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八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服務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業服務合同八篇

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1、物業項目基本情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編制的年度物業工作計劃、物業管理制度、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明確物業服務質量目標,監督乙方物業服務工作。

2、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考覈評定。如因乙方服務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服務失誤,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選聘保安、保潔等一切外包服務單位,並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商定年度服務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3、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服務和經營活動。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乙方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5、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在崗人員有異議時,應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有義務教育職工愛護公用設施,保持環境衛生清潔,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物業服務。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位置爲。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另行委託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委託第三方的相關合同、計劃、方案、服務費用明細等須交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物業服務的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方案,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獲取不當利益。

3、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酬金。

(二)乙方的義務

1、負責編制物業年度服務方案,維護、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積極配合甲方對物業服務工作的監督和考覈,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並不斷完善和提高服務。

3、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若乙方負責本物業的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本物業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則須承擔相應的安全考覈責任。

5、若相關國家部門對乙方承擔維護保養的設備有定期檢測或檢驗的強制性規定的,乙方應負責按時辦理相關定期檢測或檢驗的手續。檢測、檢驗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6、參照國家、地方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按合同內容,測算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取費,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

7、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時,向甲方移交各類物業服務檔案、技術資料、公共區域、公共部位、設施設備、資產以及財務的交接等,並保證其完好及正常使用。

8、甲方房屋自用部位(房屋內部)、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9、乙方應在承擔承包業務人員進駐前一週將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原配備人員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0、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其職責內工作的指揮,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

11、合同期內,甲方提出增加服務內容,應由雙方協商並追加服務費用。

12、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爲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用按建築面積計算,物業服務費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每月(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每年(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應專款專用,並用於本合同項下物業服務支出,不得挪用。

3、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備設施的能源費、排污費、衛生清潔費、環保費等;

(10)法定稅費及乙方的企業利潤;

(11)乙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費用。

五、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

1、物業服務費按照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方式支付,甲方於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的_________日前,將應付物業服務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據實順延支付合同價款,但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若乙方因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任何一期合同應付款項中予以扣除。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合同價款,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每逾期_________天,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物業服務工作轉包或分包的,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爲準。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已爲甲方完成的本合同範圍內的工作包括在本合同內,具體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爲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____級執行。(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XX]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爲:_________。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託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爲;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XX]70號《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1: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_________;

2、房屋主體結構_________;

3、公共門廳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樓梯間_________;

6、內天井_________;

7、戶外牆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傳達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3: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個;

9、電梯部_________;

10、信報箱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1、本示範文本僅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

2、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協商和修改。

物業服務合同 篇3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牴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爲準,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爲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覈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爲 。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爲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說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爲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簽訂地點: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物業管理委託給乙方管理。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獨立履行《公司法》所賦予的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承擔合同簽訂前甲方的債權債務。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建築面積:

第三條 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保定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爲四級。

(三)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接手後,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辦理相關的領房手續。

2、 _______小區_______樓六部電梯於**年2月1日保修期已過,需由甲方重新簽訂維保合同,日期爲**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電梯維保費用爲肆仟元,六部電梯合計維保費用貳萬肆仟元整。維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3、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甲方派專人檢查。

4、 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 在乙方進行管理前遺留的房屋質量、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承擔全部費用。

6、 提供規定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7、 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

8、 將屬於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業全權委託乙方進行統一管理,以便利於社區的整體建設,並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比例根據責任輕重、收益大小雙方議定)。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可以要求乙方協助。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11、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經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費。同時,甲方不再受理盛世華庭小區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滿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叄拾萬元(但必須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後生效)。

乙方權利義務

1、 協助甲方處理、協調遺留問題,並積極開展相應工作。

2、 乙方在於甲方簽定承包合同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30萬元整。

乙方從**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費用);

乙方從**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繳 承包費(**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費用)。

3、 新簽訂12#、15#樓六部電梯維保合同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日期爲**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萬貳仟元做爲維保費用。(**年8月31日以後,所有電梯維保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負責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

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5、 業主委員會成立日期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內成立業主委員會。

6、 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約定上繳甲方承包費用(三年)。

7、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增補改進相應的管理條例,並依據條例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處理。

8、 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華庭小區未售出的商業門臉、住宅、車庫、車位。甲方提取銷售金額的千分之五做爲乙方的銷售佣金。

9、 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0、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環衛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11、按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收取水、暖、電等相關費用,並向業主提供採暖服務。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納暖氣費及其它相關物業費,但由乙方少量供氣。

1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嚴重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 公共設施及房屋的維修

保修期過後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 合同終止時,盛世華庭小區由業主委員會和社區委員會共同組織、選聘和決定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 售後維修

1、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接到業主維修報告、或在第一時間發現業主房屋和公共設備需要維修時,物業公司在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專職維修員。維修員根據物業反饋信息,確定責任施工單位,按物業和業主約定的時間立即組織安排。

2、售後維修時,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和物業、業主三方共同進行。在明確業主和責任單位維修責任後,維修滿足設計、規範要求並已維修完畢後,在維修單上三方共同簽字。維修單應妥善保管、存檔。(售後維修流程見附件5)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並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3、 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違約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4、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5、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附則

