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運輸合同模板7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運輸合同模板7篇

運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133767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

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縣第二中學學生食堂工程施工所需石材(即碎石、五眼砂、七眼砂)承包給乙方供應,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共同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碎石、五眼砂、七眼砂

二、供貨期限:甲方在該工程建設期間所需石料的時間範圍內。

三、承包單價:本合同採用固定價,碎石運輸到施工場60。00元立方米(大寫:陸拾圓整每立方米);五眼砂運輸到施工場70。00元立方米(大寫:柒拾圓整每立方米);七眼砂運輸到施工場90。00元立方米(大寫:玖拾圓整每立方米)。本單價含原材料成本、運輸費及其他相關本單價含原料成本、運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金額以甲方實購數量爲準。

四、質量及規格要求: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規格符合甲方要求:碎石規格¢1㎝—3㎝,砂爲五眼砂、七眼砂。如質量不符,甲方有權拒絕簽收,造成水泥往返損失乙方負責。並全部承擔甲方損失。

五、數量及要求:

(1)乙方材料運輸致甲方指定場地後,經甲方管理人員現場如實收方計量,如果在甲方在收方過程中,發現乙方方量不足時,當天同一輛車均以此計算方量,因此而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2)供貨時間和數量按甲方每天通知爲準。乙方在供貨的過程中,服從甲方工作調度並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卸貨,保證及時按量供應甲方所需石料。乙方不得因材料的供給而影響甲方的施工進度,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安全要求:乙方在材料運輸過程中,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由乙方全面負責。

七、付款方式:如____縣教育局不能按時撥付進度款,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乙方不得堵塞施工道路和聚衆鬧事,如乙方堵塞施工道路和聚衆鬧事給甲方造成損失全由乙方負責。

八、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一方違約,賠償對方違約金10000。0元(一萬圓整)。

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見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承攬的錦屏一級水電站工程已完工,相關物資需退場。根據乙方公司經營範圍,結合本項目特點,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方式、承包內容、承包價格、結算支付

1、承包方式:包裝卸及搬運人工費。

2、承包內容: 乙方派遣裝卸工等相關人員配合吊、運機械作業,對甲方二坪材料堆放場所有物資進行裝卸、搬運。

3、承包價格:裝卸及搬運人工費包乾總價 元(大寫 圓)。

4、結算支付:本項目完工後一次性結算支付。

第二條 裝卸及搬運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開始,計劃完工時間爲20xx年 月 日,具體完工時間以甲方要求爲準,若非乙方原因的計劃完工時間延後,總價、雙方權利義務、安全生產責任無任何變化及調整;乙方原因的計劃完工時間延後,甲方按1000元/日處罰。

第三條 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提供1臺吊車,1臺塔機,甲方在設備狀態良好的情況下,保證白班八小時以上出勤率;負責現場協調,及時解決問題。

2、負責協調其他收貨單位卸車機械等相關事宜。

3、甲方在二坪食堂提供與甲方職工同等就餐條件,餐飲費用同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4、負責甲方自有人員勞動保護、人員工傷保險。

第四條 乙方權力與義務

1、按合同規定時間組織勞動力、生產所用工具。

2、工作時間必須以甲方要求爲準,工作期間不得散漫、怠工,不得耽誤甲方總體進度安排,否則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相關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規、違章、違法作業;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負責乙方自有人員勞動保護、人員工傷保險等。

5、在搬運、裝卸過程中,做到服務熱情周到,保證物品完整無損,服從甲方協調與安排,將物品碼放到位,如在搬運、裝卸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安全生產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施工條例進行施工。

2、乙方對作業人員必須簽署勞動合同。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對自身勞動力安全負責;甲方對非甲方原因發生的一切事故均不承擔責任,若由於收貨單位責任事故,甲方協調配合乙方解決。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並根據該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完工並結清尾款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貨物運輸合同,即通常所說的貨運合同,是委託人將需要運送的貨物交給承運人,由承運人按委託人的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交付給委託人或者收貨人,並由委託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的合同。而貨運代理合同爲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一般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爲委託人處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的合同。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包括訂艙、倉儲、報關、報驗、結算交付雜費等貨運代理人從事的具體業務。貨物運輸合同與貨運代理合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區分。

1、合同的主體不同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爲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爲第三人。當第三人爲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爲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主體是委託人和貨運代理人。我國的貨運代理業是經由向國家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領有經營該項業務執照的企業法人組織專營的,其他單位與個人一律不得經營。因此,貨運代理合同中的貨運代理人是一個特定的主體。但是,貨運代理合同中委託人的範圍則沒有限制,可以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羣衆團體、公民個人、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等。

2、 合同的內容不同

合同內容包括權利、義務兩個方面。因爲權利、義務具有相對性,在這裏以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作爲比較對象。在合同義務方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義務的特徵爲組織整程運輸,對整程運輸負責。在貨運代理合同法律關係中,貨運代理人主要義務特徵爲將貨主的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上出運,此種安排可能是整個運輸過程,也可能僅是運輸的某段路程。在合同權利方面,承運人的權利爲收取運輸費用,這是其履行運輸義務的對價。貨運代理人收取的費用雖然有時也以運費的名義收取,但其實質是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的報酬,這種報酬或者通過代收代付運費另加一定報酬的方式,或者通過賺取向委託人收取的費用與其支付給承運人等有關方的費用之間的差價。

