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常用(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轉讓合同常用(15篇)

土地轉讓合同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 址: 電話號碼: ;

代表人: 職 務: ;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址: 電話號碼: ;

代表人: 職 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 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 )自願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並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土地所有權歸 所有(國家或集體所有)。

該地面積爲 平方米。

四至: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 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餘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止,共 年 月。

第七條 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 ,數量: 。

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 ,價款: 元。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

第三章 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爲每平方米 元,總額爲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附屬物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二項共計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的十天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百分之十,共計 萬 仟 佰

拾 元 幣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

第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所付定金可抵充地價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間超過十天的,逾期付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地價總額千分之 的違約金,從逾期超過九十天的,視爲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地價款轉讓金,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甲方雙方應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天內,到市國土海洋資源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更改或更換土地使用證,同時按規定繳稅費。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同規定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

第四章 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 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甲方與海口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

第十四條 甲方與海口市國土海洋資源局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經市國土海洋資源局批准後才能改變用途。

第十六條 通過繼承、交換、贈與方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均依照《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原甲方與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年限減去甲方使用年限後剩餘年限)土地所有權人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的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定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一年內向國土海洋資源局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國土海洋資源局同意後,辦理續期有關手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甲方和市國土海洋資源局訂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爲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二十條 甲方由於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十二條 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經國土海洋資源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原甲方和市國土海洋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

等單位備查。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代 表 人: (簽字) 代 表 人: (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轉讓合同2

出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第二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地塊編號爲 _。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 ____ (小寫: ) 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 _年,自甲方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三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爲工業用地。在出讓期內,乙方不得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要改變,應當徵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一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爲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爲 (小寫: )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10 _%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 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已付定金做爲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 日內,甲方爲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如未按時繳納,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五章 土地交付及開發利用

第十五條 甲方交付乙方地塊的周圍基礎設施必須達到 通,即通 。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並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乙方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日內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九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應符合項目用地總體規劃要求,嚴格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建設。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限

第二十條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設施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其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轉讓、租賃、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收得乙方土地出讓金及爲乙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後,不再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在土地使用過程中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因地震、戰爭、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視爲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合同出讓總額的 20% 做爲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約定時間進行開發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市。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3

編xx號: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承包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xx塊,地名和四至界線分別爲:東鄰:________xx、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xx、北鄰:_________xx共計xx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爲每畝xx元,合計xx元。乙方於二0xx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轉讓費,於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轉讓期限爲二輪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xx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本合同約定爲土地經營權徹底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有關土地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五、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養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並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八、轉讓期滿後,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土地,甲方放棄並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十、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違約方承擔責任xx。

十一、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兩份,交村裏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公證人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轉讓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 爲界,西至 爲界

南至 爲界,北至 爲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爲 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 )計算,共計 元整,作爲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5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甲方現就該宗土地永久性使用權,一次性有償轉讓給乙方,自願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的一處土地轉讓給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平方米,東西寬_______米,南北長______米;東鄰_______,西鄰________,南鄰_________,北鄰________。

二、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享有該土地的永久性使用權,甲方保證該土地無任何糾紛,如發生與有關四鄰的.土地使用權糾紛和債權債務,概有出讓方承擔完全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讓方負責賠償。

三、土地轉讓費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簽字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保證在乙方辦理該宗土地使用證時提供方便。

五、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如遇國家和地方政府徵用或商業性開發等,徵用本土地時,對本土地及房產的一切賠償費或政策性補償費完全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方將位於光石二隊公路前邊()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用於種植綠化樹木,土地面積爲( )公頃。承包條件:

1.甲方每年以每畝伍佰元轉讓給乙方,合同期限爲壹拾年(20_年------20_年),第一年繳倆年租賃費()元,抵押一年租賃金,20_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土地租賃費根據當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賃費上下進行浮動。

3.如果合同期未滿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100萬元/公頃。所剩土地轉讓年限由甲方來支配,與乙方無關,土地租用合同終止。

4.如果乙方所租賃土地在租賃期間被政府或開發商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土地徵用費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租賃土地地表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無權干涉。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解決、協調賠償事宜。在租賃期內土地被徵用,甲方退還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賃費,到時雙方的合同終止。

5.另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村民簽章:

日期:年日同意本合同

乙方簽章:月

土地轉讓合同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 鎮 村 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

西齊:

南齊:

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

永久。

三、轉讓費:

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2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爲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爲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爲止,爲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20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8

甲方:馬龍井村彎子組村民蘇貴民

乙方: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上洋鄉沈嶴村翁根申 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自己承包村民小組政府開發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轉讓給乙方開發種植中藥材。