1、 本合同期限自**年 11 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爲三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3、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終止。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簽訂新的物業合同。

4、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劃分責任,由責任方做善後處理。

5、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6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爲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4、本示範文本的服務期限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規定確定。

5、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爲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的組成部分。

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6、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區/縣 鄉/鎮 路 弄 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 元/月 平方米; 多層 元/月 平方米;

別墅 元/月 平方米; 物業: 元/月 平方米;

(二)辦公樓: 元/月 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3、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爲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 區/縣 鄉/鎮 路 弄 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

2、

3、

4、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

2、

3、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4、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平涼市興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涼市崆峒區城西路6號

乙方:

性別: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民族:住址: 爲了保障本物業的正常運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平涼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等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名稱:西景園﹒新港灣;坐落位臵:平涼市崆峒區城西路1號新港灣 樓 單元 室;物業(房屋)類型:住宅、商房、車庫;建築面積: 平方米。物業區域四至:東依公路局家屬院城牆、南至西景園8#、27#樓、北西沿城西路;物業服務企業:平涼市興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築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道、公共樓梯間(電梯間、管道間)、戶外牆面、屋面、計入公攤的露臺;

(二)由單幢建築的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築物內的各類共有水電管線、信報箱、電梯、冷暖設施、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

(三)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設施設備,

包括圍牆、各類水電管線及管溝、池井、水泵、照明設施,監控設施、消防設施、計入公攤的露天停車場、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園林景觀、計入公攤的花園、道路、垃圾中轉站、業主委員會用房、傳達室、警衛室等。

第三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部位和設施設備爲開發建設單位所有:

1、地下車庫;2、不計入公攤的露臺;3、不計入公攤的花園;4、不計入公攤的露天車場; 5、不計入公攤的門衛及大門;6、建設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辦公樓、設施設備;7、開發建設單位所持有的其他設施設備。

開發建設單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不得影響購房人正常使用物業。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第四條 按照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甲方物業管理服務的項目有:1、常規性的公共服務。2、針對性的專項服務(指業主專有部位的服務,統一制定收費標準,向業主公開,業主自行選擇)。3、委託性的特約服務(費用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管理服務項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維護:承擔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屋頂、樑、柱、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共用設備維護:承擔房屋公用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包括:建築本體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風主道、排煙主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業主電錶箱之外至供電部門接入端頭之間的配電設施、樓宇共用消防設施設備、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體設施。

(三)公用設施養護:承擔小區內的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給排水管道、化糞池、檢查井、泵房、路燈、門房及自行車棚(庫)。

(四)配套設施管理:配合相關產權單位對小區內室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網絡寬帶、液化氣管道進行防護和管理。

(五)環境衛生保潔:承擔公共環境(業主進戶門以外的公共場地、

建築物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清掃、保潔工作。

(六)環境綠化美化:負責小區綠化設施和綠化景觀養護管理。

(七)小區秩序管理:

1、承擔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區域、休閒、健身區秩序;

3、小區噪音控制管理;

4、戶外廣告發布管理;

5、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樓道內堆放雜物和高空拋棄雜物等管理。

(八)安全協助管理:按本物業服務標準對小區範圍內進行巡邏巡視,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物業小區公用設施、設備安全防範管理工作,不含業主專有部分。

(九)裝修監督管理:依據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書》、《房屋裝修裝飾施工管理三方協議書》對乙方裝修工程進行跟蹤管理。

(十)樓宇外觀管理:業主在樓宇外安裝空調、防護欄、廣告牌、太陽能及其它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一)物業檔案管理:做好小區物業設施、設備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認真做好小區車輛出入停放管理。

第三章 業主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和開發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而不履行義務。

第六條 業主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

(二)推選業主代表,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三)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四)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物業管理服務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二)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

(三)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實施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四)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費、車輛停放服務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五)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係,互助友愛,和睦相處;

(七)出租、轉讓物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規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物業使用和維護

第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物業:

(一)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自覺維護物業的整潔、美觀和共用部位、通道的暢通及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的完好;

(三)安裝空調,應當按照房屋設計預留的位臵安裝,未預留位臵的,按照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臵安裝,並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造成建築外觀損壞的,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四)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實時清理寵物糞便;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峯時間;溜寵物時應拴鏈並避開人羣;

(七)當物業的專有部分出現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維修,消除隱患;

(八)機動車在本物業區域內行駛應避讓行人,嚴禁鳴笛;車輛出入應按規定出示相應證件或登記;

物業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115933

甲方:XXXXXX_ 乙方:XXXXXX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XX:XXX;華____區:XXX;華____區:XXX 客戶賬號: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XX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XXX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XXX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XXX《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XXX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XXX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爲XXX‰。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215;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XXX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

□收件人付費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____日

□每月____日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XX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________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XXX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XXXXXXXXXXXXXXXXXX_ 甲方:XXX(公章)

乙方:XXX(公章) 地址:XXX________

地址:XXX________ 電話:XXX________

電話:XXX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負責人: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