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買賣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石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礦石買賣合同

礦石買賣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爲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1.礦石粒度:小於25mm的比例爲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al203含量≥60%,

3.綜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於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爲280元/噸,a/s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a/s<6.0時,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a/s<5.6時,礦石a/s以5.6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a/s增加不限,但a/s減少不得低於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XX爲一個結算批次。化驗合格(質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化驗不合格,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爲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貨方倉庫或煤場;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購貨方自行聯繫運輸單位,自行承擔運輸費用; 第五條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數量以供貨方地磅數爲準;

第六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

第七條 驗收標準、方法:由購貨方檢驗人員根據煤質情況安排裝車;

第八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月結算一次;供貨方需全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原煤,稅率17%, 含 稅單價 元/噸)

第九條 如需提供擔保,可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無;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參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市場價格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後,可重新確定價格;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質量檢測爲到場驗貨;以購貨方檢測爲準,雙方人員監督檢查。當事雙方共同取樣分析,每月爲一至二批次加權平均計算固定碳、硫含量、水分進行考覈。矸石、頂板夾層必須撿幹除淨。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終止應提前1個月通知購貨方,購貨方亦應遵守合同,如終止合同應提前1周通知供貨;

3、如供方所供原煤不符合本合同第1、2、12條要求,購貨方有權按合同執行,供貨方不得表示任何異議,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共同遵守;

4、本合同傳真件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該合同長期有效。

有效時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礦石,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二、交貨期:款到交貨。

三、數量: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____噸,開票幹基單價(_____+10%)_____元/噸。

2.價格調整:

品位高於______,提價______,

品位低於______,降價______,

品位低於______,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製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爲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______%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爲準,如果其差異超過______%,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爲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爲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______%)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

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爲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爲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礦石買賣合同 篇4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銅精礦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欲出售銅精礦________噸(毛噸),實際數量以雙方交貨時過磅質量爲最終依據。

二、品質:甲方提供的銅精礦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如超過0.1%,每噸扣10元;超過1%,扣1個係數,以此類推。如平均品位低於10%,乙方拒收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預付________元整(¥________)給甲方作爲預付款,甲方必須在付款日起20日以內將貨送達乙方貨場,否則甲方須按照預付款的5%賠付乙方作爲違約金。

2、該批銅精礦計價標準按上海期貨交易市場最近銅價相關計價標準執行,乙方在結算以70%係數計價,品位在20-25之間,每個品位加人民幣________元;品位在20~18之間,每個品位扣人民幣________元;在18~15之間,每個品位扣人民幣________元;15~10每個品位扣________元;以現金方式結算。

四、該批銅精礦交貨地點爲乙方貨場,乙方只承擔運費費用(________元每噸),其他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檢驗方式:甲、乙共同現場取樣,遵循單車單樣的取樣原則,取樣一式四份,一份送檢,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樣;共同指定化驗單位爲::以有色化驗爲主,如化驗結果品位出現差異則按國家有關礦產品化驗品位超差相關規定執行;品位化驗如產生爭議以仲裁樣和化驗結果爲最終結算標準。(雙方共同取樣--雙方指定送樣單位---分析結果--分析誤差,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超差---仲裁---以仲裁結果爲準)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籤X)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籤X)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貨物買賣

合 同 書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格式如下:

注:供貨一覽表需附相關服務承諾均作爲本合同附件。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二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

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爲(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1、在簽訂此合同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餘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貨物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驗收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清。

2、乙方需在簽訂此合同並交貨完畢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完畢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財務處撥付款項:

(1)由國家稅務機關監製的正式發票,包括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和定額發票;

(2)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3)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或區縣簽收單。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4、本合同總價款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5、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6、付款採取以下第

(1)現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應當滿足以下質量要求質量要求,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爲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標準規定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

如無相關標準的,雙方約定的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

乙方承擔。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包裝材料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

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5、雙方約定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爲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貨物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第六條 驗收

1、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2、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配件(含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隨機工具等交付甲方;

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爲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

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4、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合同約定的尾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啓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啓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同定期內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3、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甲方拒收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換貨、修理後仍不能滿足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金額,4、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

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9、其它: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承擔上述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轉讓

1、對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合同一方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2、任何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或修改均須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係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法規的變更和修改等。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立即將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實書面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15天內提供有關相關政府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雙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執行時間可根據中止的時間相應順延,免除雙方因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責任,但是,雙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並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雙方應就合同的履行及後續問題進行協商,按照該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

4、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3、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除非仲裁部分與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時間上的先後關係。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計生委財務處存檔。

甲方(購買人):

乙方(供應商):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6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賣方:

身份證號:

買方:

身份證號:

經買賣雙方平等協商,在真實意願的基礎上,就車庫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並作爲所有權歸屬的憑證。

一、雙方買賣的車庫位於,面積平方米,賣方自願出售給買方。

二、車庫的買賣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由買方交付給賣方,車庫及車庫鑰匙由賣方交付給買方。

