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轉讓合同彙總七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鋪轉讓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鋪轉讓合同彙總七篇

商鋪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二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爲:)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產權人爲。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爲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轉讓後店面的營業執照乙方重新辦理,甲方取消營業執照及一切相關手續,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於收到轉讓費三日內將第一條所述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否則,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商鋪轉讓合同 篇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頂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名

爲:)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乙方租用時間從20xx年月日開始,到20xx年月日到期。本合同依附於甲方與廣州市地王廣場商鋪使用租賃合同之上,甲方需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與廣州市地王廣場簽訂的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甲方已與地王廣場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爲20xx年月日,月租爲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月租,管理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等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可以自己裝修,裝飾。甲方需協助乙方進行裝修工程及設備申報等相關報建審批工作。

第四條乙方在20xx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該店鋪轉讓費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元},但甲方依然擁有原租賃合同中的兩個月押金,租賃期滿後甲方自行向廣州市地王廣場管理處拿回。

第五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等同自願放棄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名爲)與商場優先續約的權利。如甲方違約收回使用權,需賠償乙方的雙倍轉讓費用,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元}。如果乙方在雙方轉讓合同租用期間違約,不繼續租用,需賠償甲方雙倍轉讓費用,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元}。

第六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服裝,20xx年月日前,該店鋪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20xx年月日),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自合同簽訂日起,甲方與該店鋪不再存在任何實質及任何形式的關係。除第四條提及的甲方依然擁有原租賃合同中的兩個月押金除外。甲方不得違約收回使用權。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於20xx年11月30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鋪(三層)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爲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由乙方辦理,經營範圍爲茶葉或茶具,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簽字)年月日

商鋪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於20xx年8月31日前將位於東圃路36號之一的店鋪(面積爲8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爲,產權人爲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月租爲1500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乙方在20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3月30日20xx—年3月30日

丙方(簽字)

商鋪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32350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賃的,轉租須經原出租方同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並遵照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就店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爲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爲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名):保證人(簽名):

乙方(簽名):保證人(簽名):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商鋪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裝讓商鋪

合同所涉轉讓商鋪位於建築面積100平方米。原甲方與丙方簽訂商鋪租憑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有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商鋪所有人丙方再另行簽訂租憑合同

二、商鋪轉讓費的支付

商鋪轉讓費共計萬元人民幣,分次支付。乙方在商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即20xx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在收到第一筆轉讓費後,天內向乙方騰讓商鋪並支付鑰匙。餘下商鋪轉讓費元由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向甲方支付清轉讓費當日與丙方簽訂商鋪租憑合同,該租憑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成立,而甲方與丙方之前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正式終止,否則,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不生效,而甲方與丙方之前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仍然生效。

三、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原甲方已經繳納房租至年月日,至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剩餘租期皆爲乙方使用,商鋪在合同轉讓前所產生的水電費,電信寬帶費等須有甲方承擔,往後商鋪所產生的費用都與甲方無關。

四、商鋪設施、設備歸屬

轉讓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詳見《轉讓財務交接清單》)商鋪會員卡、電信寬帶更名以及工商營業執照

甲方原經營期間所辦理會員卡的.餘額,經雙方覈對後由甲方返還給予乙方。

甲方須陪同乙方前往電信局、工商局、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所發生費用皆有乙方承擔。

五、商鋪原合作伙伴轉讓

原甲方與美團團購,大衆點評團購,廣東三方傳媒公司簽訂合同等一併過戶至乙方名下。其中團購結算賬戶須由乙方名下賬戶。

六、商鋪出品及技術

原菜單上所列明的出品,甲方必須無保留的授予乙方,課程爲10天(自20xx年8月24日至20xx年9月4日),同時出品的製作流程及比例必須傳授給予乙方指定人員。乙方開張之日甲方負責到場協助。

七、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商鋪所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

八、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商鋪定於年月日正式交接。

商鋪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商鋪已有裝修、裝飾、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鑰匙。商鋪鑰匙一經交付,轉讓商鋪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九、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商鋪有合法承擔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商鋪,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商鋪轉讓費。

乙方應按時接收商鋪和支付商鋪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商鋪轉讓費,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商鋪轉讓費。

轉讓方(甲方)簽名:

日期:

受讓方(乙方)簽名:

日期

房東(丙方)簽名:

日期:

商鋪轉讓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