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經營合同 篇1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爲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⒈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 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五,雙方的義務
⒈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爲.
⒊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 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 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 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
…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承包經營合同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本美容院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___年___月__日在___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美容院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美容院位於___市___區___路___號,面積共___平方米。
2、美容院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美容產品、用具。(另附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___日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美容院給乙方經營美容,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爲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美容設施、美容產品、用具等。(另附清單)
3、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4、負責美容院的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美容院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美容院的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美容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包期內因乙方所經營的原因承擔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待遇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美容院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
附件: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一切設施、產品、用具清單
承包經營合同 篇3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爲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爲 。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爲: ,支付時間爲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 篇4本協議當事人:
發包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Z(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XX古城公共廁所承包經營事宜,在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經營範圍
XX古城川區11號院底層公廁及該區域內適當的多種經營(如衛生紙、香菸、飲料)。
二、承包期限
從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12個月。
三、管理費標準: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00元押金;
2、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個月管理費用;
3、乙方從第 四 月起,向甲方繳納 200.00元/月的管理費用;
4、管理費用每季度繳納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繳納下季度管理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電均按民用水、電費用計收;
2、甲方將定時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裝,但要按潔華公司規定收取服裝押金,從服裝押金中逐月扣除相應服裝摺舊費;
4、甲方負責經營範圍內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於置信實業內部員工入廁一律不收費(憑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確認);
2、負責承包範圍內的衛生清掃工作,其衛生標準按潔華公司規定執行;
3、確保公廁24小時開放;
4、自行承擔承包期內產生的水、電費用;
5、遵守潔華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並接受商業管理經營部的統一管理;
6、保證按0.20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廁費用;
7、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均須照價賠償。
8、乙方在承包經營範圍內所銷售的商品,須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稱、規格、銷售價格等明細,經甲方審覈同意後實施,乙方不得隨意增加商品種類、提高銷售價格。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條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並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在經營期限內不得單方無故中止合同,如有違反將向對方支付一年管理費用作爲賠償。
七、其他:
1、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2、合同期滿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管理費用;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共三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名):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電瓶車的管理權和所有權。
2、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用電瓶車及統一標誌。
3、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場所及路線。
4、甲方有對電瓶車服務的管理權,如規範服務,確定價格,違規處罰等。
5、甲方爲乙方無償提供停車位及充電電源,但電費由乙方自負。
6、甲方根據運營情況,有權增加運營車輛(不含電瓶車),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安排和管理。
7、甲方無償爲乙方看護車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8、乙方有對電瓶車的使用權,但不得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9、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校規校紀。
10、乙方服務只限校內,不得將電瓶車開出校外。
11、乙方如造成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應愛護車輛並經常養護,如造成車輛損壞,必須及時告知甲方負責人,並自行及時維護修理完好。
13、乙方在承包期的所有車輛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14、乙方如中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管理費
15、乙方向甲方交納抵押金貳萬元整。
16、乙方每週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一次(冬季4個月每天______元,其他季節5個月每天_______元)。大車每天在原管理費基礎上調增_____元。
17、承包期限一年(12個月),按9個月計費,交費按第2條執行。
18、寒暑假如不運營,則免交費用。如需運營,管理費另行商議。
19、若80線進入校內,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若續簽雙方另行商議。
20、車體本身出現故障,甲方負責解決。
承包經營合同 篇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爲: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爲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爲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爲: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爲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爲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爲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承包經營合同 篇7發包方(甲方):安丘市吾山鎮杜家蒯溝村委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 村裏的核桃園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園名稱及座落:
果園名稱: ;
果園地點:__ ___ ,
土地面積約爲__畝的土地轉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價格:
1.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一次交納。
2. 承包金按每畝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畝數是 畝,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爲準。該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地租、稅費等各項費用。
四、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甲方同意將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一次性無償轉讓給乙方。期滿後地面上原來的基礎設施:房屋、水井,樹木等地上附屬物按當時的合理價位折價歸還村委,如乙方續包,即按市場的價格優先。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自己發包的土地擁有使用權,在乙方承包後,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內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納。
5、乙方在果園的經營期間,如需甲方出面協助的有關事宜,甲方不得推卻,應給予協助辦理;承包期滿,甲方協助對果園承包的續租事宜和手續的辦理;
6、甲方與土地所有權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如林木即按現有地面上的誰投資種植,即補償誰;但前提是按現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變,如有更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清點後才許可,否則補償是有理講不清的。)投資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承包金,甲乙雙方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同時按甲乙雙方的林木受害的情況補償;
5、按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價格和支付方式交納承包費。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對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無效;
2.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3.土地流轉後的土地承包費、承包費繳納時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簽訂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在承包過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徵地補償及承包金變更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發包的土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補償應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分配。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減少的面積以比例減少。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按年限的長短已付承包金總額的10%;
2、承包期間內,應有甲方協助辦理的事宜,甲方不給予支持和協助,造成乙方的經營損失,甲方將承擔損失的責任;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乙方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甲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應賠償數額爲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保亭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年
甲方代表(簽章) 年
乙方(承包方):
年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爲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爲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爲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9爲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爲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爲: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爲“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爲,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爲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爲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爲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爲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爲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爲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覈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爲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爲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爲: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爲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爲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爲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爲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爲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