三、賣方應保證對出賣的車庫擁有所有權,有權處置該車庫,賣方及第三人沒有在該車庫上設定抵押,法院等機關沒有對該車庫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並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賠償買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合同生效後,車庫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買方擁有完全使用權、租賃權和轉讓權,使用、租賃、轉讓的時間、價格與賣方無關,但在同等條件下,賣方可以享有優先權。

五、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產權證,今後買方需辦理產權證時,賣方應當配合買方(或者第三方)辦理車庫過戶登記手續等相關事宜。

六、買、賣雙方均應信守本合同,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字:

電話:

買方簽字:

電話:

證明人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礦石,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

二、交貨期:款到交貨。

三、數量: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____噸,開票幹基單價(_____+10%)_____元/噸。

2.價格調整:

品位高於______,提價______,

品位低於______,降價______,

品位低於______,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製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爲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______%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爲準,如果其差異超過______%,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爲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爲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______%)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

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爲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爲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買方: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礦石買賣合同 篇8

賣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鐵礦粉,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鐵礦粉技術指標:64。5%水份:10%

二、交貨期:款到交貨。

三、數量:5000噸

四、交貨地點:賣方貨場。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____噸,開票幹基單價_____元/噸。

2.價格調整:品位高於65%,按1%以10元/噸的比例獎勵,低於64.5,按每1%以10噸的比例懲罰,如品位低於63.5%,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品質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製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爲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爲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爲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爲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5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爲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爲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

礦石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nz20xx-01

簽訂時間:20xx.1.6 簽訂地點:南召縣

供方:南召縣xxxx礦業有限公司 需方:欒川縣xxxx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供方建坪鉛鋅礦礦石銷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

1、礦石中雜石含量≤5%,且不允許有單重超過0.4公斤的雜石。

2、礦石中砷(As)含量≤0.02%。銻(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組織運輸,供方組織裝車,裝車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計量辦法:

以需方計量爲準,無損耗 四、驗收、計價辦法:

1、雙方共同取樣、縮分,製成標準樣800克左右。按國標烘乾樣品並測量含水率。將烘乾後樣品分四份,雙方各取一份化驗,留仲裁樣兩份。

2、以需方化驗結果爲結算依據。一方有異議時,可提出仲裁,仲裁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發生仲裁時以仲裁結果爲結算依據。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結算單,雙方簽字後作爲記賬憑證。

3、雙方共同抽驗雜石含量,超過5%時,按實測雜石含量乘以本批礦石總量扣除相應雜石量。

4、砷、銻含量每超標一項,扣礦石款10元/噸。

5、幹、淨礦石中鉛每增加品位1%,貨款增加100 元/t計算; 幹、淨礦石中鋅每增加品位1%,貨款增加80元/t計算; 其它付產品不計價。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稅發票入賬後,支付貨款95%,餘額待下次結算時付清。

六、合同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預付貨款,供方不得將自產礦石賣給第三方,否則按照1000元/噸支付違約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兩頁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南召縣xxxx礦業有限公司代表簽字:

需方:欒川縣xxxx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礦石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

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

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

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

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礦石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出售方):_ ______(房主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購買方):________(購房者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地址:。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爲磚混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積平方,其中建築佔地面積爲平方.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給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簽定時,乙方給甲方於20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合同簽定後發生該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交接後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若該房在出售以後有拆遷等事宜以及一切優惠政策和補償費用均由乙方享受,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此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年月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 賣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賣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收貨單位、收貨地點、收貨期限

二、品名、產地、數量、質量標準

三、計量、檢驗、驗收標準及方式

1、計量以礦石運到買方料場後,買方質量計量檢測中心的計量結果作爲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以每日過磅量爲一個批量。

2、質量檢驗以礦石運到買方料場後,買方質量檢測中心的取樣檢驗結果作爲雙方最終結算依據。

3、買賣雙方共同驗收,賣方對買方的質量驗收方面有異議的,可向買方提出參與驗收,買方根據賣方供礦及質量情況,也要求賣方參與驗收。

4、對於上述由買方現場確認的事項,賣方應在買方通知(電話或傳真均可)後兩個小時到達驗收地點,逾期到達或不到達的,視爲賣方已經認可買方的驗收結果。

四、結算方式: 先款後貨。

五、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由賣方負責送貨到料場,運輸費及運輸途中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如市場情況發生變化

2、按照簽訂供貨數量,買方應在月底前告知賣方並安排本月計劃,賣方應嚴格執行本月供貨計劃。

3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爲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1.礦石粒度:小於25的比例爲90%以上,25-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203含量≥60%,

3.綜合/=6.0,含硫量≤0.5%,水分≤8%。

4.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於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以6.0爲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爲280元/噸,/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6.0時,礦石/以6.0爲基準價,/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5.6時,礦石/以5.6爲基準價,/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於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__爲一個結算批次。化驗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化驗不合格,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爲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買賣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20xx(41)

甲方(需方): 工貿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有限公司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數據爲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數據持有異議,應在收到數據後五天內提出,並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爲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覈對簽字認可後,按10%水份扣除後以幹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後乙方實行先發貨後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 20xx 年 8 月 14 日至20xx年 8 月 14 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