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公司勞動合同範文彙總八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公司勞動合同範文彙總八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爲_____,工作地點爲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崗位爲 ,訂立的合同編號爲 )簽訂的勞動合同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自願申請,甲方同意,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資福利結算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工資福利已包含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因勞動關係產生的全部款項。(這裏可增加: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因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元。)

三、公物(工具)、工作、業務於 年 月 日前,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安排,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書已協商一致,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並認真履行本協議,勞動合同終止後雙方之間關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及義務均同時終止,一切關於雙方勞動關係的民事法律責任問題再無爭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年期限爲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月工資爲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

工資支付日期爲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 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得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得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得條件出現時止。

2、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爲 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得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得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得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得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得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得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得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得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得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得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得工資爲同崗位得80%。

2、乙方得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得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得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得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得崗位,乙方得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得承包協議執行。

五、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得法律、法規得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得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得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 勞動合同得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得;

2、已完成一定得工作任務爲合同期限得;

3、勞動合同中公司與職工約定得終止條件出現得;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得;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得;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得;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得;

8、法律、行政法規得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得;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爲得;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得;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得;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得;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得;

7、請人代工得;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爲自己創收謀利得;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得;

10、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得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得;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得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得。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得,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得,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得;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得醫療期內得;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得;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得(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得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得;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得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得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手段強迫勞動得;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得;

4、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得;

5、用人單位得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得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得。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覈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得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得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得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得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調查清楚似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是合法並有權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個“辦公室”就以爲它是合法的單位,進而跟它簽訂合同,也許它只是個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沒有真實的營業執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反正查詢也不要錢),或到工商局相關網站上去查詢。

2、或許它只是一個公司的辦事處或分公司,與你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應該要求與總公司簽訂,一定要在合同上蓋有公司的公章。

物流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爲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爲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並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於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佈的規定製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信息,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爲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爲公司他創造利潤,爲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後,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製度作爲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並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爲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爲: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爲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爲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爲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爲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爲。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覈中,考覈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覈爲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爲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爲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爲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佈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範本注意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爲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爲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爲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爲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鑑定爲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爲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爲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覈實。爲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爲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爲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爲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爲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