部退還給甲乙方。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貸款、抵押、面積、權屬等信息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貸款問題、面積爭議、未結費用、共有、設定抵押、租賃等行爲或情況告知乙方,並自行解決。如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發生如產權、債權或租賃等方面糾紛或不能正常交易時,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應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後______日內;(2)房屋過戶完成後_______日內,與乙方進行物業交接,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應結清水、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水、電存摺等由甲方過戶給乙方。甲方應保持房屋現狀和結構及水錶、電錶及配套設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單附後)

第九條 房屋內水、電、天然氣、電話費、寬帶、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當日,此後產生的上述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甲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且應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並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款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提供資料齊全情況下,協助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未履行義務,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丙方在乙方按約定交付房款後,未按約定及時進行房款交割,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並簽字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房產所有權人: 代理人: 房產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經紀代理方):

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