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3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3篇)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受讓位於:

地類(用途):爲住宅用地;

(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

甲方與轉讓方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容積率: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依照轉讓方的要求,提供該公司有效的銀行資信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證明,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有效性。

3.2、甲方應承諾該地塊由乙方促成土地轉讓成功,應付居間費人民幣 萬元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轉讓方就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轉讓方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的確定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爲(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談定)萬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乙方促成甲方與轉讓方達成轉讓協議成功, 甲方按3.2條款付乙方人民幣 萬元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約定

甲乙雙方友好洽談該土地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成立之後,甲方認可乙方所應得的勞務費用。甲方給土地轉讓方作爲第一筆交付定金款項的同時,必須將乙方的居間報酬人民幣 萬元(共計 元)整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七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其它約定條款

8.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8.2、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8.3、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爲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爲轉讓土地使用權,委託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於 ,面積確定爲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託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爲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爲乙方完成委託事項,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爲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後,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爲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餘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託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爲 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爲 。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爲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爲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4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XX___區(該土地權屬人爲:;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

土地面積:畝。

土地用途:。

第二條委託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爲元畝,合共人民幣元(大寫: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爲5萬元畝,總數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賬號:)。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fae1578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5

甲方:

乙方:

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屬於永久性,乙方子孫有繼承轉讓權。

二、土地四至邊界:東至彭幫權地邊;南至路邊爲界;西至彭幫富地爲界;北至彭幫富地爲界。

三、成交後一切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陸萬叄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者,違反方付守約方違約金貳拾萬元整(20 00.00元)。

六、合同從雙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6

甲方(委託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乙方(居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爲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爲轉讓土地使用權,委託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於,面積確定爲。(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大寫: 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託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爲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爲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 元/㎡,大寫: 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爲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後,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爲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大寫: 。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大寫: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餘下 %即人民幣大寫: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賬方式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託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大寫: 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大寫: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託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並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後,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戶(開戶行: ;賬號: ;開戶姓名: )。

5.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4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日期: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爲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爲轉讓土地使用權,委託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於 ,面積確定爲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託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爲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爲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

(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爲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後,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爲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餘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託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位於光石二隊公路前邊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用於種植綠化樹木,土地面積爲( )公頃。 承包條件:

1. 甲方每年以每畝伍佰元轉讓給乙方,合同期限爲壹拾年(20 年 20 年),第一年繳倆年租賃費元,抵押一年租賃金,20 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 乙方在租賃期間,土地租賃費根據當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賃費上下進行浮動。

3. 如果合同期未滿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100萬元/公頃。所剩土地轉讓年限由甲方來支配,與乙方無關,土地租用合同終止。

4. 如果乙方所租賃土地在租賃期間被政府或開發商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土地徵用費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租賃土地地表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無權干涉。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解決、協調賠償事宜。在租賃期內土地被徵用,甲方退還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賃費,到時雙方的合同終止。

5. 另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村民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0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長沙市雨花區黎託鄉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20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5,000萬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20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爲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爲160萬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爲: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於此價格甲方仍願意購買的,雙方另行約定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25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爲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1

公司地址:

居間方:XX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址: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爲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版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居間方:XX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慶高新區(該土地權屬人爲: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 )。

土地面積: 畝。

土地用途: 。

第二條 委託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爲元/畝,合共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爲5萬元/畝,總數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 ;賬號: )。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附件2份:

1. 本協議指定土地相關情況說明;

2. 指定土地相關規劃圖。

上述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13

委託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______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爲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爲________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於此價格甲方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______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應付款項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不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爲扣除________%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_(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爲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的_____賠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