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範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1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件,主要有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證、法人機構代碼證等複印件;

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車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該押金不計利息。

三、乙方車輛必須各種手續齊全,防護用品齊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職能部門罰款、扣押及貨物丟失、淋溼、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四、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

五、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裝車和卸貨的數量一致,貨物完好,乙方籤甲方出庫單。

六、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方負責裝卸。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甲方出庫單收貨,確認貨物完好。

八、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費: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爲________(轉帳或現金),貨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內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車,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車輛,如乙方不能及時派車,甲方可另行租車,如所租車租金超過雙方擬定價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支付(在派車保證金中扣除);

十、乙方運輸貨物須在_________小時內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過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噸以上貨物如在_________公里範圍內,乙方需協助甲方提取且不計運費。如超過此限甲方須酌情補助費用;

十二、權利義務

A、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捆紮,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B、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按貨物運輸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指定的收貨人移交託運的貨物。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十三、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甲方應償付乙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十四、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運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2

託運方:

承運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爲: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爲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爲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爲: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爲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爲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爲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臺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爲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爲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爲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爲: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爲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爲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覈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爲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爲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爲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覈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爲:

公 司 名 稱:

納稅人識別號:

郵 寄 地 址:

郵 編: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餘10%的運費作爲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信息爲: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爲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爲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爲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爲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信息爲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爲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爲,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爲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爲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覈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爲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承運商服務行爲規範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