二、乙方承包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使用和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屬干涉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爲叄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現種植烤煙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邊玉米地,全部大約壹佰畝地,全部轉讓給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轉讓費捌仟叄佰元爲一年,叄年內乙方必須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轉讓費,乙方纔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權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轉讓期限爲叄年,如期限已滿,乙方還要繼續承包,甲方要先給乙方承包,如乙方不願承包,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內如遇到政府和羣衆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要負債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 如甲方不執行協議,甲方要負責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 如乙方不執行協議,甲方不退還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負責乙方的.運輸暢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十、 承包的期限從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蘇貴民

乙方:翁根申

甲乙雙方證人:簡崇富

合同日期:20xx年7月3日

土地轉讓合同9

出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___地址:___

身份證號:___

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___地址:___

身份證號: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爲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傑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衛室等,以附圖爲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爲80萬元,乙方簽訂合於20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付60萬元,餘款於20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後,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10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願將位於 ,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於今後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西寬 米, 南北長米,地基面積爲 平方。

二、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基礎完工時付 元(大寫: )人民幣。其餘款項在一層預字 上完時交清 元。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爲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簽訂後,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爲,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電話:

乙方簽字: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地塊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自留土地(位於張月祥家正房的.後方)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通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該塊土地四至:北面抵楊老貴家圍牆腳下,南面抵距離張月祥家正房後牆1。5米處的水泥路面邊界,東面抵楊老貴家右廂房牆角直下到張月祥家後牆,西面抵楊老貴家朝門直下(即楊老貴家、張明輝家共走支路邊界)。

二、轉讓期限及權屬

永久性轉讓,自轉讓之日(即簽訂合同)起,該塊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歸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徵用或徵收,所有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大寫:叄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爲合同簽訂日。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該地塊當時所值市場價錢的十倍計算。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合同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村組小地名叫____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爲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爲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___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爲止,爲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託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並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後,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爲萬元/畝,總數額爲人民幣元(大寫: 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賬號: ;開戶姓名: )。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本協議附件:

身份證複印件。

本協議指定土地相關情況說明。

乙方(蓋章):

經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15

甲方(賣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郵編: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廠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廠房的項目名稱及土地狀況

本廠房項目暫定名: ,土地使用權爲出讓方式取得,並依法進行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爲 ,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用途爲工業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所購廠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廠房座落。

⑴.本廠房座落爲:區(縣)

⑵.本廠房座落爲:區(縣)

⑶.本廠房座落爲:區(縣)

2.本廠房戶型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購房價款

1.總成交金額爲元整(大寫:元整)。

2.單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支付總成交金額的 %即 元;

⑵.餘款在甲方領取乙方產權證後5日內結算並給付。

2.分期付款

⑴.簽訂合同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時,乙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產權登記中心提交辦理乙方所購房屋權屬證書 日前,乙方付款致總價款的 %;

⑸.餘款在甲方領取乙方產權證後5日內結算並給付。

3.貸款付款:

⑴.簽訂合同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即 元;

⑶.餘款乙方向銀行貸款支付。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爲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建築面積結算差價。

第六條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1.屬現售廠房的,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現房銷售的,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諾與該廠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⑴.於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於 年 月 日前通電。

4.建築材料、設備安裝標準說明

⑴.外牆:;⑵.內牆:;⑶.頂棚:;⑷.地面:;⑸.門窗:;⑹.衛生間:;⑺.電梯:;⑻.水:;⑼.電:。

第七條甲方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甲方保證銷售的廠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廠房沒有銷售給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該廠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八條關於辦理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工業廠房交付後 日內,將爲乙方辦理產權證的所有資料遞交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2.甲方爲乙方辦理產權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員出具委託辦證的授權委託書,②將乙方應承擔的稅費等提前10日交付給甲方,③簽署產權登記機構規定格式的買賣合同,④提供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等資料,⑤其他協助。

第九條本廠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本廠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設計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本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本項目按照規劃批准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有設施的用途。

第十一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乙方應詳細閱讀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大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應接受甲方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服務和管理,並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物業服務費爲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條電費(含分攤的電費),按 元/度計收,遇電價上調除外。

第十三條合同擔保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的 %作爲定金,作爲甲乙方雙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

2.乙方不與甲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產權,乙方拒絕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簽訂本協議前、後,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租賃的;

⑵.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知曉該房屋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等限制權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簽訂本合同前後,甲方另行簽訂廠房買賣合同。

4.在簽訂本協議後,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等限制該房屋權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該房屋產權,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的款項,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雙方簽訂產權登記中心規定格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其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爲準,本合同未約定的,以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準。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及預告登記。

2.乙方保證使用該廠房符合環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互惠、友好、謙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