3、 履行義務的時空性不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履行本質上是爲貨物運輸合同提供服務。因此,貨運代理合同對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依附性。如果將貨運代理合同與貨物運輸合同在時間和空間上予以區分的話,可以看出,在時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大體先於或後於承運人義務。先由貨運代理人辦理訂艙、報關、打板交接等業務,將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才由承運人進行運輸,最後可能由貨運代理人再完成收貨義務,辦理進口報關等手續。在空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往往是在同一地(起運地或目的地)完成,承運人的義務則具有跨境性和空間的連續性,這也是由運輸合同在本質上是貨物的空間移動的特徵決定的。

4、 調整的法律不同

調整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較爲複雜,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外,根據貨物運輸合同運輸方式的不同,具體調整法律也存在差異。按運輸方式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分爲: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與管道貨物運輸合同等。例如,由於公路運輸是我國較爲傳統的運輸方式之一,發展速度也相對較快,因此調整公路運輸的法律相對比較全面,常用的有《公路法》、《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又如,調整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調整外,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還受華沙公約體系、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的調整。貨運代理合同屬於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在性質上最接近於委託合同,因此在法律適用上多是參照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

5、歸責原則與舉證責任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個條文中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一般認爲合同法採用了嚴格責任原則作爲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因此,在訴訟中主張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僅須證明對方有違反合同義務之行爲即可。但委託合同卻是特例,因爲合同法第406條明確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可見,委託合同的歸責原則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貨運代理合同從性質上講屬於委託合同,當然也應當適用過錯責任。因此在貨運代理合同中,作爲委託人,試圖讓貨運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時,就應當證明其在履行合同時存有過錯。

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亦爲過錯原則,但在舉證責任上屬於過錯推定,即一般來說,證明貨物損壞非系承運人過錯所致之責應由承運人自己承擔,貨方僅需證明在承運人責任期間發生了貨損事實即可,對承運人有無過錯無須舉證。而承運人需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方可免責,否則推定其有過錯。但是,海商法同樣規定了承運人可享受的十二種免責事項,例如按照海商法第51條第二款的規定,在火災引起貨損的情況下,只有當權利人證明該火災系承運人本人過失所致時,承運人才承擔責任。即在火災導致貨損的情況下,海商法又規定此時舉證責任歸於貨方,這又構成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過錯推定原則的例外。對此,要區別不同案情,在同一過錯原則之下,正確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包裝形式、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如下:

貨物名稱:

發貨地點:

到貨地點:

收 貨 人:

運費單價: 元/方。

運輸期限:按甲方通知時間。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業務。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情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運輸路線及時間,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運費標準:

乙方應本着雙方長期友好合作關係,按照甲方運送需求的實際情況給甲方進行單車次的運輸費用報價(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雙方經協商確認運費價格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運輸。

第四條運費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爲: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覈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複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每車次10公斤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着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貨方驗收貨物後,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費收據,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配備完整有效證件,及相關保險,並且有義務提供給甲方備份,由於證件不齊全及無效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及相關國家部門問責,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4、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裏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5、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損失,乙方必須承擔賠償及所有責任。

7、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8、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爲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

(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二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爲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爲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發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爲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標識爲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爲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運貨物及要求

1、甲方應將符合乙方貨運專線的貨物全部交乙方運輸。貨物必須合法,如系危險品,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運輸。

2、甲方每次託運貨物到貨時間,運費數額及具體要求等約定詳見附表或以甲方辦理託運手續時,乙方出具的託運單記載顯示的內容爲準。

3、甲方每次託運貨物時應準確表明貨物的品名、重量、收貨人及電話等內容,並不得在託運貨物中夾帶物品,否則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約定安全及時將甲方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及時查收貨物。

  第二條:運費及結算方案等

1、運費按雙方約定見附表,每單發貨20件以下每件加2元,20件以上每件加收1元。

2、運費支付時間: 每月初結算一次 。

3、結算方式[現付]、[轉賬]

  第三條:到貨時限限制

1、具體見附表,在附表確定的最長時限的基礎上延後一天爲最長到貨時間;

2、以本協議確定的“到貨時限限制”爲準,超出時限的比率按發貨單爲單位不得超出10%,否則,乙方應按每超出一單除賠付甲方相關損失外,還應賠付甲方1000元作爲補償。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貨時,應提前告知乙方貨物件數、重量、體積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車位。

2、乙方應做好安全運輸工作。

3、甲方託運貨物時,如需提供貨物手續,應在向乙方交貨時將手續一併交付乙方。

4、甲方貨物在運輸中如遇政府部門查扣,甲方負責提供貨物的相關合法手續,並負責及時處理,如造成運輸車輛停運損失,應一併承擔。

5、乙方承運貨物實行件收件交,並未覈對包裝內品種、數量、質量等內容,如貨物運達後,外包裝完好,而包裝內貨損,貨差及質量等問題與乙方無涉。

6、甲方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足以保護運輸、裝卸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7、如乙方在承運貨物時造成貨物污染、破損、雨淋、丟失等貨物損失,應當按貨物廠價加相關運費賠償。

8、如乙方已按約定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聯繫不到或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履行的,可免予承擔責任。

  第七條、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河南省鴻泰物流有限公司貨物運輸業務。甲方託運貨物時附表及乙方出具《託運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方具體每次託運業務以乙方《託運單》顯示爲準。

3、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條款未經協商一致,不得變更。

5、“附表”作爲本協議的一部分同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